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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踏月(2 / 2)

短发梳得很整齐,有一种利落的英气。一边头发别在耳后,另一边遮着一点眼角,露出的那只耳朵上能看见一只明晃晃的翠绿的耳坠子。宗择第一次发现女孩子穿男装居然也不难看。

她笑着走开,好像又想起什么似得,忽然转身笑问:“这房子以前住的那位小姐,是你什么人?”

他脸上闪过一丝寒意,虽然一瞬即逝,但还是让她捕捉到了。她为自己的“聪明”而欢欣雀跃,脸上的笑意更盛。

她仰头看了看自己房间的位置,“总到这里来睹物思人,滋味不大好受吧?没事的,人之常情嘛,我理解的。那我就不报警了。万一您碰上巡警被抓了,我也可以替您做个人证。不过我起床很晚的,要等我起了才有时间去的……既然您不打算要衣服了,我就穿走了?哎呀,夜里真有点凉呢!”

她说完迈着得意的步伐进了屋子,他还听见里面上了门栓的声音。

那个不太清晰的大门上锁的声音让他突然想起来过几天要去看二姐,二姐怕是要问起他为什么不穿这件衣服来。他顿时有点头痛。

寻找无脸女尸和镜湖女尸身份的工作在缓慢地开展。这年头世道太乱,军阀间战事不断,几个平民的生死,算不得什么大事。

宗择交代手下的警员开始翻阅两三年前失踪的人口记录,并且叫他们一家报馆、一家报馆的打电话过去,收集私人刊登的寻人启事。因为时局动荡,国人对于警察没有足够的信任感,很多人都宁愿选择登报,用酬金去换消息。一连几日一无所获,也只得在报纸上刊登了认尸启事,寻找知情的人士或者家属。

这天宗择终于接到了林教授的电话,他声音充满了兴奋,“我就说过,没有什么可以难住她!宗探长你现在可以过来了,我这个小师妹正在画图,差不多要复原了。”

宗择到了农学院,只见林教授的办公室大门是敞开着的。他能看到一个人背对着门口,无沿礼帽上别了一根镶宝石的白羽毛帽针,身上是和帽子同色酱梅色薄呢子大衣。肩膀窄而平直,坐姿也很优雅。但椅子下露出的一截肌肉匀称的小腿,俏皮地在动,泄露了一些端倪。

“只要两百元吗?那个工头开价三百元,我还价到两百九十,还以为自己得了便宜。”那声音又娇又俏,像玉石相击打发出的声音。而且,耳熟。

宗择的脚步停了停,虽然这声音的主人他是确定的,但是这个场合遇到,让他有点犹疑。

“你刚来,人生地不熟。要是早点到我这里来,我就把帮我们做温室的工人介绍给你了。”林教授笑道。

“其实我早就想过来了,可是怕麻烦您呀,所以就想着自己找找看。您不知道,我找遍了津州城才找到那么好的地方,院子又大、采光又好。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给荒了。不过那房子却比市价贵了三四成,我那个中介劝我说再看看吧。我就又看了几个房子,越看越觉得还是先头那个房子最好,简直就是一见钟情。除了贵了点就没缺点了。”

“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林教授笑着道,像哄孩子的语气。

说话的人得了鼓励,又接着说:“是吧!您也这么说。我也是这么想的。贵到是真的有点贵了,可把我攒了这么多年的零用钱几乎全花掉了!

不过主人家原来的品味也好,就是墙纸和家具旧了些。家具什么的都在,都是上好的木料。还有很多书和字画,怕是主人家走得匆忙,一点都没收拾过呢。总是怕辜负了前主人,什么东西我舍不得扔,心想着万一有一天主人要回来拿东西,我交不出来说给扔了,人家不知道要怎样伤心呢!那些家具,我花了好一阵子都翻新了。改天我办沙龙,您过来看看?”

她声音总是带着几分笑意,像是藏不住的阳光,再厚的乌云,也能染上一道金边。

“哟,你小姑娘家家的,还会做这些。”林教授赞叹道。

“我会得东西可多了!天下头还没发现难到我的事情呢。”

口气不小,声音里却没半点炫耀,更像是在向长辈邀宠的女孩子。林教授跟着笑起来。

“啊,画好了!”她轻呼了一声。

林教授走过去正想去看,抬眼就看到了宗择,他先迎过去,“宗探长。”

喻宛央听到这三个字,转身回头看他,他的目光正好射过来。

宗择和林教授点头示意。喻宛央看到他时颇有些意外,但并没有太表现出来。很大方地冲他礼貌性地笑了一笑,然后又转过去拿起桌子上的画稿,递给了林教授。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喻宛央喻小姐,我的导师费曼夫人最喜爱的学生,通信里常常提到她,最爱用的一个词是‘聪明绝顶’。”

喻宛央笑了笑,不像一般女孩子会脸红或者谦虚地推辞一二,她反而稍稍挺了挺胸,很坦然地接受这种赞美。

“这是东城警察厅的宗探长,咱们这里的神探。”

喻宛央微微笑着伸出手去,下颌微扬。宗择看到她略感丰腴的小手,脑子里闪过的念头却是:是需要吻手礼,还是握手礼?他的教养没有让他晾着女孩的道理,于是也伸手过去,轻轻碰触了她的指尖。很柔软的手,带着温热,有几分灼人。

而她却是在想,这人真像个冷血动物,连手都凉冰冰的,难怪这种天要带着大衣。

在他还没做出最终判断的时候,那双小手很快抽走了,他的手心骤然一冷。

林教授拿着她的画稿,递给了宗择,“这是喻小姐根据你给的物品画的复原图。”

宗择看到第一张,“是梅花?”

