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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凡人洛笛(1 / 2)

孤乃无上邪神!

孤为神不羁,玩世不恭;遵己本心,亦正亦邪;本应善良纯真,奈何天生风流,是以博爱多情。

孤凡人之名原为吴笛,后改洛笛,本名神潇,为凡人之身二十二年。

孤本良神,却封邪神,虽不为本意,但成霸世之威名!

孤行事随心所欲,无拘无束,逍遥于天地之间,纵横于寰宇之内……

————摘自《无上邪神的自传》

我天生体质羸弱,虽然身高不算矮,有一米七五,但瘦得出奇,仿佛一阵风就能够把我给刮倒。

本来还算是眉清目秀,五官精致的脸庞却被枯黄所掩盖,一副病怏怏长年营养不良的模样。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那残暴的养父母遭遇了车祸,双双命归黄泉。

当得知此消息时,我并没有感到丝毫的伤心和难过,甚至心底暗暗窃喜:老子终于从这对人渣夫妇的魔爪中解脱了!

其实我的养父母并不是真心要收养我的,他们年轻时都是社会上的混混,我是被他们捡来的,那时我才刚出生没多久。

他们想将我卖掉,由于始终没能找到门路,所以我一直没被卖出去。

后来他们放弃了,由于他们结婚多年一直未能生育,因此他们索性把我留下来当儿子养了,如此我便有了姓名——吴笛,就此成了吴家的一员。

养父吴正山是个赌鬼、酒鬼加色鬼,且脾气暴躁,养母冯春华是个母老虎加醋坛子。

他们从来就是不务正业,好吃懒做。日常生活中经常吵吵闹闹,甚至还大打出手。到最后,我往往成了他们共同的出气筒。

他们一点儿也不爱我,甚至从来没有把我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过,他们像对待奴隶和佣人一样对待我,对我是开口就骂,举手便打。

打我记事起,家里的轻活重活都让我干,在我还没读完初中时,他们就逼迫我去建筑工地干活为他们挣钱了。

所以,他俩死了,那时我并不感觉悲伤。当然后来还是免不了一丝丝伤感,毕竟他们也养了我十几年。

当150万元的车祸赔偿金批下来时,我养父母两家的家人就吵开了锅。为了这150万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他们吵的不可开交,一直闹到了法院。

最终由法院判决:我和我养父母的双方父母三方各得50万。

我拿到这50万后立马就辞去工地上的活。

第一件事就是花点票子,好好的装扮装扮自己,把自己从头到脚全用名牌武装起来,之后我又到派出所将自己的名字“吴笛”改为“洛笛”。

为什么改姓洛呢?这是因为吴正山、冯春华夫妇俩捡到我的时候,在我贴身裹着的一块白布上发现绣着一个“洛”字。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年人模狗样的日子:整天不是下馆子,就是洗桑拿、泡网吧。

20岁那年的冬天,我恋爱了。

那天晚上我从饭店出来径直去了网吧。

上了几个小时网我准备回去休息,在我收拾东西时,突然听到紧靠在我旁边的女孩叫起来:“哎呀!糟糕,我忘带钱了!”

她用求助的眼神看着我,脸上显示出一种无奈的表情。

我望着这女孩,大约二十二三岁的样子,虽不算太漂亮,但也不乏一个成熟女孩的韵味,也时有散发出青春的魅力。

“需要多少了钱?”我问。

“我上了三个半小时,七块钱”她说,“帅哥!你能借十块钱给我吗?我就在出门左拐过去马路对面的财经学院上学,我一定会还你的!”

我随手掏出十块钱递给她:“算了,不用还了。”

“那怎么行呢?”她说,“我一定得还,我平时是不到网吧上网的,今天我们学校的网络做维护升级,我又急着要查阅资料,所以只有到网吧里来了,匆匆忙忙也忘记带钱了。”

老子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我心想,难得碰到为漂亮女人慷慨解囊的事,今天碰到了也许能碰出个桃花运什么的也说不定呢!

