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胯下马,还是抛却掌中剑?在发誓追随特玛布鲁尔女公爵的芳尘之前,弗兰克?贡蒂埃骑士从未想过会面临这样两难的抉择。
本来嘛,对一名骑士来说,长剑是荣誉的化身,是无论如何不能轻言放弃的,更何况在由侍从晋升为骑士的受封典礼上他发下过誓愿:“即使生命受到威胁,也绝不抛弃手中之剑!”
不过有些时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死亡对一个骑士来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还没来得及履行上神赋予的使命——并获得与之相配的荣誉——就糊里糊涂地死去!
虽然发过誓,但考虑到眼下他准备放弃的佩剑并非是受封典礼上接受过祭司祝圣的那一把(当时那柄装饰华美的宝剑是他花费七个昆尼从一个粗鄙的秃头商人那里租来的——当然还有整套的甲胄、罩袍和斗篷——为的是与隆重的典礼相配),弗兰克认为自己还是有比较充分的理由把当初的誓言打个折扣。
贡蒂埃骑士和他的坐骑已经在淖潦之间艰难地跋涉了两天两夜。要不是当初在通往银瓦城的国王大道边,那个瘪了半边脸的老侍从告诉他“烂泥越多就越接近蜥蜴人的王国”,恐怕他早已经放弃了在这令人发狂的地方寻找效忠对象的想法。
那时弗兰克刚刚错过为欢迎特玛布鲁尔使团而举办的盛大比武节,只能眼巴巴看着狂欢后的人群从银瓦城中鱼贯而出——醉醺醺的骑士们抱着坐骑的脖子,而烂醉如泥的zì yóu骑手和雇佣兵则干脆被绑在马鞍上,像袋土豆似的被运往使团巡游行程的下一站。
为了去银瓦城,弗兰克几乎搭上了全部身家,他知道自己很难再跟去下一个城堡寻找晋身扬名的机会了——他没钱雇人擦洗盔甲上的锈迹,没钱给马换副蹄铁,甚至没钱置办干粮和草料,更别提缴纳走国王大道必需的过路税了。
就在他所有的梦想和努力即将化为泡影的时候,弗兰克遇到了那个主动和他搭讪的老侍从。
“嘿,小子——就是你,我说乡下骑士,看来你是今天唯一没喝酒的人,干吗不下来啜一杯呢?”当时那老家伙正靠在一颗大树下——醉眼惺忪,头发蓬乱,罩袍上尽是呕吐的*。老侍从面前摆着几个造型各异的酒杯,盾牌被他垫坐在屁股底下,弗兰克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到任何代表他或者他所服务的主人的徽记。
要是往常,弗兰克根本不屑于对这种醉鬼稍加辞sè。但当时他是那么沮丧,一种自暴自弃的冲动让他对久违的酒jīng产生了强烈的渴求。但当他挨着那老侍从坐下来,才发现完全误解了对方的意思。
“呵呵,就知道你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看看这儿,我保证你没见过这么jīng致华丽的杯子,你难道不觉得他们盛满了菲斯廷②或者顿特酒③会更诱人吗?——听着,骑士,要是你乐意请我喝一杯,我很愿意和你分享一下收藏酒杯的心得……”
“上神慈悲,我听见你说‘收藏’——这年头小偷也可以披挂起来参加比武会了吗?我可真蠢,竟然相信你这样的酒鬼会请陌生人喝东西——”弗兰克懊恼极了——他居然和一个从宴会上偷银杯的败类坐在一起——他想要站起身来,却因为空空如也的胃和身上沉重的甲胄险些跌倒。好在那老酒鬼及时扶了他一把。这样一来,弗兰克底下更难听的话反而说不出口了。
“谢谢——但别指望凭这个就能让我请你喝酒,说实话,你眼光不怎么样,挑上一个比你更潦倒的家伙,要是太阳下山前还没有贵族愿意接受我的效忠,恐怕我连吃晚饭的钱都不够!”话一出口,弗兰克感到仅余的一点儿气力和愤怒一起烟消云散了,这让他像具被摘掉了魔源的傀儡一样又瘫坐回地上。
“年轻人,别搞得跟末rì神罚就要降临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这辈子跟过不下十个骑士,很多人年轻时都是这么过来的——前一晚还要赊账吃饭,第二天就一战成名,荣耀、金钱、美女、地位多到你要躲着走!总的来说,这是个可爱的年代,至少我还没见过饿死的骑士——撑死的倒是不少,哈哈……”老侍从笑得前仰后合,继而咳嗽起来,脸憋得通红,曾被锤棍打得面目全非的半边脸孔在狰狞中透出几分嘲弄的神sè。
“你说的那些人都是天生的贵族,就算暂时窘迫,亮一下家族的徽章就有人乐意赊东西给他们或者直接提供赞助——我呢?我是贡蒂埃家族有史以来第一个骑士,还是在反击豺狼人的战役开始前为了给领主充门面临危受封的。我出来只带了四十个昆尼,花光了就只能回去经营家里的锯木厂,要么就去城里找个地方卖了我的盾——尽管这是我父亲除锯木厂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弗兰克边说边抚摸自己的骑士盾,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人讲这些,甚至有好一会儿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在讲话。