“确切的说应该是是蔷薇科杏属的落叶乔木的花。原产中国,后来传播到东洋和朝鲜。花季一般在晚冬,也就是公历的一月下旬及二月份。先开花再抽叶,通常花五瓣,直径在1.5英寸以内。不过因为梅花种类太多,每个地区的花期都各有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西南地区可能花开的早点,到了华中就略晚,华北地区就更晚了,3、4月开花的也有的。”她语速适中,没有卖弄之感,让人觉得信服。

“那另外的是什么,是水藻吗?”

“有两种东西,一种是藻类,也叫悬浮植物,通常见于水里,所以一般人都喜欢叫它们‘水藻’,其实也有陆生的。”

“另一种呢?”

“另一种是一种非维管植物。”

宗择眉头挑了一下,显然不大明白,

“就是一种苔藓植物。”

苔藓他自然是知道的,那种小小的、绿绿的、柔软的,长在潮湿之地的植物。但是,“这么长的苔藓?”

“其实我对苔藓门并没有接触很多,但是根据我在显微镜下的分析,这个确实是苔藓而不是水藻。”

宗择默了默,没有再问更多的问题,眉头不经意地蹙在一起,显然在思考什么。其实他也明白,不是所有的物证都有意义,都能拼凑出一个犯罪的事实。时隔这么久,没什么物证能带领他寻找到第一案发现场了。所以他才会把希望寄托在一朵花上。这是他作为警察的直觉的引领。

喻宛央笑道:“没想到宗先生对于植物有这么大的兴致。”

“不,只是案件里的物证而已,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喻宛央来了兴致,“这么有趣,这个还能当物证?”

宗择点点头,又仔细看了看那几张画稿,声音清淡如水,没半点情绪。“这朵梅花是一具无脸女尸身边发现的。而这个长长的……苔藓?是在镜湖里的一具女尸头发里发现的。”

但等他说完,觉得房间内似乎静了静,他抬起头看到喻宛央的一脸愕然地望着自己,脸上几不可见的抽搐了一下,然后说:“抱歉,我去下洗手间。”

两人告别了林教授一起离开了农学院,宗择礼貌地问要不要送她回家,没料到喻宛央却没有拒绝,施施然在车里坐下。

“刚才真是抱歉,没有和喻小姐说清楚。”宗择道。当然她可没听出什么道歉的诚意。

“没什么,我以前种东西的时候,也不是没见过动物的腐尸。只是头一回碰到死人身上的东西,有点震撼罢了。”话虽说得很是冠冕堂皇,她却不停地嗅着自己的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老是觉得手上有一股腐臭味道。

宗泽开着车却想着案子。梅花开花的季节在深冬,可以判断那个无脸女尸的遇害时间。遇害的地点很有可能周围种着梅花,或者案发地有梅花插瓶。而他仔细观察过袖玉书院里并没有种梅花。通常来说,喜爱梅花的都是富贵、雅致之人。这个女人,很有可能是出自小康之家或者书香门第。但小康之家的人口失踪往往有几可查,回去集中查一下过去两三年冬天发生的绑票案、失踪案,也许能找到一点线索。

喻宛央看气氛太冷,突然问:“那花有些年份了,这时候又不是梅花的花季,是个旧案吗?”

他晃过神来回想了一下她的问题,“嗯,是具陈尸……喻小姐,请教你一下,那种苔藓一般在什么地方能生长?”

“苔藓有上万个物种,在潮湿环境、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就能轻易生长。或者有时候独特的自然环境造成了物种的变异而产生新的物种,也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你这个问题我真是没办法回答你。”

宗择又沉默了一阵,梅花、苔藓,梅花、苔藓……他喃喃自语。

“这是一个案子?”喻宛央问。

“怎么说?”

“如果说是一个案子,那么我就能回答你在哪里能见到这种苔藓了。”

“哦?”

“你听说过一种叫苔梅的梅花吗?”

“苔梅?”

“是的,就是那种树干上覆盖了苔藓的古梅树。这种苔藓虽然不常见,但是我这几天在查资料的时候却是看到范成大的《梅谱》里记载过,‘古梅会稽最多,四明、吴兴亦间有之,其枝樛曲万状,苍藓鳞皴,封满花身,又有苔须垂于枝间,或长数寸,风至,绿丝飘飘可玩。’所以,若是能寻到那棵苔梅,摘一朵花做比较,那不就可以知道了吗?”

