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上党郡,伯仁没有第一时间前去并州治地晋阳。虽然现在伯仁已经拥有了保护妞妞的能力,但伯仁一直没有忘记自己和妞妞分别时的许诺——自己会骑着高头大马去接妞妞。伯仁是一个重信的人,也是一个挑剔的人,既然说好了要骑着高头大马去接妞妞,那必然要做到,而且,必须是最好的马。
何况,师父左慈也说过,自己想要在马上发挥出完全的战力,必须选大宛马作为坐骑。否则,今后与人交战,必然吃亏。吃亏的事情伯仁自然不愿意干的,伯仁更清楚,一匹好马在这个乱世等同于第二条命,有时马匹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手中的武器。于是,伯仁决定前去塞外碰碰运气。
只不过,刚刚进入五原郡,伯仁就发现,自己身上的钱财用光了。临行前,小气的左慈可没有给伯仁准备盘缠的意思,伯仁跟着左慈白吃白喝了五年,更张不开这个口。
如果不是在涅县洗劫了那批黄巾贼,获取了大量钱财,伯仁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要一路步行,北上塞外。不过,搜刮的钱财虽然颇多,但花的却更快!
因为伯仁实在受不了慢吞吞的驽马,为了早日到达北疆,便买了两匹骏马代步,只用了半个月就抵达五原郡,代价是花光了所有的盘缠。
五原郡可没有黄巾贼的存在,作为大汉的边郡,这里常年有精锐大军驻守。和所有的边郡一样,五原郡远远谈不上富庶,黄巾贼更加不会打五原郡的主意。没有黄巾贼,伯仁就没了收入来源。不得已,伯仁只好卖出去一匹骏马,才有了继续北上的盘缠。
五原郡位于阴山南麓,正北方原本是匈奴的王庭所在,每次匈奴入侵必经五原郡。只不过,经过汉朝上百年的军事打击,匈奴一分为二,北匈奴迁往中亚,南匈奴归附汉朝,迁往河套地区定居。中平五年作乱,入寇太原郡的也正是南匈奴!此时的北方草原,是被鲜卑人统治着。
前些年,鲜卑被视作朝廷的心腹大患。鲜卑在部落首领檀石槐的带领下,南略汉朝边郡,北拒丁零,东击夫余,西伐乌孙,国土广达上万里。汉桓帝欲封其为王,与之和亲而不得!作为和匈奴冒顿单于相比也毫不逊色的胡人首领,檀石槐让汉朝寝食难安。
好在,天佑汉朝,光和四年,檀石槐英年早逝,其子和连继任为首领。与父亲檀石槐相比,和连没有能力,还贪婪好色,并在后来入寇北地郡的行动中,被汉军射死!因其子骞曼年幼,兄子蒲头继位为首领。
不过,蒲头的威望也严重不足,只不过堪堪维持住鲜卑联盟而已。想要令行禁止,是完全不可能的。加上檀石槐将自己占领的土地,分为三部,从右北平以东,直至辽东,连接夫余、濊貊等二十多个城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直至上谷郡的十多个城邑,为中部;从上谷郡以西,直至敦煌郡、乌孙等二十多个城邑,为西部,三部的首领都萌生了自立之心。只是摄于首领的威严,不敢反叛而已!
常人都看得出,随着骞曼渐渐年长,必然觊觎首领的宝座,鲜卑内乱的风险越来越大。到时无论骞曼会不会成功,鲜卑联盟怕是都要分崩离析。这也是这两年鲜卑没有入寇并州,并州在发生白波黄巾起事后,局势这么快稳定下来的原因。
因为此次出关寻找大宛马纯属碰碰运气,无论是为了保持低调还是为了在草原上节省力气,巨阙剑和风雷弓都是不适合带的。那身防护力极佳的黑甲就更不适合穿着了!
