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得不到一个人的时候,就应该知趣地放弃,并祝她或他幸福。这句话一开始我很不认同。人一生下来是光着身子的,用可怜的样子争取来衣服,连吃奶也是靠哭去争取。所以,我认为争取和哭一样,都是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爱情像其它你想得到的东西,需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是,现在我的这种观点已经动摇,我知道有些事情是勉强不了的,人只有无可奈何。
星期五下午,天气很好,我坐在公寓旁边的草地上看刘墉的散文。其中有一篇文章提到了林徽因,她与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的爱情历来被传为一段佳话,却很少有人知道背后的故事。哲学家金岳霖一生对林徽因痴心不改,在她和梁思成结合后,毅然选择了终生不娶。大家都熟悉的诗人徐志摩,他爱着陆小曼,对林徽因也深有情意,有评论家说,剑桥之所以美,是因为有林徽因,换言之,没有林徽因就没有《再别康桥》。爱情就是这样让人迷恋。
我正看得入迷,有人在后面拍了以下我的肩膀。
“谁呀——”我边说边回过头去。凌笑嘻嘻地站着。我刚说出谁字,马上把短促的质问语气拖得很长,呀字听起来软绵绵的。
“看什么这么认真?”凌问。
“闲得很,随便翻一翻,”我示范性地把书翻了几页,“怎么没看到阿华?”
“他跟朋友出去了,说有点事。”
凌一直把手背在后面,像藏着什么东西。我站起来,想趁她不注意突然转到她身后。
“站住,不准再动,”凌发现了我的意图,“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知道不?”
我想了想,说:“实在想不起来,你告诉我吧。”
“不行,你自己去查日历。”
看着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差点笑出声来,“不知道这样的天气算不算好日子。中秋已经过了,圣诞还差那么点……”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你等等,我去查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傻得跟什么似的——今天是农历9月11,”凌故意叹一口气,“有人连自己的生日都不记得。”
其实我想起的正是这件事,只是在学校里呆得久了,农历早就不知道是何月何日。
“祝你生日快乐!”凌说着递过来一份包装得严严实实的礼物。
“谢谢!”我已经有些感动。除了爸妈,还没有谁把我的生日记得这样清楚。
“你看看你,都感动成什么样了。”凌还是那种无所谓的样子,“等着啊,今天给你安排了很多惊喜。”
2
转眼就已经满二十岁,十年前,在我心里暗暗埋下的仇恨,我始终都没有忘记。那时候我上小学四年级,是可以顽皮的年纪。但我却总是一个人郁郁寡欢,不是伙伴们不愿意跟我玩,我心里对谁都充满敌意,既期望接近他们,又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好意。唯一玩得来的只有同村的小禹,他的脑子非常好使,会自己制作很多令大家羡慕的玩具,比如遥控飞机、船、稀奇古怪的车子等,在我们心目中,他简直就是英雄。我最佩服的是他居然能用废弃的钢管和木头做成一把长枪,足足有一米长,不只是看起来威风,它是一把真家伙,用红豆大小的铁弹做子弹,一枪能把木门打穿。要是我有一把那样的枪,它一定会成为童年的一个标志。我们几个年龄相仿的常常跟小禹出去试枪,打过啤酒瓶,打过树上的鸟,也打死过别人家养的鸡,所以那段时间只要谁家的畜生出事了,我们就成为最大的嫌疑。我感到奇怪的是,小禹哪里来那么多的铁弹。
大人们好象是一夜之间突然醒悟过来的,开始觉得一群不更事的孩子拥有一把这样的枪是件非常危险的事。他们找小禹的爸爸商量要他把枪没收,但是小禹哭得伤心极了,他爸终于没忍心把枪收走。我和小禹乐得屁颠屁颠地,继续讨论怎样把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至,就在我们抢来抢去的时候,枪响了。
我看着胸前一汩一汩地往外冒血,“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这时候小禹的哥小剑过来了,他只比我们大三岁,很怕事,看一下我,说:“没什么关系,你回家自己擦点药就可以了。”我痛得很难受,听不了那么多,他就威胁说:“不准哭,再哭我打你!”等小禹的爸慌慌张张跑来,我已经被打了十几个耳光。
“快点,去找车子。”他踢了站在旁边不知所措的小禹一脚,小禹就飞也似地跑了。
接着又对小剑怒吼:“站着干什么,把他扶到我肩上来。”
我记得那次医生无比庆幸地对我爸妈说:“还差一厘米就打到心脏了。”
真正让我产生仇恨的不是小禹打中我,让我差点送了小命,是小剑在打我耳光的时候说的那些话。他说,告诉你,你爷爷是地主,是剥削阶级,没人同情你的。他还说,你爸爸不是搭帮*,一辈子也别想翻身,现在你小兔崽子想神气,没门!你永远都是剥削阶级的后代!这些话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听来的,出院后我问了爸爸很多次,他说,是真的,那时候村里人根本不把你爷爷和我当人,他们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一些无赖没饭吃就到我们家来抢谷,我和你伯父几兄弟根本就抬不起头做人,村里的某些干部怕我读书厉害以后会走出这个鬼地方,他们就不准我去上学,所以我高中报了名都没读成。我沮丧极了,当小禹把他哥哥说的话告诉其他伙伴的时候,我开始恨他和他的哥哥,恨村里的人,我发誓一定要报仇,要用枪顶着他们的脑袋,要他们学狗叫,然后大声对别人说:“我是败类,永远是!”我学着武侠片里的样子,狠狠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3