宗择摇摇头,“现在离梅花的花期还早,真等到那时候,这些无头案早就被当初悬案结案了。更何况,目前看,这是两个案子。因为一个是死于两三年前,而另一个则是几天前遇害的。”

“那你还真是幸运。”喻宛央道。

宗择挑眉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通常来说,植物很难在气候潮湿的环境下保存,空气里的水汽会让它们腐化。就像诗里写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但这朵梅花这么意外的被洋灰包裹进墙壁,形成了一个干燥的真空状态,很符合做植物标本的条件。所以这朵花就只干枯而没有腐化,可以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

“喻小姐怎么知道这花是被洋灰包裹在墙壁里的?”他声音依旧平和。

她发现自己失言了,清了请嗓子,“是你说无脸女尸的。这些天,无脸女尸报纸上只刊登了一个,就是袖玉书院里墙壁藏尸呀。”

宗择不做声。报纸上确实刊登了这个新闻,但是却没有说地址是袖玉书院。她倒是本事的很。

喻宛央突然觉得自己这么认真地和他探讨所谓的案情真是可笑,她还没报仇呢。于是往他那侧探了探身,把手伸到他面前,“把我的口红还给我。”

宗择不明所以,“口红?”

“那天你抢了我的包,我拿回家发现口红不在里头。”

“喻小姐一掷千金,怎么还这么在意一只小小口红。”

“因为是心爱的人送的啊,我这人特念旧,时不时要睹物思人一下。你不要说不懂,就和你总站在我家门前看房子的感觉是一样的。”她挑衅地扬了扬眉毛,唇角一点狡黠的笑意。

她到底想说什么?她对于梁园的事情,又知道多少?而她似乎总是在有意无意地对他暗示着梁园的故人,宗择对于她的来历始终觉得可疑。如果他把那些卡片里的干花交给她,那么她提供的信息,到底是真的信息,还是在构建一个陷阱?

“那我回去好好找找,万一找不到,我一定赔偿喻小姐一只。”

“吓,那能一样吗?”她略带愤慨的抱怨道。

彩玉发现今天小姐洗澡的时间特别久,她等了半天,忍不住敲门,“小姐,你还在洗澡吗?你知道这个月水费又涨了吗,你这种洗法太浪费了,再泡下去一个鸡蛋就没了。”

喻宛央在里头听得直乐,这个丫头虽说自己是佣人,但是处处为她精打细算。虽然不认识几个字,算账算得到是快,所以她特别爱说她是个“管家”而不是“仆人”。于是她应着,“好啦好啦,管家婆,我洗好了。”

彩玉看到门开了,进去收了她脱掉的衣服、毛巾、浴巾,一边收一边唠叨她,“下午鸿翔制衣店的伙计把衣服送来了。那么多衣服,付钱的时候,可把我心疼坏了。小姐,你不要乱花钱,以后到了婆家,婆婆会不喜欢的!”

收拾好脏衣服,彩玉又把床上的新衣服给她挂起来。喻宛央看她费力往里衣橱里挂衣服,若有所思,“衣橱不够大了,我得买个衣柜去。”

“不用不用,客卧的衣柜空着呢!我回头把您夏天的衣服收到客卧的衣柜去,这个衣柜就能摆得下了。世道不好,买衣服不如存下钱,放在手里才不慌。”

喻宛央哈哈大笑,“不行了彩玉,我要送你去读经济,以后说不定可以做经济大臣。”

彩玉被她逗得红了脸,“小姐你别说笑了,我又不识得几个字,做做佣人挺好的。我从来没遇到过你这么好的东家,只要你不赶我走,我伺候你一辈子!”说着抱起洗衣篮准备洗衣服去。

喻宛央主意上来谁都压不住,她把彩玉手里的洗衣篮往地上一放,“别洗衣服了,先去学几个字!现在开始学也不晚的。”

“不行啊!今天不洗明天还是要洗的,明天早上我还要买菜做饭呢!哪有时间?”

“明天咱们出去吃好了!”

彩玉被她按坐在书桌前,“咱们也不学什么四书五经了,反正也不做学问。就从读报纸开始,这些都是日常生活里常用的字,学这些更经济。”

喻宛央翻了翻报纸,寻了一段新闻读给她听。彩玉听得入神,她的世界只是柴米油盐,洗衣做饭清扫整理,并不知道窗外事。可原来从报纸上能知道这么多新鲜的事情、有意思的人,难怪那么多人都爱看报。可惜她不认识字,还得麻烦喻宛央抽时间读给她。

“小姐,这样,以后你做我的教书先生,我就不要工钱了。”

“那怎么行,工钱是工钱,教书不收费。”

“可你的钱都快花完了,后院的工程还没做完呢。”彩玉都替她发愁。

喻宛央想了想,这个确实是个问题。“但是再缺钱我也不能从丫头身上克扣不是?放心吧,有我在,不怕没饭吃,我会想办法的。”

彩玉感动地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以前总听人说女孩子对男人一见倾心了就非君不嫁。她见过不少男人,可还都不如自己的小姐。如果小姐是个男人,她这辈子一定嫁给她。不,她身份太低,配不上小姐,她就伺候小姐一辈子。拿定了主意,学起来也卖力的多。

学完了几个常用字,喻宛央又翻了翻报纸,看到认尸启事,突然想起今天宗择说的案子来,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桩。她喃喃地读出声来。

彩玉在旁边越听脸色越差,她突然抓住了喻宛央的手。宛央看她脸色都变了,笑问她:“一条启事而已,怎么把你吓成这样?”

