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也看向我。
我难以相信自己的猜测,但又确确实实只有这一种可能性!
这个褐衣男子,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而今天要见的这一位奇人是谁,以及为何所有亭台楼阁为何布置成辐条状面向湖心岛,我也都明白了!!!
张旭,初仕为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其母陆氏为书法家陆柬之的侄女,也即书法家虞世南的外孙女。陆氏世代以书传业,有称于史。
史书记载:张旭为人洒脱不羁,才华横溢,学识渊博,嗜好饮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与李白、贺知章相友善,杜甫将他三人列入“饮中八仙”。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他写字。
所以,张旭被计入史册的言论中,就有这样一句。
“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公孙氏。舞剑器。得其神。
公孙大娘。
我的目光再次霍然转向湖心岛。
舞剑。
不晓得为什么我的心开始狂跳。
良低声问道,“怎么了?你想到什么了?脸色都白了!”
果然,还不用我解释,就听得吴道子先生对贺知章说道,“说起这个公孙大娘,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没有人知道她的年龄,也没人知道她的籍贯。她每次在民间献艺,观者如山,无人能比。最早成名的是一曲《剑器舞》,贺大人在东都呆的时间少,可能不清楚,那可是街知巷闻!”
“剑器舞?”贺知章一愣。
吴道子指一指张旭,“剑器舞,我和长史都见过。太白先生也有剑器舞,但他是男子,哪有女子舞起来这般冲击力?”
“哦?此话怎讲?”
吴道子笑了,“剑乃杀器,用它起舞,要将杀气含而不发;衣带柔弱之余,剑客侠骨闯天下的气势又得表达出来。剑器舞,最讲究刚柔并济。所以由女子演来,最是了不起!”
良听到一半,已经明白了,朝我投来疑惑的目光。
我点点头。
吴道子说的一点都没错。
公孙大娘,是盛唐当之无愧的第一舞者。张云容也好,杨玉环也好,哪里有她这般让男人欣赏,还让男人景仰?!尽管据我所知她的最终结局是流落江湖,寂寞而终。但那已经不重要了。她的盖世技艺,影响了三个人。成就三圣之道,这位绝代佳人当再不寂寞。
哪三圣?一个就是草圣张旭的狂草,一个就是画圣吴道子的画,还有最后是诗圣杜甫的那首慷慨悲凉的《剑器行》。
没想到,在我即将离开唐朝的时候,有机会见到这么大卡司的人物!
忽闻一声宣,高力士的尖细嗓门儿叫道,“恭迎皇上……”
众皆起立相迎。
一直缘悭一面的李隆基,不,最终还是错过了的“李隆基”,终于出现在眼前。
这哪里还是那个两只眼睛隔很远、白面优柔的李瑁?
他眉头深锁,面色暗沉,手挥目送隐约还有种王者之气,背微微有点佝偻,和十六岁李瑁本人相去几万丈!
他缓缓穿过花洞,步上台阶,眼睛扫一扫已经落做的诸位将相,点点头。
连这点头,也完全是中年男人的感觉!
良是见过李隆基本人的。也只听到他低声惊呼道,“神乎其技。”
这就是在说玲玲了。
李隆基落座后,有点心不在焉地向大家挥挥手,“众卿无需多礼。今日仅仅是家宴而已,顺便应道玄先生和长史先生共同推荐,让大家欣赏一下最近民间盛极一时的剑器舞。”
这么疲倦,只怕也是好几夜未睡。
想都可以想到,比起我假扮王维,他要背的台词、名字、规矩,不知多了多少倍!
偏是吴道子和张旭什么都不清楚,兴高采烈把公孙大娘引荐了来。
我突然还明白了这个座位的排放顺序,是非常讲究的!
只怕高力士琢磨了很久!