作为斯特凡尼?贡蒂埃最小的儿子,弗兰克仅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面盾牌。(当然,还有一个锯木场五年的经营权,但这对一个矢志成为伟大骑士的男孩来说又有什么用呢?)那是面有些来历的骑士盾,有着弧线优美的三角形外观、结实的挽手、古朴的纹饰以及一个莫明其妙的名字——“巴普罗格之枪”。
“收好你的盾吧,年轻人。看来你还不明白对一个骑士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老侍从的声音也低沉下来,“你看看我,就因为年轻时好勇斗狠,没照看好自己的小脸儿,一辈子最多只能当个侍从,就算床上功夫一流,也没有哪个贵妇人愿意多看我一眼。其实钱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尤其对一名骑士来说,只要你还像个骑士,没那么容易走投无路的。”
弗兰克又望了望他的脸,只能尴尬地笑笑,想不到任何安慰的话。
“你口袋里还剩几个子儿?”老侍从突然问道。
“你在想什么?别打它们的主意——”
“把剩下的钱都请我喝酒——要是只够买一杯淡啤就算我倒霉——作为交换,我指给你一条明路。幸运的话,说不定你很快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即便不走运——上神慈悲,看看你自己,你觉得还会比现在更不走运吗?”
之后达成的交易还真没让弗兰克失望。老侍从告诉他,诺埃特林伯爵——银瓦城的主人——正在寻找一名有贵族身份的信使,任务是去蜥蜴人的王国特玛布鲁尔转达伯爵本人的致意并颂扬使团在银瓦城受到的盛情款待。当然,也可能有些蜥蜴人自己的信件要代为捎回。
这并不是个困难的任务,但偏偏没有合适的人选。路途艰险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城里所有骑士都为正在举行的全国巡回竞技大会而疯狂。他们一路追随使团的脚步,不厌其烦地参加在每个城堡举行的宴会和竞技表演——没准哪天就碰上个一战成名的机会呢!
弗兰克的优势在于他货真价实的骑士身份和相当“说得过去”的外表——用老侍从的话说就是“好歹像个骑士的样子”。他找到城里的市政厅,不费吹灰之力就击败了其他滥竽充数的竞争者。公爵本人很高兴看到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骑士前来应征,至于略显寒酸的打扮倒是瑕不掩瑜。
很快有人给弗兰克弄来一匹纯血战马以及全套上好的装备,从利安佛农坊④最新式样的全身钣金铠甲到镶银的小牛皮马鞍一应俱全。最后他们还给他一百昆尼用作路上的开销,并承诺在他顺利返回后还有一笔丰厚的奖赏。
就这样,弗兰克?贡蒂埃的骑士生涯转瞬间从低谷攀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如今他吃饱喝足,神采奕奕,即将带着光荣的使命开始一段激动人心的冒险!当然,在弗兰克心里,信使的工作只是他迈上成功之路的第一步。
他突然觉得自己真正施展才华的地方就在特玛布鲁尔。那里不会有人知晓他卑微的出身和贫寒的家世。他可以在那里战斗,帮助蜥蜴人开疆拓土,甚至组建自己的骑士团,然后他会在比武大会上战胜所有对手,从而赢得女公爵的芳心(他从市政厅的马伕那里得知芩妮公主刚刚获得公爵的封号);要是足够幸运,或许他还能找到一两个为祸沼泽的怪兽亲手加以铲除——简直太完美了!战斗、比武、屠龙——人们常说的三种骑士成名的方式他都能在大沼泽找到实现的可能,这怎能不让他激动不已呢?
离开市政厅后的整个下午,弗兰克把时间花在了盔甲作坊里。在他的注视下,店里最好的工匠给他的胸甲錾上了属于贡蒂埃家族的纹章——一把燃烧的锯子。他本想请人在马毯上也绣上同样的纹饰,但因为需要的时间太长只能作罢。
第二天一早,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伟大的目标进发。他本想找到那个帮了自己大忙的老家伙——弗兰克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姓名。要是他愿意,弗兰克肯定乐于邀请他共赴前程——反正他还没有侍从。但在遇到老侍从的地方流连了很久,他也没能找到他。令他稍感意外的是,附近的居民竟然对这样一个特征明显的老人完全没有印象。
弗兰克?贡蒂埃碰上“怪头”是在他彻底迷失方向后的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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