彩玉摇摇头,“不,小姐。我、我好像知道这个尸体是谁。”

曹守鹏刚从外头巡街回来,就看到两个年轻的女人在警察局门口拉扯。一个衣着时髦华丽,另一个年纪更小些,身量不高,穿着样式普通的月白色布衣旗袍,一条粗黑的大辫子搭在胸前。

短发的摩登女郎拉着另一个女孩子的手,想把她从洋车上拉下来。大辫子的女孩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面露恐惧,一个劲地摇头。她身段算不得苗条却皮肤却很白皙,露出的手臂脆藕节一样,上面却有大片红肿,像是被人泼了热水烫出来的。

曹守鹏最看不得有钱人糟践下人,估摸着那丫头大约是得罪了东家,所以被拉来警察局里。他气不打一处来,用警棍顶了顶帽子沿,拽里拽气得走过去,“嘿、嘿!我说大白天的,在警察局门口拉拉扯扯干什么呢?这是法制社会,不兴虐待下人!”

喻宛央今天要带彩玉来警察局认尸体,可彩玉胆子小,既怕看死人,又怕惹事,说什么都不肯来。喻宛央只好强拉着她过来。

彩玉虽然胆子小,但在维护小姐这面上可从来不含糊。看这警察这么凶地对她家小姐说话,她忙说:“我们小姐没有虐待我!”

曹守鹏瞥了眼她的手腕子,指了指,“还说没虐待?手腕子都拉红了,那个胳膊是被烫的吧?妹子,你不要怕,有什么事警察给你做主!是不是她冤枉你了?有什么冤屈跟我说!”

彩玉气得脸通红,“我手腕子一碰就红,不关小姐的事情!我没有冤屈!”

喻宛央软了声音对她说:“你还不赶紧下来?再不下来,这位官差可要把我给抓进去了!”

彩玉一听,忙跳下了车。她宁可看死人把自己吓死,也不能让小姐被抓进去。

曹守鹏不解了,“那你们干什么来的?”

“我们是来认尸体的。”喻宛央道。

彩玉身段娇小,矮喻宛央半头,这时候拉着她的胳膊,委屈地抬头望了喻宛央一眼。喻宛央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哄孩子一样,“乖,不怕,我在呢!”

宗择坐累了,站起身捧着一杯茶靠在窗边。窗户半开着。刚才喻宛央和彩玉一到警察局门口,他就看到了她们。

仲秋白日的温度仍旧怡人,喻宛央戴着顶茶白色无沿帽,一身长裙。樱粉色裙身,底边是繁复的白色蕾丝,一双黑色的小高跟皮鞋锃亮锃亮。他以为表妹蒋元蓁已经算是极爱漂亮的一个人了,可和眼前这位比起来,似乎还差了一截。她哪里像一个植物研究学者,怕是更像一个杂志上的模特。

曹守鹏一听说来认尸的,便领着两人进了警察局。他路过审讯室却没进去,因为人家并不是犯人,而是带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他虽然有办公桌,可向来闲不住。桌面上已经落了灰,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人打扫过。

他看到彩玉盯着桌上的灰看了一眼,目光里满满的嫌弃。他顿时也觉得脏的有点碍眼,忙拿袖子一抹,结果样子更难看了。

因为他刚才凶了自家的小姐,彩玉对他没什么好印象,只当做没看到。曹守鹏见擦不干净了,索性也不擦了,冲外头喊了一声,“郭嘉,拿椅子来给两位小姐!”

他喊了两声,没瞧见郭嘉的身影,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娘的,臭小子又躲懒!”然后自己去旁边的办公室那边去搬椅子。他一手夹着一把椅子,还没走到门口,见宗择走了过来。他忙放下椅子,“探长,有人来认尸了!”

宗择随着曹守鹏进了办公室,曹守鹏给两人摆好椅子,宗择请她们坐下,自己也坐下。余光看到了桌面上被擦乱的灰尘,没有把手放在桌上,而是往椅子深处靠了靠。

“这位彩玉姑娘说她认识死者。”曹守鹏说。声音太大,吓了彩玉一跳,她脸上的惶恐更重了些。

喻宛央拍了拍她的手,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彩玉才断断续续地说:“其实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只是报纸上说的,都对得上。但是我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她两年半前就回乡了。可是小姐说警察是需要线索的,所以……”

她紧张不安地搅动着发尾,时不时地要看一眼喻宛央。而喻宛央则一直微笑着,用肯定的目光望着她。

“别着急,慢慢说。是不是都没关系。”曹守鹏倒了杯水,捧到彩玉面前,尽量把声音放低,然后就傻呵呵地直勾勾地望着彩玉。

宗择抬眼看了他一眼,但曹守鹏压根没注意。他又把目光转移到了彩玉身上。“你说死者可能会是谁?”