小禹现在跟我同校。
在策划成立触电乐队之初,我们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贝斯手。经过商议,我们决定打一块海报,面向全校公开挑选。三轮激烈的比试后,就剩下号子、凌、小禹三个人了。号子在最后一次试弹时可能太紧张,有好几个地方出错,而乐队演出时最忌紧张,于是贝斯手就锁定在凌和小禹身上。他们一个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是从小就在一起玩泥巴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们玩贝斯的熟练程度和对贝斯的感觉几乎不相上下,这使我们非常为难。呆头想了半天说,我看还是小禹更好,凌是女孩子,没见过哪个乐队的贝斯手是女的。这时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了以前,马上反驳道,女孩子比男孩子细腻,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或许会做得更好,另外,就因为从来没哪个乐队是女贝斯手,所以我们要打出这张牌,给别人一种不同的感觉,或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的观点得到阿华和小艾的赞成,小禹的出局第一次让我得到了报复的快感。我现在仍然不明白,为什么要那样做,其实我已经不再恨他,但是一想起那把枪和父亲说的那些话,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没有一成不变的爱,也没有永远的恨。有人说过,恨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再次出现,我们没有精力更没有必要时时刻刻去恨一个人或者某件事。话里所指的特定时间成了这次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同时,我也在反省,我决定要把这种特定时间减到最少,直至没有。
小禹还像平常一样,隔不久就来我宿舍里一趟,看不出有半点怪我的意思。这事只要我自己不说就没有谁知道,我的不安很快就消失了。
4
像凌说得那样,农历9月11为我带来很多惊喜。
阿华到“王牌“娱乐城定了一个包厢,准备晚上唱通宵庆祝。我特意找到小禹,叫他一起去。他开始有点推辞,说都是你们乐队里的几个人,我就不去算了。我好说歹说终于让他答应下来。
在“韵味”酒家吃完晚饭才8点多,离进场时间还有将近3个小时,小艾提议搞点活动,大家想到一个在电影里出现过的很俗套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的:我们六个人在校园里走成一排,只要有美女过来就“刷刷”地同时望着她,盯着她看,看她有什么反应。凌说为什么不看帅哥,结果被我们几个人攻击得连哈欠都不敢打了。好!好!看美女。她说。
上天赐予女人漂亮的面孔,就是用来给男人看的。这句话是阿华说的,有点大男人主义的味道。不过,只要是美好的事物,谁又不向往呢?——这正是上天支配人的一种方式。他在我们中间安排一些富有的人,也安排一些贫穷的人;安排一些高贵的人,也安排一些低贱的人;安排一些漂亮的人,也安排一些丑陋的人。于是人与人之间就有了攀比,有了竞争,这个世界就开始忙碌起来,显得那样有活力。
看过美女我们总结出这样一句话:美丽凶猛!有80%的美女被我们看得莫名其妙时报以白眼,10%对我们恶言相向,还有一部分不是装着若无其事就是贴上来说:“帅哥,去哪里呀?”眼神之迷离、言语之肉麻使我们落荒而逃。有个比较高大的女生则出乎我们意料,我们盯她后来变成了她盯我们,僵持近10分钟,估计这辈子她都不会忘记我们几个人的样子。
到“王牌”正好是晚上11点,进门时碰到他们经理在教训一个新来的服务员,看到有客人来了,他马上笑着迎上来,刚才训人的样子荡然无存。
“请问几位哪个包厢?——啊!你们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在哪里见过。”学校附近的饭店、发廊、超市、网吧等门面的老板都是这样跟学生套近乎,混熟了好让你照顾他的生意。
“‘夏威夷’”阿华回答说。
这里的包厢全部以地理名称命名,像“唐人街”、“地中海”、“亚平宁”等等,而且每个包厢的装修风格也不一样,让人有一种置身异国他乡的感觉。
“领他们上楼去。”他对那个被训的倒霉鬼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坐到包厢里我还在想,这个经理一定是新手,一般人当了比较长时间的领导,肯定不会在外人、特别是顾客面前教训自己的员工,他们更愿意把企业美好的一面展现给顾客。别看我没出社会,天生敏感、对什么都好奇、喜欢想个究竟的性格使我擅长揣测人的心理。因此很多人都不敢靠得太近,怕我找到他们心里的结。就这点不知道使我失去了多少朋友。我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执着,认定了什么就不会轻易改变,就比如我的网名,从知道上网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换过名字,有几次想过要改,但是琢磨来琢磨去还是觉得原来的名字好。对女孩子的感觉也是这样。睫使我坚定地认为,像她那样短头发(刚刚遮住耳朵)、微胖的身材、修长的腿、笑起来露牙的女孩子是天底下最美的,就算命运把我们安排在了两个不同世界,此生我一定还要找到一个那样的女子。
唱了还不到半个小时,那个经理满面红光地推门进来。
“打扰你们一下。”
我们都望着他,等他宣布到底有什么事。
“请问你是不是叫阿华?”他望着阿华说。
“是的。”
“那你们就是触电乐队咯,我想跟你们商量个事,不知道方不方便?”
