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都市言情>水漾灵兰>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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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 2)

“我可就没你们那么幸运了,我从来没捡到过钱。”程中环说,“不过小时候我们学校鼓励拾金不昧,于是有些人就自己拿出几毛钱,骗老师说是捡到的,老师就会奖你一张印有‘拾金不昧’的奖状。”

不知不觉地,我们在欢声笑语中来到了小卖部,于是大家围着一张小桌子坐了下来。不一会儿,一大碗一大碗的牛肉面就被端上来了,于是大家“嗖嗖嗖”地吃起面来。

程中环举起茶杯说:“祝愿我们以后都能拿奖学金,然后一起去外面吃顿好的!”

“好!干杯!”

小卖部旁边是一家书店,我说:“咱们吃玩后一起去看看有什么辅导书卖吧。”

“我正有此意。”白佳瑜说,“我告诉你们我的一个伟大理想吧。”

我们一个个竖起耳朵,准备听听他的理想到底有多伟大!

“我将来要开一家书店。”白佳瑜刚说出口,大家都大跌眼镜,可他还津津地乐道下去,“店名还没想好,倒是为书店想好了一幅对联。上联是‘人无常态,有分善恶美丑’;下联是‘书有真知,无论新旧厚薄’。”

“对联还不错嘛,想不到你还这么有感悟的。”闹钟称赞地说。

于是我们又东南西北地乱侃一通,然后买书,回宿舍休息。

高中与初中最大的区别就是课程突然多了许多,而且每一门都要考试,没有什么主科和副科了,全是主科,一下子令人喘不过气来。

然而最要命的是,有些老师喜欢照本宣科,一节课居然能够以同一语调、同一语速来讲课。这些课简直就是在催眠,甚至可以杀人。每当上他们的课,全班肯定是一边倒、一大片。

有些老师比较严厉,不让人趴着睡觉。于是同学们练就了坐着睡觉的功夫来抵挡老师的“催眠大法”;更有炉火纯青者,能够坐着睁着眼睛睡觉,而口水直流,令人叹为观止!

闹钟对此有独到的评论:上他们的课都能让人梦遗。我们一致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精辟的论断!

我的状元同桌杨礼学习起来依然很勤奋,他是呆在教室里得最长时间的一个。从与他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他以前经常读书读到很晚才睡,有时候实在是困了,就用笔尖戳自己的大腿,现在腿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点。原来“刺股”之事非但古时候有,现在也有。

“现在宿舍统一关灯,没办法学得太晚了。”杨礼说,“不过这样也好,悬梁刺股的学习效率比较低,现在有了充足的睡眠,白天更有精神学习了。”

杨礼说他自从糊里糊涂地当上状元之后,压力大了许多,生怕自己考得不好。真不知道当上状元是幸运还是不幸。真如老子所说:“祸兮福之所伏,福兮祸之所倚。”

杨礼虽然性格文静,但却是很和善的一个人,什么样的人都能和他聊得来,于是大家都乐于拿问题去问他,他也很耐心地为大家讲解。他还感谢大家去问他问题,说大家的问题都很有水平,许多自己平时没有想通或者没有注意的问题,经大家这么一问、一激,居然就豁然开朗了。

杨礼不仅读书认真,干活也一点都不马虎。每次轮到我们和后面几个女生一直值日扫地的时候,李秀秀总是埋怨道:“跟着班长扫地最惨了,每次总要扫到很晚。”

不料张燕却笑着说:“我觉得跟着班长扫地最好了,每次总是我们扫得最干净,不会被扣分。”

虽然有了杨礼的影响,我读书开始勤快了,却还是没能去深究课本中的知识,总是不求甚解,浅尝辄止,能够应付考试就行了。

室长程中环并不提倡我们把课本读得太深,他说譬如数学,你读得再深也还是数学知识,还是不能跳出这个圈子。同样是挖一个坑来装东西,与其花更多的精力去挖深,还不如挖宽,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况且挖宽比挖深省力许多。

