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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1 / 1)

2.3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本篇可以和2.1篇“为政以德……”一起来读,会有更多的感悟。

“道”在前面“道千乘之国”时已经解过,这里亦不例外,传统有两种解释:一说训为“导”,一说解为“治理”;皆可通。但还是将“道”看为古汉语的名词动用更好,解为“实行(儒家)主义”。

“政”即政令、法令。“齐”即齐整、规范。“刑”即刑罚。“免”即免罪、不犯法。“德”即道德,引申之,即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中国共产党党章》中说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这个意思。“礼”即贵族的行为规范,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小共同体”内部的行为规范。“格”有多种解释,杨伯峻先生的注解应为正解,“格”即归服、服从之意。杨伯峻先生之论证摘录如下:

格——这个字的意义本来很多,在这里有把它解为“来”的,也有解为“至”的,还有解为“正”的,更有写作“恪”,解为“敬”的。这些不同的讲解都未必符合孔子愿意。礼记缁衣篇:“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这话可以看作孔子此言的最早注释,较为可信。此处“格心”和“遯心”相对成文,“遯”即“遁”字,逃避的意思。逃避的反面应该是亲近、归服、向往,所以用“人心归服”来译它。

这篇很有名,常被用来解说儒法两家的对立,事实上也是如此。

西周的政治从根子上说,就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共同体”政治,贵族之间都是有血缘关系的,那些与贵族无血缘关系的称作“野人”、“庶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周这种血缘关系的“小共同体”政治——礼乐制度被破坏了,也就是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贵族之间的血缘关系被时间冲淡了,比如鲁国建国之君周公(另有一说是周公长子伯禽)是周武王的亲弟弟、周成王的亲叔叔,其血缘关系如此,礼乐制度自能发挥其初衷的作用,但后来的鲁国之君和周天子之间如此亲近的血缘关系就不复存在了,礼乐制度的基础没有了,其初衷的作用难以发挥,那自然就很难维持了。按照西周宗法制,每一宗都是父子继承制,即使各国之君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淡化了或者说不复存在了,周天子也不能更立其血缘更近的弟弟或子孙为某国之君。礼制的没落,让拳头就成了唯一的“制度”,于是五霸迭出,王道衰微,霸道勃兴且有方兴未艾之势,法家登上历史舞台,并逐渐掌握了话语权,法家之“法制”慢慢取代了儒家之“礼制”。春秋时期的郑铸刑书、晋铸刑鼎就代表了这种趋势,到了战国时期,商鞅至秦国推行变法,更将法制推至登峰造极。

《左传·昭公六年》载,郑国子产“铸刑书”。“铸刑书”即将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二十余年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晋国“铸刑鼎”。

这一系列的变革遭到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守旧派——古儒家的一致非议。

孔子评价晋国“铸刑鼎”时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

叔向致书郑国子产反对郑国“铸刑书”说:“……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需要注意的是,古汉语中的“刑”有两种解释:一指法律(当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法律),一指刑罚。古汉语中的“刑”本意仅指刑罚,古有五刑、九刑之说,五刑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不就是今天的纹身嘛!)、劓刑(割鼻子)、剕刑(也作腓,砍脚的刑罚;另一说为膑刑,就是孙膑受的那个。)、宫刑(就是司马迁受的那个)、大辟(死刑),九刑即刑在加赎、鞭、扑、流四刑,可见“刑”本意仅指刑罚,而非法律。

中国的法律最初是“以刑统例”的,“例”即案例、具体的犯罪行为,当时被称作“典”,所以后世“典”也有刑罚之意。当时的法律是这样的,每一种刑罚后面跟着很多案例,法官将犯人定罪为某一种刑罚时,是要查看后面的案例来比较刑罚是否得当的。这和我们今天的法律完全是反的,今天的法律是“以罪统刑”,每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写明刑罚。《史记·周本纪》记载吕刑有“……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所谓“五刑之属三千”就是说有典(案例)三千分属于五刑。所以,当时的法律应该是“刑”和“典”,而不仅仅是“刑”,所以有典型这个词语(古汉语“刑”、“型”相通),但因其以“刑”统之,故也仅称“刑”,如:郑铸刑书、晋铸刑鼎。

成文法律并不是春秋时期才出现的,叔向在对子产的书信中就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末世)也。……”禹刑、汤刑、九刑就是早期的成文法律。当然,早期的成文法律比较简陋,不如后期的那么完善,所以人治的因素比较多,随着后来案例的增多,法律的完善度也越来越好了。

但早期的成文法律是适用于庶人、野人的,对于贵族是有八辟(后世称为八议: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制度,所以对于贵族阶级的刑罚往往比成文法律上的轻,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缘由,也就是古儒家要维护的礼乐制度。“礼”虽然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阶级制度,但其中含有很浓厚的情感成分,是温情脉脉的,老子打儿子你不能说只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打是亲,骂是爱”的亲情。所以直到今天,以礼相待都被视为一种优待的方式,其实其本意中含有很森严的等级关系。