你们看。右手最靠近皇帝的,是吴道子,然后是贺知章,最外面是李林甫。为何?吴道子身份地位年龄都长于贺知章,他排第一不用多说;把李林甫排在最外面,是怕他万一一个得意跟吴道子瞎叨叨,让知情的人越来越多。相比而言贺知章可就稳重多了。
另一边,第一个是张旭,也合理,因为这场家宴是吴道子和他力荐而成的。第三个是张守硅。二张一左一右把好色、醉酒后易多言的安禄山夹在了中间。你醉后发酒疯?有张旭比你更疯;你喜欢调戏美女,张守硅在那儿把着关呢!
想通了这个环节,我的一颗心倒是又慢慢放了下来。
有高力士在呢!
有这么八面玲珑的千古第一贤宦打理全局,没什么需要我好担心的。
不过就是一场简单的家宴而已嘛!
边吃边观赏,我们前几天不刚刚做过吗!
没事没事。
我吁口气,朝一直关注我神情的良和珂儿做一个安心的表情。
过不多久,只听一声锣响,又有人来了。
是几个歌女陪从,从花洞那里,抱着各色乐器桌凳鱼贯而入。
我刚刚才做完的安心表情凝固在脸上。
话说……
为毛这么眼熟呀?!
不是我眼花,只听的身边的贺知章大人也“咦”一声,“这不就是前两日去过丹青斋的几位歌女吗?”
吴道子听到了,回头解释道,“公孙大娘说了,她的剑器舞,最好由她自己的姐妹来伴奏。”
眼看着歌女们纷纷落座,我搜肠刮肚地回想那天所有细节。
所有,细节。眼神,话语,动作。
有了!
是她们打算唱《观猎》的时候,因为没有舞娘,珂儿主动请缨后,歌女们说过的话!
——可惜今天佳人不在,否则可以斗一斗舞呢!
卧槽!
我简直傻眼。
一直以为杜甫的那一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佳人二字,如同其他所有文学作品里一样,是对美人的代称!
却原来,这就是公孙大娘的名字!
公孙佳人!
还没完呢,此刻如果有人注意我的表情,只怕会想起海绵宝宝。
怎么没完?因为公孙大娘来了。
就感觉整个蓬莱池的空气骤然一清,水流减速,连亭台四角挂的雪白纱幔的飘拂都变得更轻更柔。有种淡淡的奇异花香,从花洞那里,飘了过来。
诺大蓬莱池,安静得如无人之境。
每一个人,男人,女人,都屏息凝望花洞口。
一双莲足率先出现。
莲足踢起裙袂,层层叠叠的牡丹烟罗软纱有如飞絮一般起舞,跟着曳地梅花百水裙上,环佩叮当作响,一把水仙花般纤腰高束的窈窕身姿飘了出来,那种极致的轻盈和极致的端庄混合在一起,曼妙得简直无法用人世间的词语来形容。
一双修长素手,握着一把宝剑,稳稳地端在身前。她的手比佛手还要温润,皮肤比花瓣还要细腻。那宝剑尚未出鞘,剑鞘上镶嵌着五彩珠玉,却完全盖不住那一双手的光芒。
碧玉珍珠金步摇一晃而过,一张俏若春花的脸,终于绽放在花洞口。
这一个瞬间,风云变色,阳光摇晃。
她的美,根本无法用任何其他美人来类比。什么“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用在她身上,稍嫌肤浅;什么“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攘袖见素手,皎腕约金环”,用在她身上又过于甜美。
她有种奇异的妩媚,又有种睥睨一切的冷漠。
像是在说,“来,让我杀了你。”或是,“来,让我亲吻你。”
只觉得无论哪种结局,只要是她,都是别人的无上荣幸!
女人们羡慕嫉妒恨。
男人们的眼神都恨不得立刻把这美人儿揽到怀里来。
只有我,心跳得快要停,也快要爆炸。
完蛋了。今天这个局。
对不起,良。
我做不到对你的承诺了,只怕。
不是我要惹事生非,是是非已经找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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