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睡了一觉,没有美梦。
野外露宿,雾气与寒气极重。我睡梦中,冷成一团,可是我舍不得睁眼,因为我在梦中回忆起了萱和冰的好。醒来的时候,白茫茫的浓雾一片,笼盖四野。我的发梢和衣衫都被雾水湿透了,鼻子那儿还张着一张蜘蛛网——有点滑稽。
没有鸟鸣。我坐身起来,揉了揉脸,拍了拍脑袋,抬头望天。如若昨晚的事是一场梦,该有多少?可现实不会因我而稍有改变。
丑马在不远处吃草,虽然满身湿透了,可是露着一副“吃得挺恰意”的模样,一时低头咀嚼肥草,一时侧头望望远方——倒能无视了我的存在。
我木然地走向了丑马方向的另一边,不想打扰它。另一边的草更是肥翠,也长得更高。我蹚着草一路来到,沙沙的草叶相磨声响了起来。两只白鹤因之从深草中惊然飞起,飘缈而逝。我停住了脚步,嘴角微微动了动,正想继续往前走。不料一条火红sè的大南蛇从我的脚边逶迤而过,小小的惊吓了我一下。我望着前边的深草,不敢继续往前走了,小心翼翼地觅路而回,一直回到丑马那边,那片平坦的草地。
丑马感觉到我的存在,扭头用头蹭了蹭我的手,继续吃它的草。我摸了摸马的头,清水从它的鬃毛中溢了出来,马毛亦随之扁了下去。
“连马都不忘一个人。”我望着丑马那依恋的眼神,喃喃自道。
等到马休息好了之后,我翻身上了马,继续赶我的路程。昨晚走得糊涂而忘情,居然越境到了紫川——难怪深秋的草大皆是如此肥绿,毫无衰败的气息。不过仔细一想,我亦算不得走错路,在忘川与清河之间,确实隔着一角儿紫川。只是这样一来,倒是偏了最佳的路径,走了些冤枉路。好在我常年外游,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所在之处不曾忘心,所以不曾迷路。
我循着记忆,走出了这片草地,踏上了一条羊肠小路。不久之后,到了一个处在忘川与紫川交界处的小市镇。走在街道上,一间间小食店炊烟滚滚,板栗、榛子、田螺、芋头等等小吃罗列而布,香味四溢。我看着嘴馋。可惜,有一种没见过的恶心蚕虫倒了我的胃口,使我不敢稍微靠近——可某人却吃得开心,不足尽。
俗话说得好,不但民以食为天,王也得以食为天;兼且劳累奔波,此时此刻,我已经很饿了,有种前胸贴后背的感觉。但我走得冲动,没带秫绌,可谓别无分文,穷得啷当响。据说穷,便当忍者。可惜忍者为何物,现在的我还无法预知,是以当不成忍者,还得用钱。可身上除了《亡灵序曲》、《再生缘》和《神代二卷》,就剩腰间的那块玉佩和指上的空间纳戒值钱了。但那玉佩是萱给我的,空间纳戒是家传的宝物,都是身负情深的东西,我狠不下心,不愿把那玉佩和空间纳戒拿去当铺典当。
正想着,我在一间典当铺子前面停住了脚步。我倒不是在犹豫,只是因为看到那间典当铺子的招牌上,赫然印着忘川世家的家纹睡火莲纹。如果亮出自己的身份,兴许可以拿到钱。但是我不习惯向别人要钱,也不善于与人打交道——典当铺子的人未必认得我,我还是省省口舌吧。
到清河境内大概还要三天。水门一族不知在清河境内什么地方,估计也要三天才能摸得着。六天的行程,没钱可得一直野食了。想到野外的兔子和野鸡,甚或田鸡——哦不,这个时候应该没田鸡,都冬眠了——我不禁嘴里口水潺潺。
事不宜迟,我翻身上马,正要掉头觅路寻回那片草地,不料前面一匹白毛骏马乘风而至,一瞬之间就来到了我的身前。
“滚蛋!”那白马上的人,不是白马王子,而是黑衣粗汉,他直冲着我骂:“快滚啊。”
我听了,受不了刺激,愣是没借路让开。我是忘川王,虽然身在忘川与紫川的交界处,但是在哪里我不是王?更何况,我是修真者,我就不信一个马都可以把我撞死!