面前的人说话温润多了,彩玉渐渐大了点胆子,“我觉得很像吴妈。”她停了一下,咽了口口水接着说:“吴妈是我从前东家一起做工的,她今年大概五十岁吧。和我一般高,她左腿有点坡,平常不大看得出来,但是一走快就能看出来……我就是想,世上会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应该不是吴妈吧……”

“探长,要不要带她们去停尸房认尸?”后来自己好像想到了什么,笑着说:“哎呀,尸体的脑袋都被砸扁了,大概也认不出来了。”

彩玉一听,脸色发白,“我不去看、不去看!”

宗择温和道:“不用担心。可以不去看,请你想一想,这位吴妈还有没有什么特征?”

“特征?”彩玉一脸迷惑。

“就是她身上有什么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让人凭借着特征就能认出她。”喻宛央解释道。

彩玉想了想,“我是四年前被我哥卖到老东家的,过了一年多,吴妈就走了。而且她是在内院伺候太太的,我是在外院里的粗使丫头,平常也不总是见面的。不过,有一回东家发善心要给我们下人做衣服,在试衣服的时候……”说着彩玉脸红了起来,圆润的脸庞像个大寿桃,红殷殷的。

“说吧,没关系的。”喻宛央继续鼓励道。

“我看到吴妈胸口一颗青色的痣,特别大的那种。”

可惜尸体已经面目全非,是看不出有没有痣的。宗择的手指轻轻在桌面上画了几划,量体裁衣……倒是可以试一试贝蒂隆的人体测量法。人的身高可能会相同,但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世界上没有身体各部分尺寸都相同的两个人。虽然没有这些详细的指标,但是身高、肩宽、臂长、腰身等也能大致确认死者的身份。于是他问:“你说你们做衣服,是去裁缝店里做,还是请裁缝到家里来?”

“是到家里来的,家里下头人走不开。”

“还记得是哪家裁缝店吗?

“记得,是鸿翔制衣店。原来我们东家的衣服都是他家做的,师傅手艺好,衣服也合身。不过后来就不在那边做了。”

“那次做衣服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年前冬天。因为少爷的生辰是正月的,东家是老来得子,碰上少爷生日,加上好像又做了什么投资赚了钱,一高兴就给所有人都做了很贵的衣服。”

“你们东家是哪一位?”

“大新纱厂的白老爷。”

“我查过这几年失踪人口的档案,白家好像并没有到警察局里来报过案。”曹守鹏插了一句。

“因为吴妈是自己走的。”彩玉说。一想到活生生的一个人如今可能已经成了死尸,彩玉仍然觉得有点恍惚,“有一回我听到吴妈和姚妈说话,说太太嫌弃她,她反正也不想做了,攒的钱够她养老了,不如回乡去享福去。后来没多久就没再见到吴妈,我们都以为她回乡去了。”

“吴妈的老家在哪里?”宗择问。

彩玉摇摇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但是我猜姚妈大概会知道,她和吴妈关系最好。吴妈人有点凶,我们都挺怕她的,所以平常都躲着她。不过其实她人也不坏的,还帮过我。”

“姚妈还在白家吗?”

“应该在的,姚妈是白家的老人,听说前面太太在世的时候就在了。”

宗择点点头,转头对曹守鹏说,“麻烦曹队长跑一趟鸿翔制衣店,拿一下三年前客人量身的单据。”

曹守鹏不知道这个做衣服的尺寸有什么用,又瞄了彩玉两眼,恋恋不舍地去了。

宗择没有更多的问题了,彩玉舒了一口气,好像完成了什么大事,心情也愉快起来。喻宛央和彩玉下了楼往外走,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的小姐。精致的卷发,长裤衬衫,怀抱着一叠档案袋,让她看上去精致又干练。

虽不相识,擦身而过的时候还是互相给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喻宛央听到身后有人和她打招呼,“汪大记者,怎么又来找新闻了?”

彩玉挽着喻宛央出了门,一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边又略带回忆着当时的情境,说:“没想到那个人斯斯文文的竟然是探长。不过那天晚上把我吓坏了,看他在外头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是坏人呢!”

喻宛央捏了捏她的脸,“打住打住,人不可貌相,那个姓宗的可不是好人。”关了她一夜呢。

“不是好人?这话怎么说的?那么和气的人,怎么不是好人了?”彩玉不解。

“这人有毒。还有,看人不要只看表面,我看过的花花草草多了去了,越是美的,就越毒。”

“花花草草那能和人一样吗?”彩玉更糊涂了。

“道理都是相通的,人还不如花草呢。”说话间两人来到街上,喻宛央踮着脚看往来有没有空洋车。

“既然他有毒,那天晚上你怎么还敢出去呀?小姐,以后咱们碰到他是不是得躲远点?”