当初,在五原郡九原县长大的吕布就是单枪匹马往来于草原,凭借一己之力,杀得鲜卑人闻风丧胆,博得一个“虓虎”的称号!这才落入郡县长官的眼里,从此崭露头角!现在的鲜卑人对于身着盔甲、单枪匹马的少年怕是都有了阴影!伯仁还是想要保持低调。所以,手中的巨阙换成了环首刀,风雷弓换成了寻常的软弓,也不着盔甲,完全就是一寻常汉家少年的准备。不过,寻常的汉家少年是不会只身进入草原的。
虽说是碰运气,但伯仁还是制定了周密的计划。首先是潜入鲜卑外围的一个部落,探访大宛马的消息,如果实在没有,只能退而去其次,寻找些优秀的野马作为代替。经过这些年的战事,鲜卑部落里多多少少都有些汉人,尤其是这些年边境平稳,一些商人见有利可图,便将中原的私盐、武器走私到草原,换取牲畜、皮革,谋取暴利。因此,潜入鲜卑部落对身手敏捷的伯仁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走访了三个鲜卑部落,伯仁收获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消息,在北方两百里外,曾经有人看到一支迁徙的野马群,其中,有天马的存在。
北方草原上的蒙古马肩高一般在五尺二到五尺八之间,少部分可以达到六尺的肩高,极少部分可以达到六尺二的肩高。无论是匈奴人还是鲜卑人,都把肩高超过六尺二的马称之为天马。能够得到天马作为坐骑,是无数草原男儿的最高理想。可是,天马往往是数十年才能一见,即使见到了,因为天马的速度太快,也往往很难追得到。所以,在草原人看来,不是上天垂青的人,是驯服不了天马的。
蒙古马耐力极佳,可日行一二百里,连续十余天不歇,更难得可贵的是便于饲养,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娇嫩,更适合在各种复杂环境下作为战马大规模使用。按照鲜卑人的说法,这次出现的天马肩高怎么也要有六尺五,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即使是汗血宝马也不过是平均六尺四多一点,耐力可不及蒙古马。而这次发现的天马的速度,更是寻常蒙古马望尘莫及,应该不下汗血宝马。
如果鲜卑人没有说谎,伯仁很确定,自己捡到宝了,一个结合了蒙古马和汗血宝马的优点的天马,即使是鲜卑单于也要垂涎三尺吧!当然,前提是自己能够找到并驯服这匹天马!好在,鲜卑内乱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周围又没有太大的鲜卑部落,凭借这几个小部落的力量,想要围剿一支超过百十匹马的野马群,捉住马王——天马还是很困难的。
不过,鲜卑人早晚会想到要联合,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伯仁在得知天马出没的消息后,还是第一时间上路寻找天马。
功夫不负有心人,同时也要感谢师父左慈教给自己的追踪技巧,伯仁终于在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后,找到了野马群的所在。此时,野马群已经从五原郡的正北方迁徙到了上谷郡的正北方,上千里的迁徙路程,野马群完成地毫不费力。伯仁也看到了让自己魂牵梦萦的天马——一匹乌黑色,油光放亮的雄马,其肩高足近七尺,四个马蹄白得赛雪。在一群肩高不过五尺六七的野马中,如同鹤立鸡群,光彩夺目!