那黑衣见整条街的人全都让路了,唯我不让他路,大有蔑视他意思,一发狠,疯狂地抽鞭子拍马:“死混球,靠,我擦,让你死。”
五米,三米,一米,五厘米。我的丑马真是好样的,愣是没失张失智。而那白马,还算有良心,还没碰到我的丑马,就嘶声地摇头不止——摇得像鼓浪屿的捣浪。最终,那白马从丑马侧身而过,我毫发无损,而那黑衣撞上了街角处的石板,摔马下来,撞破了头皮。黑衣的脸皮倒是异样地厚,没划破。
“塞林木赛林木赛林木。”那黑衣摔得昏头转向,却要爬起来骂我,“赛林木赛林木。”
“岂有此理——千年杀。”我一听,气打到一处,立即飘身下马,狠狠一脚踹在他屁股上,道:“别以为说闽南话,我就不知道你在骂我娘——我最恨这个了。”
“啊。”那黑衣毕竟不是修真者,受了我这一脚狠的,抱住屁眼,杀猪地痛:“巴嘎雅路巴嘎雅路。”
“呵,还会说别的方言。”我趁着黑衣双手不得空闲的时候,又扇了他一巴掌:“这巴掌是为了乡亲父老而讨的。”
黑衣被我一再欺虐,知悉我是练家子,可是这时看客多了,当然不肯忍气吞声做软鸟子。于是佯意退了几步之后,拎起沙包大的拳头,直往我的头槌来。我防着他多时,这时见他有打将过来,自然不着道:歪头躲开他拳头,又是一脚踢向他。只是这次脚的着眼点在黑衣的小腿上,于是,我悲催了,黑衣的长筒靴子居然是硬铁皮做的。可想而知,我这一脚下去,得有多痛。
我的脸连续抽搐了几下,情知自己的脚丫子已经痛得肿大,可是要假装作没事。黑衣受了我这一脚,小腿虽然没事,可以被绊倒了,扑在大街的石板上,也不好消受。
“哼。”一声冷哼从看客中蓦然响起。
我乜眼望去,一条马鞭如飚蛇般游弋而来。我慌忙向侧边一靠,但是那马鞭犹如手臂,也随着我向侧边游窜袭来。我慌乱中抓住一张竹编簸箕,就势挡在身前。不料那马鞭灌注着道家真力,竹编簸箕不顶用,被马鞭砸得粉碎,于是我又悲催了,被马鞭抽了几下,脸都被抽的挤扁畸变,血痕应恨而生。
“谁?”我捂着脸,气疯了,右手一招,法诀一捏,御起背上的再生缘。
“大小姐,我掉了柳杉家的脸。”黑衣哭丧着脸奔向一个红衣少女那里,跪拜下来:“这混蛋寻事生非,无缘无故打我。”
我听了黑衣的话,险些儿气晕了;而且,黑衣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那红衣少女却深以为信的样子,听完黑衣的话之后,巧手一动,那马鞭又是一片抽将过来。我手捏法诀,直指那马鞭。再生缘虽然是神剑,不受我的驾驭,灌注不进真力,可是简单的cāo控动作,却由得我施为。再生缘随法诀而动,剑指马鞭。马鞭是韧娑绳索而做,作为一条马鞭是好的,可是用作鞭打人的工具,还嫌不足,并且太过于轻蔑了马鞭。削发如泥的再生缘碰上马鞭,马鞭遭殃了,断作几段,落了下来。而我的再生缘余劲未消,直刺向柳杉家的红衣少女。
红衣少女十七八岁的模样,略显肥胖的脸儿不失清韵;一身火红衣装衬托出她的娇艳,一头红发更暗示着红sè是她的本命;耳朵、脖颈、腰间、手腕各处穿戴的饰物,虽说不得俗气,可是绝非高雅。我没有听说过什么柳杉家,可是依这个红衣少女的衣装打扮,看来她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世家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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