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华的行李并不多。
他自己租的车,也没有朋友来帮他搬家。
“他们都很忙,没空。我不想麻烦别人。”赵小华今天的精神倒是显得很不错。
“你怎么这么少东西呀?”我过去帮他提行李。
大宇似乎找不着什么活干,帮着过去摁电梯,问:“你花了多少钱租的车?”
“哦,30块钱从伊斯特伍德到这里。”
“行啊,真不贵。你哪里找的?告诉我,下次我搬家找他。”大宇积极地说。
“怎么?我刚搬来,你就想搬走了?”赵小华笑着问。用他壮实的手臂揽了揽大宇的肩。
大宇嘿嘿笑着,电梯已经到了,他忙跑过去挡着门让我们进。
进门撂下行李,赵小华也不急着整理。
“走!今天我乔迁之喜请大家吃饭。伯雾有一家湘菜馆不错,怎么样?”赵小华豪爽地说。
我在伯雾住了这么久到还真没去吃过,隐隐记得好像是有这么一家,他怎么这么熟?
“你是说‘川府火锅’斜对面那家吗?”我问。
“是啊,你去过吗?”
“没去过。不过现在才10点多,这里普通店铺9点多才开门,餐馆没有十一、二点不会营业。”
哼,有我熟?我可是这里的地头。
“哦,是嘛?”赵小华尴尬地笑笑,脸上的肌肉堆起来,结实。
“那我们去逛逛街,带你去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呗。”大宇很积极一旁冲着我俩说道,“一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人家可是一番心意呀,不能不给面子呀。”
赵小华确实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来了之后,几乎买齐了我们一个月的手纸;厨房里自从徐中走了以后就没人用的油盐酱醋被他更换一新;水果、可乐、蔬菜塞满了一冰箱,美其名曰,反正冰箱也塞不下了,我们就不用再买了。
赵小华还真是个勤快人。洗手间被他洗澡的时候“顺道”洗刷得干干净净,大宇直说干净得简直都不敢再往马桶上坐;里里外外各个房间的地毯被他吸尘器吸了个一尘不染,居然不知道在哪还找到了我失踪很久的电池充电器;客厅就更不用说,让他拾掇一番之后,显得大了很多,也光亮了很多。要不是大宇坚持不让扔掉老克在客厅角落里原来睡过的那张床,客厅里简直就可以马上开Party了。
赵小华的确是个不管到哪里都会受欢迎的人。
受欢迎的人别人都会很愿意跟他交朋友。至少,大宇就很愿意。
才几天工夫,他们似乎就已经成了好朋友。不是好朋友,大宇怎么会把自己屋里的电脑让给他随意地使用?
我对于交朋友从来都很被动,一直都是别人来找我,我很少会去主动跟别人套近乎。尽管我不会像大宇那么热情似火,但对于不用动手就有香喷喷的饭菜吃我当然是不会拒绝的。
赵小华做菜的手艺似乎不比徐中差。如果不是现在放假,只怕带去学校吃的便当从此便会有了长久的着落。
嗯,赵小华,不错。
日子似乎一天一天地好了起来,过去的一切也似乎一天一天地离我们远去。
我们本来就不应该活在过去的岁月与记忆里。
尽管未来的日子也未必就一定会一片光明,但至少现在大家过得都很开心,并且似乎好事、顺利的事也越来越多。
每年有生日可过,总归会是一件好事。
有我妈大老远跑到悉尼来给我过生日,那就是一件更好的事。
“妈,你可别给我乱带东西过来。”我电话里不断嘱咐道,“最好什么都别带,只要有钱,这里什么都能买到。还有,你去表哥那里帮我把我要的电脑软件给我带过来,我已经叫他帮我准备好了。”
表哥,当然就是表弟的哥,就是在纽西兰读书的表弟陈霄汉的哥——陈云汉。说他是个电脑天才是太抬举了他,但是“黑”个把网站的本事他还是有一两手的。当然,搞点正版软件的破解及销售,然后写一点小病毒出来传播一下,再卖给杀毒软件公司赚钱,这是他的主业。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那种同时舞弄三台电脑的疯子,基本上就是他的形象。
不得不承认我对于电脑的爱好多少是受他的影响。因为在Dos版的《仙剑奇侠传》风靡的年代,他能够把李逍遥的头像换成我的“玉照”着实令我对他感激加崇拜了很久。终于在把老爸买给我的386电脑拆了装不回去之后,我放弃了要学习他、成为他的念头。
毕竟,我不是电脑天才。
不过,对于电脑的爱好却从未衰退过。我基本上是属于软件及游戏测试狂那种人。我的电脑由于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平均每一个月要重装一次,并且每个礼拜会被我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优化”过一次。电脑桌面上的常驻图标一般保持在60个左右。通常我不需要加任何密码,一般人在没有我的指导下都不会知道如何运行我的电脑。在屏幕上你看不到开始菜单、任务栏,所有的桌面图标及名称全部都被换成我喜好的叫法和图像。
也许别人会说我是个没有什么个性的人,但他们绝对不敢说我的电脑没有个性。
“总共有75张。”我叮嘱道,“海关一次只给带20张光盘,你给我分开三本CD夹来装,记住了吗?”
要不是去年暑假没回家,我才不会搞得这么麻烦。
“知道了。”老妈在电话抱怨起来,“就想着你的光盘,怎么就不问一下妈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飞机?”
“哎呀,反正我不问你不还是得说嘛。”我狡辩着,“那你什么时候来?”
“23号的飞机,24号一大早到。……”
(Theendo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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