在看到这匹马的刹那,伯仁就很下了决心,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自己都要驯服它作为坐骑。
但伯仁也深知,野马群是机警的,更是桀骜不驯,可与草原上的狼群搏斗而不落下风。先不说自己赶不上野马群,就算自己赶上了,天马也可能恼羞成怒指挥野马群将自己踏成肉泥。因此,只能智取,不能力敌。
现在是中平六年的正月,还需半个多月的时间,草原上的积雪才会融化,鲜草才会冒出来,野马群现在还需要啃食雪下的枯草和苔藓来充饥。这就给伯仁提供了伏击天马的条件。喷香的豆饼是任何野马也挡不住的美味。
在确定好野马群的迁徙路线后,伯仁便在上风口将自己埋在了雪堆里,豆饼就在雪堆前方的八尺开外。为了减少身上的异味,伯仁在雪地里连续打了几个滚还嫌不够,又脱去了沾满汗臭味的外衣,然后才渐渐放缓自己的呼吸,耐心地等着天马的到来。
伯仁不敢保证成功,但这已经是伯仁可以想到的最好办法——守株待兔。天马毫无疑问是野马群的首领,在草原上,风可以传递许多信息,处在下风口的天马绝对可以嗅到豆饼的香味。伯仁赌得就是天马禁不住豆饼的诱惑,赌得就是自己可以在电光火石间跳上马背,降服天马。
一个时辰......天马没有出现......两个时辰......天马还是没有出现。
草原上的风冷的刺骨,好像能把人的思维冻住,伯仁这个时候不得不感谢师父多年来对自己的摧残,否则,只是身着单衣的自己绝对熬不过去。就在伯仁以为自己的雕虫小技被天马识破的时候,天马出现了。
伯仁只觉得,前一刻,天马还是一个小黑点,下一刻天马的轮廓就显现了出来,再下一刻,天马就出现在了自己身边。伯仁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将自己的头埋得更低。师父说过,越是聪明的动物直觉越是敏锐,就和厉害的高手一样,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们,他们往往能察觉到。伯仁不敢小觑了天马的直觉,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雪地里的一个雪丘,纹丝不动,默默地凭借声响判断天马的位置。
又等了许久,天马似乎在确定眼前的这块豆饼没有什么陷阱后,才小心翼翼地叼起一块,此时周遭依然没有什么动静,天马吃完这一块,双目放去,依然风平浪静,于是又叼起一块。越是往前,豆饼越大,天马越是放松,越是开心。不过,天马忽略了,自己每向前一步,就更靠近雪丘一步。
就在天马最为放松享受的时候,伯仁动了。常年来训练的速度在这一刻被伯仁发挥到极致,几乎在跳出雪堆的刹那,伯仁便踏上了天马的马背,套上了马嚼子。
天马顿时就愤怒了,从来没有人能够上自己的背,以前那些想要捕猎自己的人,要么被甩在身后吃灰,要么被自己一蹄子踹成了残废!可今天,自己不仅被人上了背,还被套上了该死的马嚼子!这简直是人生,错了,应该是马生的奇耻大辱!要是让别的母马看到了,自己怎么好意思在马群里混!
如果伯仁在地上,天马有无数种方法教训对方,用后蹄蹬,用牙齿咬,用头去撞,但现在,这个该死的人类骑在了自己的背上,又死命地用双腿夹着自己的马腹,用缰绳控制着自己的头。天马只能不停地上蹿下跳,试图将马背上的人类甩出去。
只是,马背上的这个人似乎和自己融为了一体,怎么样都甩不出去。天马变得愈发狂躁,开始一路向西狂奔。东面就是野马群,天马可不想让自己的同伴看到自己大失颜面的样子。
在奔跑的路上,天马使出了浑身解数,时不时地来个急刹,又或者来个急转弯,突然启动,前蹄直立,但不知道为什么,马背上的人好像身体各处长了眼睛,就是粘在自己背上。
天马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尊与骄傲,臣服于马背上的人类,于是继续奔跑,想要凭借自己的耐力让马背上的人类垮掉!
太阳落下又升起,升起又落下,连续奔跑了一天一夜,天马感觉自己累坏了,再也跑不动了,但马背上的人还是不肯下来。于是,天马屈服了,顺从地低下马头,下垂马尾,左右摇晃着,表示臣服。
伯仁此时已经变得精疲力尽,感觉浑身都散了架,但还是坚持着把身上仅有的一点豆饼和水囊中的半囊水喂给天马吃,同时挠着天马的脖子。这让天马很是享受地发出一阵嘶鸣。见天马接受了这一切,伯仁才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就此倒下。在倒下前,伯仁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天马不会趁着自己熟睡的时候跑开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之前的努力就白做了!
事实证明,师父说得是对的,一旦野马被驯服,就再也不会离开主人,天马更是如此。伯仁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天马正老老实实待在附近,自顾自地翻找着雪下的苔藓。
打了一个草原人常用的响哨,天马便很是体贴地跑了过来,伯仁一边抚摸着天马的脖子,一边欣喜若狂地说道:“以后就叫你乌骓吧!”
乌骓一阵长嘶,透着欢快,显然认可了伯仁给自己取的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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