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斯最近对枪械非常感兴趣,她把自己淘来的那把枪,拆了装装了拆,并且喜欢上了枪油的味道,喜欢上了子弹打进东西内部的那种感觉。那是一只稍长的手枪,一种猎枪,正合她所需。
祖安城外,靠铁脊山脉一侧有着广阔的森林,时不时有人来此打猎,也是金克斯今日的目的地。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让自己的第一把枪大显身手了。
和艾克一样,她经常锻炼,锤炼自己的体魄,虽然没能训练出魔力或斗气,但体内也有了微弱的气感,至少在城中打起架来一般男孩子都不是她对手。毕竟他们这些孤儿,想在祖安生存下去,总得有个一技之长。
她不清楚自己的身世,也没有要弄清楚的想法,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外面冒险。
走进树林,阳关透过树叶间隙照射进来,里面有点闷热,她扫了眼周围。这个季节,应该会有兔子之类的吧,摸了摸枪和腰后挂着的开山刀,她想着,开始在树林中寻找痕迹。
越往内部树林越茂盛,她不得不取下刀,披荆斩棘,看到地上的浅显动物脚印,便一路砍着过去。她突然停了下来,一动不动,静静聆听,几乎什么声音也没有,偶有树叶落下的轻微沙沙声,寂静之下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金克斯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这种紧张的感觉了,就像夜里,偷偷跑到祖安市政厅墙壁上涂鸦那样的紧张。
她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她准备继续前进。那手表是艾克前些天送她的,样式很普通,但他说只有自己的时光之力能够驱动手表运转,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第二个能让手表动起来的人,它精确无比,因为驱动它的,是那独一无二纯粹的时光,一块给她,一块给了布里茨,每次看到这手表,金克斯都会笑得很温柔。
她爱惜地摸了摸手表,拨开一小片树叶,趴到地上,耳朵贴着泥土,仔细感知着动静,前方传来轻微的振动,应当是五百米外,她抬头看了看,没有炊烟,没听到枪响或是刀斧劈砍树枝声,缩起身子,小心前进。
她像猫一样敏捷爬上树干,探头向前张望,那是一头狼,嘴里咬着一只死掉的兔子,正盯着树林里一个方向。
“居然是狼,这可有点不太妙啊。”金克斯想着,身子动了动,想调整一下位置,看那狼在望着什么。
不过她这一动,那狼耳朵随之一抖,立刻看向这边。
“噢,糟糕。”
她看到远处地上有几处兔子洞,那狼显然是发现还有兔子在里面,不肯离去。但狼同时也发现了金克斯,它开始仰天嗥叫,很快,四周都响起了回应的叫声,狼都是群体行动。
与此同时,那远处洞里钻出一只灰色的兔子,企图逃跑,速度极快,但狼的反应更快,几头狼从草堆中跳出来围了过去。金克斯跳下树,和面前那头狼对峙起来,那兔子刚出来又跑回洞中,深处露出两只小眼睛盯着外面。
狼的喉中发出低沉的吼声,金克斯不甘示弱,拔出刀,另一只手也摸上枪柄。她神情小心翼翼,心里却已斗志昂扬。“来啊,你这畜生,正好拿你试试枪。”
虽然看上去眼前这个人类女子很瘦小,但狼始终非常谨慎,长年在靠近城镇的森林生活让它懂得眼前这个物种,并不是通过体型来看实力强弱的。它轻微往后退了一步。
金克斯突然嗤笑一声,这个任何有些智力的生物都能读懂的嘲笑表情,一下子触怒了领头的狼,它张开嘴露出獠牙,低吼一声便开始冲向女孩,其余的狼几乎也同时开始跑动。
女孩掏出猎枪打开保险,动作一气呵成,非常流利,显然先前练习过多次。一声爆响,虽然之前打过木头桩子,但金克斯此时仍觉得这枪响过于巨大,第一发子弹在头狼脸上狠狠钻开一个洞,然后从另一侧穿出,弹头后吸满了一条长长轨迹的鲜血穿过林间。她面不改色,冷静射击其他朝她冲来的狼。
“一、二、三、四、五……”五发子弹,是这把枪弹匣的最大容量,她虽然带了备用子弹,但这关头来不及了。她盯着最后一头狼,它已跃在空中,张开獠牙,此时金克斯只觉心跳加速,浑身血脉喷张,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外,紧张到极致又兴奋无比,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喜欢的就是这种生死一线间的感觉,喜欢这种神经紧张到极限的压迫感。
她松开猎枪,任它落下。
少女嘴角掠起一抹弧度,微微笑了起来,在狼的爪子离她脸庞还有半米时,她猛地一转,一手卡住狼的咽喉,一手刀锋猛扎,开山刀狠狠刺入那狼的喉口,使劲全身力气一拧。巨大的冲击并没有因为死亡减缓,一人一狼撞到树上,女孩咳嗽了一声,撑起来将那尸体从身上推走,狠狠踹了脚那死狼脑袋。
“死狗,怎么不动了?再跳一个我看看?”