“躲什么呀?我最喜欢摆弄毒花毒草了。”

彩玉被绕糊涂了,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人还是花。“小姐你这么美,不也没毒吗?”

喻宛央哈哈笑起来,“哎呀,万物总有例外的。不过彩玉,你这话我爱听!走,咱们下馆子去。”

彩玉苦着脸,“还下馆子呀?小姐,再不省钱,咱们就快要要饭了!还是回家我给你煮面去吧。手擀的,再浇上高汤,撒上葱花,可好吃了。”

听起来确实不错,“好吧,那就先吃面吧。等我想到挣钱的法子了,再请你吃大餐、泡温泉。”

汪颐蓉迈步往警察局里走,脸上的挂着和善热情的微笑,她问和她打招呼的警员:“宗探长在哪里?”

“应该在办公室里吧。”那个警士说。

汪颐蓉笑着谢过他,走到宗择的办公室前。门没有掩上,宗择端着杯茶正立在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她敲了敲门,宗择转身看到她,“汪小姐?”

汪颐蓉径直走进来,在他桌子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然后把怀里的档案袋和手袋一股脑儿地往他桌子上一放。大约是东西太重,气息有点不稳。

宗择放下茶杯,另捡了个杯子倒了一杯茶给她。汪颐蓉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然后从手袋里抽了根烟出来,十指修长而莹白,“我听说了。”

汪颐蓉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后,把烟放进唇里,燃了烟。是女人专用的那种烟,烟身细长,夹在双唇间,有一种天然的魅惑。

宗择突然想起喻宛央,同样是现代摩登女郎,可是却是截然不同的。汪颐蓉的手袋尺寸不小,他猜想里面至少应该有个笔记本,有两支自来水笔-----一支常用,一支备用。女士香烟、打火机。她的口红色泽盈润,应该是刚刚擦上的,所以还会有个小镜子,方便随时补妆。当然,大部分女孩子里包里的东西都差不多。他脑海里闪出了喻宛央手袋里的东西:一只口红,一只手枪,一个拳刺,一方手帕。

一团迷蒙的白烟自汪颐蓉的唇间氤氲而出,宗择坐在她对面,容色淡淡地望着她,没有要说话的迹象。

自己抛了砖却没有引到玉,汪颐蓉只好投降般接着说下去,“听说镜湖女尸和名角苏姜有关系,有独家资料泄露一点吗?”

香烟是香草薄荷味道的,随着她的双唇翕动,气味慢慢晕到他面前。宗择不抽烟,对于旁人抽烟他虽然不喜欢,但也从不指摘。他往椅子深处靠了靠,“暂时无可奉告。”

汪颐蓉晒笑了一下,“就知道你要这么说,所以我亲自上门来。”

既然知道是这样的结果还要问,那不是自讨没趣吗?宗择想,女人真是不是常理能解释的动物。

她盯着他看了半晌,宗择下颌微微扬着,面对直射来的目光并没有躲闪,而只是没有任何情绪地回望着她。

一个男人面对一个女人,尤其是面对一个姿色姣好的女人能这样长久的直视,除非他爱上她,要么就是把她当做男人。他的目光里,没有所谓的深情或半点情愫,只是平静无波。

琥珀色的眸子,像夕阳余晖的一撇,中间的瞳孔却又黑如点墨。为什么不是朝阳,因为他身上寒气重,没一点温度。只要一眨眼,所有的情绪都能卷入海底。没有戾气,也没有这个职业的煞气,就是那淡淡的,冰雪融化的一汪清泉,清可见底,又深不可测。

汪颐蓉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投降了。她偏了偏头过去,自嘲地笑了笑。“过河拆桥,枉我帮你查资料忙了一天一夜。努,这是我们报社和另外两家大报社登录的这十几年的绑票、失踪的新闻和启事。”

“多谢汪记者为警方提供信息。只是在案件没有结束之前,不泄露消息,是作为警务人员的职责。”

汪颐蓉想把烟摁灭,扫了一眼他的办公桌,宗择把茶托推到她面前,“抱歉,没有烟灰盆。”

“原来你会打官腔呀?”她又笑了笑,摁灭了烟,“其实,找你来还有件事情。下个月侨商会有个慈善舞会,怕你被你定走了,所以提前来预定你当我的舞伴。”

宗择的目光垂了垂,又抬了起来,“汪小姐,你知道我曾经有个未婚妻吗?”

汪颐蓉奇怪他为什么说起这个,“有所耳闻,是娃娃亲吧?”

“是。不过她十一岁的时候就在西城公园的湖里淹死了,她家人从来不带她去那边的。而在此之前,我母亲父亲已经双双亡故。”

“所以呢?想说什么?”

“我不适合你。”

汪颐蓉没料到他拒绝地如此直接,连一点婉转都没有。

“难道你就打算孤独此生了?”