的确,程中环是一个知识面很广的人,写起文章来旁征博引,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他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范文来念。看来程中环能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与他独特的学习方法息息相关。

于是乎,我便常常光顾学校的书店和校门口的书摊。可是囊中羞涩,也只能看的时候多,买的时候少。如果把书店比作国民党的正规军,把书摊比作**的游击队,那我对我们伟大的党还是情有独钟的。

校门口有好几摊卖书的,而且各有特色:有卖名著的,有卖杂志期刊的,有卖漫画的,有卖金庸、古龙、黄奕的,也有卖教辅工具书的。各自摆成阵势,雄据一方,大有威逼“正规军”之势。

可能是由于技术的发展,或者是盗亦有道,地摊上的盗版书质量还真不比正版书差多少,无论从价格还是纸张、印刷、装订上看,都比较令人满意。因此我偶尔会买本名著来读读。

吃饭晚饭,我来到书摊边逛逛。在书堆里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一本比较称心如意的——《二十五史》(译本),于是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想,事物向来是物以类聚的,于是停下来看还有没有同样的好书。果然不出我所料,旁边还默默地躺着一本《史记》(译本)。我翻了一下,觉得还不错。于是我拿着《二十五史》问老板娘:“这本多少钱?”

老板娘瞥了一下,说:“十二块。”

“十一行不行?”

“不行!”

“便宜一块真的不行?”

“少啰嗦!”老板娘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那这本呢?”我拿起了《史记》。

“十三。”

“不也是十二么?”

“这本比那本厚多了。”地摊书一般是论厚度来卖的。

“那十二行不行?”我又还起了价。

“不行!”

“便宜一块真的不行?”

“我跟你说,跟我买东西,只有我讨价的份,绝没有你还价的份。”老板娘斩钉截铁地说。

看来我这个顾客今天碰到了母老虎,是当不成上帝的。可是我也不肯让步,反而越战越勇。你不肯让我还价是吧,那我偏偏要还你价。

于是我另出高招:“那这两本一共多少钱?”

“你自己不会算啊?”

“二十四是不是?”

“二十五!”老板娘说。看来我还是没能蒙得住她。

“买两本便宜一块钱都不行?”

“你到底买不买啊?”看来她也被我烦够了。

没办法,我今天算是遇到个发了疯的,只得说:“嗯,好吧,那——”

还没等我说完,老板娘以为我就范了,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我接着说:“那我等你老公回来再跟他商量吧。”说完,放下书本,扬长而去。我知道她老公晚点会接她的班的。

我回到教室里学习了半个小时,思忖着老板可能来接班了,于是再次走到书摊处。果然那看上去有点憨的老板正抽着烟,打量着每一个来看书买书的人。

我假装得很悠闲地踱了过去,发现《史记》已经不见了,于是顺手拿起《二十五史》,问:“这本多少钱?”

“十二。”

“那本《史记》呢?”

“卖了。”

“卖了多少钱?”

“嗯——是我老婆卖的,应该卖了十三块。”

“哦,那这本十一块行吗?”

“好像不行吧。”

我见老板有点动摇了,于是乘势追击:“老板,少一块钱吧,我们学生可是很穷的耶。”

老板也再说什么,吸了口烟,又吐了出来,然后点了点头,用袋子把书装好,递给我,成交了。

我高兴极了,倒不是因为省了一块钱,而是为自己的还价成功而得意。

其实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有好胜心和虚荣心,买东西的时候总要讨价还价,特别是买衣服的时候,非这样则无法显示自己买了物美价廉的东西。有杀价杀得面红耳赤的,不杀他半小时以上则不过瘾;有浅尝辄止,双方各让一步,三言两语就成交了的;当然也有不喜欢或者不善于杀价者,就只得光顾专卖店了。

在走回教室的校道上,我又想起了书摊老板和老板娘,同是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差别怎么那么大呢!看来女人狠起来比男人还要厉害得多哪!所以呀,别看女人平时像水一样温柔,一旦结起冰来,真是又冷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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