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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不朽之源—灵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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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寒蝉】灵魂……

人类学家之研究,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之人类,已具有灵魂之观念,或人死后灵魂继续生活之观念。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简单古朴之灵魂观念,往往含有强烈的物质性格。

直至宗教、哲学渐次发达之后,人类之灵魂观始趋向非物质化之‘精神统一体’。例如某些宗教、哲学相信灵魂可以独存于肉体死亡以后,进而视之为不朽的精神实体。

盖承认灵魂存在,虽一般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之要素,能主宰人类之知觉与活动。据近代考古学为许多宗教、哲学、社会学所主张,然论及其特质、本源、究极,则有极大之分野。

1、宗教认为附在人躯体上作为主宰的灵体,灵体离开躯体人即死亡。

“羌灵魂之欲归兮,何须臾而忘反。”

“灵魂徘徊,靡所瞻逮。”

“灵魂,是开启生命、破译自然、领悟真谛的神圣钥匙;是滋养和照耀生命的水与阳光;是极致的世界。”

灵魂一般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之要素,能主宰人类之知觉与活动。据近代考古学家、人类学家之研究,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之人类,已具有灵魂之观念,或人死后灵魂继续生活之观念。

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简单古朴之灵魂观念,往往含有强烈的物质性格。直至宗教、哲学渐次发达之后,人类之灵魂观始趋向非物质化之‘精神统一体’。例如某些宗教、哲学相信灵魂可以独存于肉体死亡以后,进而视之为不朽的精神实体。

盖承认灵魂存在,虽为许多宗教、哲学、社会学所主张,然论及其特质、本源、究极,则有极大之分野。有主张其与精神或心意等同义者,如灵魂生活一语,殆与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义无有分别。而主张灵魂说者,若自其所说之身、心关系而言,则立足于二元论;若自精神之体、用关系而言,则立足于实体论。近世哲学出现现象论、现实论、唯物论等学说,则大抵反对灵魂存在而否定其为实有。

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释尊对灵魂与肉体之同异并不予以作答(即无记),亦即否定灵魂与肉体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实践之主体而重视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论,系彻底立于心、物二者相关之立场,并不视一方为不灭之实体,另一方为生灭之假相,而认为心、物二者皆空,无自性可得。而当轮回转生之说被佛教采纳后,有关轮回主体之问题却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论争,如南北朝时之‘神灭不灭论争’等;其结果则致使轮回主体呈现出一种犹如灵魂之色彩。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与魂是分开的两个部。

灵的定义:在旧约中,可表明气息,气,风,或精力。它也指方向或方面。

概括来说,灵主要是指非物质的生命本质,包括:1、无血肉之体的灵界之物如神,天使,魔鬼或邪灵。

2、有血肉之体的人那里面非物质的要素灵性或灵命。

3、人那内灵命的性格或特征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现,所以灵也译作“怒气”,胆气(即胆量)。

在新约中,灵的原意也是风或气息,亦指像风一样眼不能见,非物质及有能力的“灵”。

灵是人的生命力或生命的本能。

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正如风虽是眼不能见,但借其表现(风吹草动)可知其存在。同样的,灵虽是眼不能见,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内在灵命的各种外在表现来证明。而人有灵的最大证据,莫过于人能进到灵界,与灵沟通。所以圣经说神是灵,只有在灵里,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祷告。信徒与神的相交,也必须透过人的灵与神的灵之间的相交。

魂的定义:由于魂常被人误解,产生不少混乱。

魂的意义很广,普遍上可指:1、“内在的己/自我”:(1)对人而言:在这非物质的层面,魂(和合本译作“心”)是有情感?例如会有对食物的欲望,会悲伤,会愁苦,会契合相爱。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

例如会知道,会想念,会说(话)(指在思想上自语)。

(2)对神而言:“我的(灵)魂”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因此提到神的“灵魂”时,是总括地包含了神的爱,圣洁,愤怒及信实等。

2、肉身的生命(和合本作“命”),包括动物。

3、有生命的“人”。

在新约中,魂原意也指气息或呼气。在广义上,这字的用法与旧约相同,可指:(a)内在那非物质及眼不能见的自我:(1)对人而言:这非物质的层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译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译成“意”)。

概括来说,魂可指整个性格。

(2)对神而言:当神提到“我的灵魂”(和合本作“心”)时,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

(b)肉身的性命或生命,包括动物。

(c)有生命的“人”。

灵与魂的何来何往。

1、灵魂先存的理论:每个人在出生以前,他的灵魂已借某种形态存在,出生时才进入身躯内。这种看法是受希腊哲学的影响。没有圣经根据。

2、个别创造的理论:每个人的魂都是神即时,各别及特别的创造,在胚胎发展初期便在其中。

3、灵魂传殖的理论:身体与魂两者皆按自然的遗传,一代一代地传下来。

除了第一个理论之外,第2和第3个理论都可能正确,但两者皆有各自的强点和弱点。

概括来说,由于灵与魂在人活着或死后,都紧密地联合在一起,所以灵与魂这两个非物质的部分,常被视为一个单位,与体相对。例如旧约主要是把人分成两方面来看,即“内在的灵魂”与“外在的身体”。

此外,由于灵与魂都是指人内在非物质的部分,所以灵经常用作魂的同义词,两者可交替使用.而相信中文圣经(和合本)译者基于这点,便常把魂译成“灵魂,或把灵译成“灵魂,甚至把灵译作“魂”。

民间学说。

灵魂类似于中国人所说的魂魄,可以被分作“魂”和“魄”两部份,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并有“三魂七魄”之说。传统上认为,当一个人受到惊吓,可能会使魂魄离开身体,若不好好处理的话,人就会步向死亡。因此,当有人因惊吓而痴傻沈昏之时,民间会举行一种特别的“招魂”仪式,闽南与台湾民间信仰则称作收惊,意图使昏迷或痴呆的人恢复神智、起死回生。

希腊哲学将人类的生命力区分为两个层面,一意思是气、水汽、呼吸。在拉丁语中,后来被译为精神。这类似于中国所说的气。

另一个层面,古希腊文类似于中国所说的神,或是魂。古希腊文的动词形态,意思为吹凉,或是吹,它意指的是带来生命的呼吸,是人类与动物得到生命的原则,意译为肉体。

在荷马史诗中,古希腊文被用来称呼人死后的鬼魂。从品达开始,古希腊文被用来指称人类之中不朽的部份。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灵魂是单纯不能加以分解的,有生命和自发性,是精神世界的、理性的、纯粹的,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欲望,而堕落到地上,被圈入于肉体中,注定要经过一个净化的阶段,灵魂是会轮回转世。其后的新柏拉图主义都有对灵魂作描述。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曾将灵魂与心理学一同讨论。

亚里士多德将《论灵魂》列为“第二哲学”的范畴。对灵魂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是形式,肉体只是质料,灵魂才是实体。灵魂分为三个部分,有理性、感觉和营养的机能。及后来诺斯替主义的灵魂观念,完成了日后西方民间信仰中灵魂的基本概念。

灵与魂的细微区别。

1、体是对“物质世界”的知觉。体是以五大感官(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来意识周围的物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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