郑铸刑书、晋铸刑鼎以及后来的商鞅之法就是将成文法律公布于众,取消了八辟制度,将其规定直接应用于贵族阶级,所以孔子说“民在鼎矣”,没有了八辟制度,民自然看这个刑鼎就够了。这种法家化的政策,遭到了当时守旧贵族——君子的一致反对和非议,但历史潮流终是历史潮流,并没能因为这些人的反对而回头。

至于本篇中孔子所说的是对还是错,大家可以自己想想,其实很难给出一个确实的答案。

2.4

子曰:五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本篇也是《论语》的名篇,而立之年、不惑之年之类的成语都出自于此。这段话是孔子在总结自己的一生,孔子活了七十二岁(周岁,或说七十三岁),这段话应是其晚年说的。曾子曾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曾子这句话可以作为本篇的注脚。后世有很多人仿着这段话来说自己,有点无聊。

这段话有很多人长篇大论的解,但我不敢也没有这个水平,毕竟这段话是孔子一生的总结,我现在还没有这多感悟,姑且试论之。

十五岁,古人叫“成童”,是当时“小学”毕业升“大学”的年龄。需要注意的是,古人是有“小学”和“大学”的,当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小学和大学,“小学”即“小人”之学,这里的“小人”指未成人之意,即当时贵族弟子应当学的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礼仪等;“大学”即“大人”之学,这里的“小人”指成人之意,是要教授“成童”成为大人、君子的,今天我们看到的《大学》实际上就是当时大学的一门课程。

孔子出身贫贱,孔子是其父亲叔梁纥与其母颜氏野合(《史记》所载)而生,老夫少妻(传说孔子出生时,叔梁纥七十岁,颜氏二十岁,是老阳少阴所生),而且貌似孔子的母亲开始并未得到孔子家族的承认,直到他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才找到自己父亲的坟墓,将母亲合葬于父亲之墓。所以孔子虽然算是个贵族(他父亲叔梁纥是鲁郰邑宰——郰邑的长官),但贫贱是无疑的,就是孔子自己也说“吾少也贱,多能鄙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可以用在孔子的身上,他十五岁就“志于学”了,他的知识学问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孔子至太庙“每事问”,都是孔子好学的表现。

“三十而立”,中国古代,二十岁是要行冠礼(即成丁礼,戴冠之礼,意味着成人)的,孔子这里不谈,可能是他也没有什么好讲的,毕竟每个人都一样,他不比别人多什么。何谓“而立”?不太懂。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估计孔子三十岁的时候已经学礼有所成,他自己也是这个认为的。我们看“位”这个字,从“人”从“立”,人有地方站就是有位置,在古时候,只有懂得了礼,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里、坐在哪里,否则就坐立不安,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坐在哪。孔子三十岁之后,开始有了名气。学者们推测,孔子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授徒设教,是颇有道理的。齐景公和晏婴到鲁国访问时,就曾问礼于孔子,齐景公还曾想委政与孔子,后来齐景公反悔了,不了了之,这是孔子三十三四岁的事(公元前517年)。后来,据说他还曾去洛阳问礼于老子,不知靠不靠谱。

“四十而不惑”,更有不明觉厉之感,“不惑”字面上就是不困惑、不糊涂的意思,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到底是超越了孔子还是不达孔子四十之境界呢?孔子四十岁前后是他做学问的黄金时代,这段时间他修诗书礼乐,教书育人,名声大噪。“不惑”也许是他学问上已经达到了融会贯通的地步。

“天命”是什么?不知道,看不见,摸不着,但那时候人们信,孔子也不例外,虽然他“不言怪力乱神”,但也常言天命。五十岁之后,孔子开始出来做官,也许做官、实行他的“道”就是孔子的“天命”。子贡曾说:“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在何人他没说,其实他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文武之道”还在孔子这里,还没有“坠于地”。孔子先仕于鲁(这是孔子第一次做官,之前在齐国并没有做成官),期间欲“堕三都”,未能成功,后失意于鲁君,决定出国。四年后开始周游列国,传道求仕,这时孔子已经五十五岁了。但孔子的周游更加失败,期间厄于陈蔡,受尽隐者(当时的道家)的讥讽,甚至都想乘桴浮海。除短期在卫、陈两国做了官,哪个国家都不肯用。

所以孔子说“六十而耳顺”,“耳顺”估计就是他各种苦难、各种挖苦都经历过了,酸甜苦辣尝尽,对外界的事已经看透了,什么样的话都听得进去了。《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去郑国的时候,和他的弟子走散了,独自站在郭城的东门外等候,有个郑人对子贡说:“东门有人,……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把这话告诉了孔子,孔子欣然一笑,说:“……然哉!然哉!”这时孔子大概六十岁,也许这就是“耳顺”吧。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啥意思?搞不懂。孔子大概六十八九又回到了鲁国,不久之后儿子孔鲤死了,他最喜欢的弟子颜回死了,子路死了……,他也自觉时日无多,可能是他什么都看透了,没有了那么多条条框框,做什么都是发自内心的(从心所欲),都能符合规矩(不逾矩)吧。抑或是他晚年读了《易经》,深有体会,步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所以能“从心所欲,不逾矩”吧。孔子曾读《易经》而韦编三绝(穿竹简的绳子断了多次),还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得到《易经》的时候估计已经是他的晚年了,绝非五十岁之前,或许他七十岁左右学《易经》而有所成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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