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出来见一面吧。”
我熟练地敲击键盘,电脑屏幕上立刻出现这几个字。手指在空中停了许久,许久,我才决绝般的按下一个“Enter”。
我在世俗社会中的身份标签是“总编”。我通常在上海工作,而这里是我在北京临时租住的公寓。
这个公寓有很大的落地窗和很大的床,即使是冬天,我的房间也至少有十个小时能够照进阳光。光明的进入,饶是些微刺眼,我仍然极度渴望。
事实上,我承认自己的思想和生活都很肤浅、很无聊,甚至我的工作在某些人看来也毫无意义。虽然我才活了28年,但是经常会有一种走到生命尽头的错觉。我希望一切事物美好可爱。我畏惧丑陋、渴求稳定。疯狂令我害怕,让我经常性的逃跑。
这个约莫十五平米的卧室,残留情欲过后的淫靡。
我踱步到窗前,冷漠地注视着楼下。
刚刚走出公寓大门的少年踉跄着怆痛的身体,艰难地走向隐在停车场深处的摩托车。少年白色的棉T恤看着很舒服,干净清新的体味闻起来也很舒心,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体力还不错,竟能承受住我一星期未得到发泄的欲望。
脑海里翻涌着少年迷乱在情欲中的浪荡模样,耳边回荡着他一声高过一声的忘情呻吟,我小啜一口杯中的绿色酒水,扬起嘴角淡淡一笑,像是嘲讽,更像自嘲。
一个月前,灰色的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十年来规模最大的读者见面会在那样糟糕的天气中如火如荼地进行。而我,在闷热得令人窒息的恶劣天气中,看见了一个一身黑色装束的男孩。
自从那天见过那个男孩之后,不论跟多少男人女人做多少次,除了愈来愈浓郁的空虚和孤独,我再无其他感受。
那个男孩,不像几分钟前躺在我身下辗转呻吟的少年,不像我上过的任何成年男子,我甚至为此有过片刻的怀疑:这个污浊肮脏的世界上竟真有这种人存在?
那个男孩,黑色的头发只及耳梢,额前的头发却长得几乎盖住小半张脸。他黑色的眼睛并不大,不狭长,不是双眼皮,却像两朵颜色浓烈的黑色花朵,迷人、妖娆、致命。
虽然那天是与男孩的第一次见面,我却固执地认为他一定具有跟我一样的“偏执”,因为黑色的棉T恤、黑色的宽松仔裤、黑色的帆布鞋,那是他经久不变的,融入记忆、深入骨血的装束。
为了谋生与追求,我对于俗世中的总编职位兢兢业业。工作不算太忙,但是出差很频繁,且时日过于冗长。签约在我手下的作家为数不多,皆知名,饶是如此,我还是会经常感到疲惫。呵,那些作家所谓的“知名”不仅仅是说作品有多畅销,更在于出书周期是出名的漫长。因此,我平时可以很悠闲,但是忙的时候却能够要了我的命。
这个世界很脏,这个世界的作家良莠不齐,没有多少清洁工,更多的是污水沟。
而那个男孩,是众多污水沟中最污黑的一个。他的身上笼罩着浓重的黑色,他的作品拥有黑色音乐的杀人旋律,他的眼睛黑得发亮。那种黑,近乎可以刷白黑暗的世界。
也是因此,那个男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同时我也相信,我也引起了他的注意。我甚至有种感觉,我与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见过面。
或许是有前世的缱绻缠绵,才能换来今生的相互吸引。
“:)”过了十多秒,对方有了回应。QQ消息提示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屋中显得仓促且刺耳,令人心惊。
我凝视着落地窗外的黑色夜幕,出神三秒,而后快速走回电脑前敲击字符,为了交谈能够继续。
“睡了吗?”我问。
“我是夜猫子。”对方很快敲回,“现在才凌晨一点。”
“新的写得怎么样了?”
“正在进行中。”
“我想你一定是个喜欢简易的人。”
“我猜你是个博爱的人。”
“怎么说?”
“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却是你的睡眠时间。你不去陪伴娇妻,倒有空陪我聊天。”
“我是一个同性恋。”我笑了笑,打过这几个字。
对方迟迟没有回应。
谈话进行得还算顺畅,所以男孩这次的停顿显得有点反常,不是他的性格。我微微锁住眉头,耐心地等待了三分钟左右,终于难耐地敲下这两句话:“我想见你。出来见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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