宗择没有直接回答她,目光垂落到她面前茶碟子里的烟灰上。有一扇窗户半开着,路过的风将那烟灰拂动,譬如浮游的众生在不可抗拒的命运之前慌不择路。

他继而微微笑了一笑,却是语意凉凉,“汪小姐,人生不必每一件事都要做到,也不是每件事都能做到。”

汪颐蓉并没有因为被拒绝而面露难堪或者怒意,她有着职场女性特有的成熟稳重,虽然对方拒绝的很干脆,她仍然带着礼貌的笑意,“你这样说,我会疑心你是为了别人而拒绝我。”

“不是。”

“那就好,就是说别人也没机会了。那可能我还有机会呢,毕竟是下个月的舞会。不可能和你做了一回舞伴就丢了性命吧?”她笑容可掬,对于那些谣言浑不在意。目光一瞥之间,在他桌上成堆的案宗下看到一个金亮亮的东西。她伸手抽了出来,居然是一只口红。

她恍然大悟一样,双臂撑在桌子上向他靠去,拔开口红盖子。里面的口红被人用过的。“是为了她?”

宗择这几天想案子倒把口红的事情给忘了,原来口红真的落在他这里了。他没回答汪颐蓉的话,从她手里拿了过来,其实是有点好奇,是怎样一只口红会让一个“挥金如土”的女孩子心心念念。

汪颐蓉不无哀怨道:“你这个人真是太会伤女孩子的心了。”

宗择把口红推了出来,很柔嫩的颜色,已经用掉一半。他阖上盖子,“汪小姐知道哪里能买到这样的口红?”

汪颐蓉站直了身体,含着笑不紧不慢地说:“你要是买来送给我的,我就告诉你。”

曹守鹏到了鸿翔制衣店,蓝老板大都只在后面赶制衣服,没空见客。大伙计阿胜跑过来一听说要底单,为难地说:“您说这也太不巧了,本来客人底单咱们都保存三年。结果前几天店里遭贼,丢了不少现金不说,把老账单、账本都给烧了。要不是邻居发现的快,咱们这老店都要被烧掉呢。咱们去报过案了,对了曹队长,案子破了没有?”

曹守鹏眯起眼睛想了想,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他无功而返,回去报告了宗泽。

宗择翻了翻日历牌子,“是哪天失窃的?”

“伙计说十月初十。他们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报案了。我刚才去记录上查过了,十月十一日,是有伙计来报案,说是遭贼了。”

宗择的手指停在了那个日期上,“是发现尸体的那一天。”

曹守鹏骚了骚头,“这未免太巧了。”

“应该是这么巧有知情的人那天就在袖玉书院里头,并且目睹了尸体被发现的过程。所以回去之后,把一切和吴妈有关的痕迹都销毁。”

“一个老妈子,到底干了什么事情这么怕被人发现身份?”曹守鹏想不通。“会不会就是打架的那几个人?”

“不会,如果那人知道墙里有尸体,根本不会在那里动手给自己找麻烦,肯定离那里远远的。”

“可这样说不通,既然是离藏尸地远远的,他又怎么会知道尸体被发现了?”

“有些案件里,凶手经常会重新回到作案现场,可能是凶手那天正好在场。或者说凶手有帮凶,而帮凶或者知情者当时就在书院里。目睹了这一切之后,回去行动起来。”

“可谁又知道吴妈会有量身的尺寸在鸿翔制衣店呢?”

“白家的人,或者是制衣店里的人。”

曹守鹏摇了摇头,“我觉得应该是白家的人。你想啊,一个老妈子凭她自己赚一辈子的钱,也不可能去鸿翔那种地方去做衣服。既然没有机会认识,那怎么可能产生什么矛盾?吴妈年过五十的乡下妇人,能和人有什么瓜葛?为财?为情?都不大可能吧。”

宗择双臂抱胸,静了片刻,然后说:“咱们还是再去趟袖玉书院,再问问情况。”

白天的袖玉书院同这整条街的其他书院差不多,宁静地如同寻常家院。因为有阵子没做生意了,姑娘们晚上睡得好,白天闲来无事就在自己相好的姐妹那里唠嗑。春困秋乏,天气阴阴的,人也乏乏的。

宗择和曹守鹏、郭嘉的到来让院子里有了点生气,虽然不是来消遣的客人,但总算是赏心悦目的男人,一个温雅,一个魁梧,另一个还有些少年气。姑娘们都不约而同地凑到客厅里。

西垮院已经封起来了,老鸨蓉娘四十来岁,即便是没生意的时候也会扑粉擦胭脂。他们还没开始问话,蓉娘愁容满面地先说起来:“这院子里死了人,可怎么是好?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一个叫翠翠的姑娘神神道地道说:“我早就跟妈妈说那西垮院看着鬼气森森的,早就让您封了,您不听,非要把那院子整出来接客,这下好了吧,出事了,什么生意都做不成了。”

“你怎么不说你是乌鸦嘴呢!”蓉娘捏着手帕的手指着翠翠没好气地说。

“妈妈别说翠翠,其实我好像也在那附近见过鬼呢!”另一个年纪稍大的叫阿枝姑娘说。她杏仁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真见了鬼似的。

蓉娘气不打一处来,“见了鬼你怎么不早说!”