正值我胡思乱想时,她说:“要不你把手机号码告诉我,我一有时间就联系你还你钱。”

“这,这……”我正心里美的嘴上说不出话时,她却说:“要是你不相信,我把我的号码告诉你,你马上打到我的手机上来。怎么样?”

于是我俩很快就交换了手机号码,其实我并不是想要她还我的十块钱,只是想有和她再见面的机会。

第二中午我的手机响了,我一看是她,心里顿时兴奋起来。

她让我定个时间和地点还我钱,虽然我很想和她见面,可我不好意思以还钱的这种方式见面,我故意推辞了几次,最后她说:“要不这样吧,还你钱你不要,那我就请你吃个便饭以表我的谢意,这总应该可以了吧?”

“要请只有我请你,怎么好让你一个女孩子请我呢?”我说。

“一定得我请,一来表示我对你的感谢,二来我希望能交你这个朋友,如果我俩真的成为朋友了,那你再请我吃饭我也就不会拒绝了对吧?”她说。

“那好吧,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你决定吧。”我说。

“好,那我来决定吧,恩……”对方好像在电话的另一头思索着,“那……那就今天下午五点半,在永宁街的真味馆好吗?”

“好的,你说什么就是了。”我回答道。

我知道真味馆并不是个高档的地方,只是个小饭店而已,我想她还是个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选择那里也是很正常的。

那天的晚饭,我们在真味馆一直吃到11点多钟,我俩聊了很多话题。

在交谈中我得知她叫刘艳,今年22岁,在经济学院上大三,老家是安辉省四水县的,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是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她抚养成人,又培养她上了大学,如今母亲一人在老家无依无靠,又体弱多病。

我也告诉了她我的情况。

她知道了我是个孤儿,表现出相当同情,但我没告诉她我有多少钱。

结束晚餐时她硬是主动要买单,我敌不过她的诚意,望着她喝了点酒后的脸庞,灯光下绯红的煞是好看,看着她从容地走向柜台那一刻的背影时,我心中顿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燃烧的情感,同时充满了无限的渴望与幻想。

从饭店出来,我俩缓缓地走在午夜的大街上,谁也不说要去哪,路灯下的地面上一对影子时而交集,时而重叠,在三三两两赶夜路人的眼里,我俩俨然就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冬天路边光秃秃的树枝,被昏弱的路灯投射在黑暗中地面上的影子甚是怪异,我和她也正行走在这寒气逼人的怪异影子里。

走着走着刘艳的拎包突然掉在地上,同时嘴里发出“呕呕”的声音,身体也有点摇晃起来。

我捡起她的包说:“我送你回学校吧。”

“我不能回学校,”她说,“我这个样子要是学校知道了一定会受处分的。”

“都怪我,我不该让你喝酒的!”我说。

“不怪你,我本来就不能喝酒,见到你我开心,喝醉了我也心甘情愿!”她说。

听了她这么说,我内心顿然有一种燥热和冲动的感觉。于是我上前扶着她:“要不先到我那歇会好吗?”

“方便吗?”她问。

“只要你相信我,那就没有问题!”我答道。

她带着微微的笑容冲我点点头。

就这样我愉快地把刘艳带到了我的住处。其实在我拿到那50万后,我就与吴家断了关系,离开了吴家,一个人在外面租了一个单室间。

刘艳显得非常疲倦,刚进门一下就跌倒在我的床上。

她仰卧在床上,长长的黑发散铺开来,似醉非醉的眼神盯着我,我的心就像被无数只蚂蚁在啃噬。

我情不自禁地坐到她的身边,我有手撩开几缕散落在她脑门上的头发,一种怜爱之心油然而生,平生初恋之情喷然而出。

当我俯下身去嘴唇刚要接触到她的脸时,她突然用手挡住我的嘴说:“不要这样,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不是普通朋友呢?”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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