她仔细擦了擦手表,确认没坏后松了口气,这时发现脚边有动静,那灰兔子居然跑了出来蹭了蹭她裤管。她爱怜地摸了摸小东西。“之前还准备打兔子吃呢,这么可爱哪里舍得啊。”她抬起手掌让兔子坐上去,然后捡起枪,拔出刀挂到腰上,抓了两条死狼往城里走去。
金克斯拽着两条死狼尾巴,另一只手抱着只兔子,脸色通红,不急不慢走向祖安内城。这种紧张、刺激的感觉,这种生死间徘徊的感觉,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冒险吗。她想去遥远的德邦,看看那传说中无畏骑士团的英姿;她想去艾欧尼亚,体会那传承自上古的剑道文化;她想去战争学院,看看最新的魔法成果;她想去班德尔城,看看满城约德尔人的盛况;她想去恕瑞玛沙漠,看看古战场遗迹和宏伟的金字塔。
以及⋯⋯皮城。听说那里治安非常好,犯罪率极低,去搞点小破坏的话,会不会很有趣呢?
金克斯漫无边际地想着,走进城内,快到街区时,她看到前方有点骚动,一小撮人围在那里,她此时提着两只狼的尸体,身上挂着刀枪,有种莫名的气势,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让她走进。
几个来自东区的混混正被一群孩子围住不让走,那几个孩子她认识,也都是流浪儿,在祖安混个生存,经常一起打闹玩耍,看上去是被那几个混混给欺负了。
“怎么回事,小钢?”金克斯皱着眉,走过去问一个熟识的孩子。那戴着钢牙套的小女孩见是她当即说了原委。“他们来抢我们的东西,我们的食物和我们挣来的钱!”
其中几个混混脸上明显有着被小女孩抓出来的血痕,就在他准备出手教训这小孩时周围人都渐渐围了过来,他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不敢下手,这时金克斯又来了,恨得他咬牙切齿。
金克斯哦了一声,手按到枪柄上,“你们这群蠢货,我的朋友也敢欺负?!”她缓缓抽出枪。众人见她掏枪都是一阵惊呼。金克斯在祖安是出了名的顽皮大胆,这样的一个人手里拿枪指着人,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来。
“金克斯,你想干什么?你知道在城里开枪是什么后果吗!我只不过拿了她几块面包而已,你也知道现在生意不好做,我们不希望闹得太过分。”
金克斯歪了歪头,想了一下,继续握着枪,同时拍了拍那小女孩,“去叫你艾克哥哥来。”她则和这些混混对峙起来。
不一会儿小钢带着个白头少年小跑过来。
艾克看了看金克斯,因为她状况实在有些诡异,脚下躺着两只狼的尸体,肩上坐着只兔子,手里拿枪指着一群人。他上前轻轻按下金克斯的枪口,同时对着那群东区来的问道,“就是你们,抢我伙伴的东西?”
说完也不等他们回答,他就挥挥手,“把东西还回去,道歉,然后就都滚吧。”
“什么?”那领头的混混似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算什么东西,居然敢跟我这样说话?你不过是个被魔法学校拒收的废物!”
艾克揉了揉指关节,无奈之下和金克斯对视一眼,金克斯朝他点点头,收起枪,蹲下来和孩子们一起逗弄那兔子,不再管身后发生了什么事。
那混混似乎觉得她不敢开枪,便想上来给这白头少年一点教训,一拳就要挥出,突然发现那白头小子人影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艾克将时光之力散开,布满这片区域,在他眼中,所有人顿时陷入几乎静止的状态,他轻易上前,一拳一个击倒所有的混混,而在外人看来,他则化作一道蓝色幻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上前出手,速度比许多斗气修者还要快上不少。
“哟,不错嘛。”金克斯转过身拍了拍艾克,看着一片人倒在地上,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艾克挑了挑眉,走到那领头的混混身边,毫不留情一拳将他脑袋砸到地上,那人嘴角一片鲜血,还掉了几颗牙。”不要再来这里,不然我见你一次揍你一次,懂吗?”
那人说不出话,趴在地上不断点头。
等人群散去,艾克帮金克斯拖着狼尸,往住处走去。“打猎去了?这玩意儿能吃吗。”他指了指狼。“这兔子也不够吃的啊。”
金克斯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许打兔子的注意,它这么可爱呢。”金克斯摸了摸兔子,小心翼翼搂在怀里。
艾克挠了挠头说了声好吧,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街上有告示说哈特博士过几天要举行魔法实验,能让没有魔力的人也可以使用魔法,正在挑选实验者中,到时候一起去看看吧,应该会很有趣。”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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