阿枝有点委屈,“谁敢说啊?我只当是自己看走眼了,反正后来能绕道就绕道了。”

曹守鹏问她:“你说说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阿枝眼睛动了动,似乎在回想,“大概两年多前吧,那边西跨院刚刚修葺好……”

“西垮院为什么要修葺?”宗择问蓉娘。

蓉娘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我们是两年前从扬州过来的。这之前的事情我可不知道,这丫头是原先书院里的老人,所以她知道。”

宗择又转向阿枝,“西垮院为什么要修葺?”

阿枝畏畏缩缩地抬眼看了蓉娘一眼,不知道要不要说。蓉娘急了,手指头在她脑袋上一点,“你到底瞒了什么?也不想想,当时其他的姑娘都有去处,你又懒又馋又不好看除了会唱几个小曲儿,是谁收留你才没被饿死的!有什么话赶紧告诉长官们!”

阿枝哼唧了半晌,这才怯怯地说:“其实,那院子里原是吊死过人的。”

一说这话,屋子里的人脸色都有点发白了,捂着嘴窃窃私语。再一仔细回忆那西垮院,或多或少都寻得到一点不寻常来。

蓉娘大喊一声,“这杀千刀的,卖房子的时候可没跟我说过!”

阿枝劝了蓉娘一声,“妈妈你别太难过。这是很早的事情了,我其实也没亲见着,是听其他的姐妹们说的。是一个姑娘想要赎身出去嫁个货郎,都怀上孩子了,谁知道那货郎最后还是跑了,那姑娘想不开,就上吊了。她那时候就住西跨院。因为死过人,那院子谁也不爱住了,加上云姨……”

“云姨是谁?”宗择问。

“云姨是原来书院的妈妈。云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大好,没什么力气管姑娘们了,所以生意就一日不如一日。后来那年夏天,西垮院突然着火了,把那屋子给烧了。救火救得及时只烧了一半,一直荒废着。后来云姨突然找人来把院子重新整修了,说是要卖掉书院回乡养老去。”

看来尸体就是那时候被藏进墙里的。

“你还记不记得来做房子的都是谁?”

阿枝为难道:“这我们怎么知道,都是云姨操办的。其实当时姑娘们都觉得挺晦气的,云姨也懒懒散散的,所以几个有心的大姑娘慢慢就把人都带走了。然后蓉娘就来了。”

蓉娘气得胸疼,“这么大的事情,都没人告诉我!你这丫头,怎么也不告诉我!”

阿枝撇撇嘴,“云姨对我们不错的……她那时说,反正人都散了,也没人知道发生过什么事情,又不是真的闹鬼。等新人们进来,人气足了,就什么晦气都没有了。津州城里那么多房子,哪间没死过人呢?”

曹守鹏听着觉得还挺有道理,情不自禁地点点头。

蓉娘气得无话,“看看,这下好了,直接蹦出个死尸!长官们那,你们去抓云姨,这事她一准知道!肯定是她弄死了人,然后封到墙里头,然后赶紧转手给我,她自己跑了!”

宗择来这里本想查询事发当日在场的客人,没料到会挖出这个陈年旧事。这样想云姨似乎成了另一条线索,即便人不是她封在墙里的,她至少能知道当时来施工的人是谁。

“那妈妈可还知道云姨现在在何处?”

蓉娘终于冷静下来,“我和她也不认识的,也就是从扬州过来看房子的时候见过一回。阿枝,你说,云姨是哪儿的人?叫什么?再敢瞒着,仔细我撕了你的嘴!”

曹守鹏眼睛一瞪,凶了凶,“你怎么说话的?人姑娘不是人啊,你敢糟践丫头小心老子回头封了你的书院!”

蓉娘顿时软了下去,忙点头称是。

阿枝忙说,“我说、我说,知道的都说出来还不行吗!”然后又转了转手帕子,“可是我也不知道云姨的名字呀,我们都是‘云姨、云姨’的叫她。不过好像听她说起过,是理全县人。”

“理全县?”

阿枝点点头,“嗯,我记得是有年立冬,看她在梅树上绑了红绳子。我们问她为什么要绑红绳,她说是她们理全县的风俗。”

听到“梅树”宗择眉头一动,“怎么书院里有梅树?”

“没有的,我嫌‘梅’啊‘霉’的不吉利,我们书院里种的都是桃花、杏花。”蓉娘说。

阿枝又抿了抿嘴,“原来是有棵梅树的,不过后来被移走了。”

“哦?为什么?”

“这我们哪知道呢。”

“你知道移到哪里去了?”

阿枝又摇摇头。

看来已经没有什么更新的资料了。曹守鹏和郭嘉又分别让姑娘们回忆当日在书院的客人。姑娘们又抱怨,除了一些熟客,有些客人并不想让家人知道他们逛窑子,用的可能都是假名字。更多的情况是只知道一个姓,完全可能是假姓,根本不可能找到人的。

曹守鹏因为道上颇有几个朋友,便托了朋友去打听云姨的事情。女尸的身份始终没有完全确认下来,案子就会停滞不前,也许云姨这边能找到一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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