“恩,你说。”
“你们刚进来的时候我就认出来了,但是还不敢肯定,我就到网上去找资料,还真让我在一个摇滚网站里找到了你们的照片。”他显得非常高兴,“这样吧,今天所有消费算我请客,但是,希望你们赏脸,帮忙带动一下演艺吧的气氛。没什么其他要求,上台唱几首来劲的歌就OK,这个包厢为你们留着。”
他怕我们不给面子,清清嗓子接着说:“反正在这里唱和在演艺吧里唱是一回事,况且演艺吧肯定比这里热闹。”
我望着阿华他们耸耸肩,说:“我没意见。”
“那我们更没意见了。”呆头和小艾附和道。
“这样最好不过了,”经理扭过头,“你们进来,把这些东西都收好。”原来这家伙早就知道我们会答应,派了人专门站在外面等收拾我们带来的包和外套。他一边和员工一起整理包厢一边向我们保证绝对不会把我们东西弄丢。丢了我双倍赔给你们。他说。
5
阿华问:“谁有‘云烟’?”
六个人中就我和阿华抽烟,但我带的是“555”。阿华向来只抽一个牌子,他说其它牌子通通是垃圾,味道怎么也不如“云烟”纯。那个经理不了解情况,问他要不要“芙蓉王”。他说,谢拉,我抽不习惯。他转过身对凌说,帮我去买包来。凌就很听话地往外走。
经理吩咐一个服务员给我们倒茶,然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唱得不错!他对阿华说。我知道他接下来要问阿华是哪里人,没等他开口我就说,他是湘潭的。经理很吃惊地望我一下,说老弟你的鼓也打得很不错。我嘴角往上翘一下,算是接受他的褒奖了。他觉得没趣,转头去看呆头和小禹,他们两个在听台上那个女孩唱《伤》,很专心的样子。经理知道坐不下去了,站起来,说你们累了可以到包厢里去躺一下。我说好,等下就去。
阿华这会儿用手支着脑袋,似乎在想什么事。我望着他,也发起呆来。
凌,一个从哪方面来看都像睫的女孩。她们出现的前后顺序曾一度使我感到困惑,到底是谁使我坚定地认为她那样就是美?是凌吗?她进入我视线比睫整整早了三年,不是她还会是谁?但是,我和她同坐在一个教室里那么久,却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对她有什么幻想。睫是我参加大学入学前的军训才认识的,为什么两个这样相似的人晚出现的那一个却先占据了我的心?
这样的疑问永远都没有答案。凌现在是阿华的女友,在学校里,他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有好事者曾把他们评为南院唯一的“模范情侣”,可见他们已经成为众多恋爱者的榜样。
阿华追凌是从她加入触电的第一天开始的。那天晚上他借乐队的名义把凌约出来,说要她谈谈对贝斯手的认识。开始阿华还算老实,坐在旁边装模作样地听,但是,没多久话题就被他转换到了男女朋友上,当凌说出自己还没有男友的时候,阿华心里一阵窃喜。他说,好!
“什么好?”凌问。
“哦,我的意思是今天就到此为止,改天再聊。”
“下次聊贝斯还是别的?”
凌这一问阿华顿时傻了,他以为自己的心思已经被凌猜到,连忙说:“当然聊贝斯。”
“那就好。”凌这句话差点没把阿华气死。他晚上睡不着,12点多钟敲开我的宿舍,第一句话就是:“凌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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