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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蛊术(2 / 2)

蛊毒非常厉害,能使人惹病丧生,虽有方法医治,也不应轻易去尝试。据说预防之法有。

(1)凡房屋整洁,无灰尘珠网的,是藏蛊之家,切勿与之往来。

(2)凡食茶、水、菜、饭等物之先,须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是在施毒,急须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

(3)携同大蒜头出行,每饭,先食大蒜头,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

(4)大荸荠,不拘多少,切片晒干为末,每早空心白滚汤送下(以二钱为度),纵入蛊家,也可免害。

(5)蛊之由饭酒中毒的,分外难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

解除毒蛊的方法,最普通的,是用雄黄、蒜子、菖蒲三味用开水吞服,使之泻去恶毒。金蚕,最畏头嘴似鼠,身有刺毛似蚝猪箭的刺猬,故刺猬是专治金蚕蛊的特殊药品。其他如蜈蚣、蚯蚓,每每也可以治蛊。

避蛊方法。

传说的避蛊方法很多。试验是否已经中金蚕蛊?可啃白矾或口嚼生黑豆。白矾的味道很苦,白矾是甜的,生黑豆是香的,就是中了蛊,要用石榴皮煎成汁,服用以后,可以吐出金蚕蛊的蛊毒。

有旅行经验的人,进入蛊区要饮食的时候,会偷偷的用筷子拣第一块食物放在手里,用餐完毕以后,随手将放在手里的食物埋在人行道的十字路地下,蛊就回到放蛊的人家里。有的人经过蛊区,遇到可疑的食物,先请主人下筷子拣吃,这样可以避免中蛊。

常在傍晚快日落时分,在自己屋檐下烧香避蛊。

有的人在蛊区就食,通常先问主人:“这碗菜、这碗面你们有没有下蛊?”一面拣出一块食物,放在一边,然后就食,蛊就不能为害了。

6治蛊。

药草。

古代医药不发达,如有人染上了蛊毒,通常用两种方法治疗:一是服用草药,周礼称这种草药为嘉草(见庶氏注),一是祷告神明,请神明降下医药,史记就有“秦德公作伏祠,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

后汉书说:在仲夏月,用一根米色的绳索,将荤菜和弥牟连在一起来扑灭蛊毒,在大门上挂一枝桃树以驱邪气(见礼仪志)。本草纲目引用古代疗治奇毒的药方,是在每年五月五日收取许多毒虫做蛊,这种蛊主治恶疮,不料后来有人利用这种蛊来害人。民间在端午节当日午时也有“聚五毒”和饮雄黄酒、在脖子上搽雄黄酒的举动,其用意都在预防生疮。

药丸。

江苏省溧阳县的乡下,早年常有人中蛊。当地的竹林寺有一个会治无名种毒的和尚,制造一种药丸专门治疗蛊毒,一枚药丸的售价是绢一匹,治愈了不少中蛊的病患。在当地做“观察使”

的韩晃,为了根绝蛊毒,在溧阳县温泉旁建造一座寺庙,请竹林寺那位懂药性的高僧主持,专门治疗民间发生的蛊毒,并请高僧把药方公开刻在石碑上。

这份治蛊的药方是:在每年农历五月初取初生的桃子一个,把它的皮碾成细末,份量是二钱。另用盘蝥末一钱,先用麦麸炒熟,再用生大蕺末二钱,将这三味药用米汤和拌在一起,搓成如枣核一样大的丸子,中蛊的人祇要用米汤吞服这种药丸一个,就会药到毒除。

7古代巫蛊。

长安汉宫巫蛊事件。

汉武帝征和元年(西元前九二年),长安汉宫接连发生震惊当时的木偶巫蛊案件,这些事情是由一个名叫朱安世的京师大侠引起的,还牵连了朝中的宰相公孙贺父子,最后连武帝的太子──戾太子刘据也被冤诬死了。

第一件巫蛊案是公孙贺本人引起的。公孙贺当时在朝做丞相,很得武帝信任,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也在朝做太仆,父子二人权倾一时。可惜公孙敬声的私生活不检点,私自挪用了军费一千九百多万钱,因而被关进长安诏狱。

当时另有一件要案的主犯朱安世在逃,武帝下令必须逮捕到案。公孙贺爱子情殷,向武帝保证由他将朱安世逮捕到案,但要求释放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他的要求得到了武帝的许可,却触怒了朱安世。朱安世归案后,反向汉武帝陈诉公孙敬声和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通奸,以及公孙敬声在庙里诅咒武帝早死,并在武帝经常经过的驰道上埋木偶为巫蛊,以促武帝早死的事。这些事情都是莫须有的,当时正值武帝晚年,每天都在忧惧死亡,他信以为真,将丞相公孙贺父子和阳石公主都杀了。

第二件巫蛊案,是由武帝的一个近臣江充引起的。江充在朝担任治安和警卫安全工作,很得武帝信任。他在宫里处理警卫事件,连戾太子也不放在眼里,因而得罪了太子,江充并不是没有私心的人,他顾虑太子一旦登上皇帝宝座不会放过他,恰巧宫中发生了公孙贺父子为蛊加害武帝的事件,江充就假藉这个机会,据说宫中蛊气很重,影响武帝生命安全,武帝信以为真,把这件事情交给江充处理,江充果然在戾太**中的地道里掘出一对木偶巫蛊,诬控太子加害武帝,促武帝早点死去。太子为了自保,将江充杀死后出走,宫中的人就说太子想造反,杀死江充后他逃。后来太子也被迫自杀。

古代社会放蛊的事是有的,但以上两件事却是假造出来的。以汉朝发生的这两起巫蛊案来看,可知蛊毒害人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

隋宫的蛊乱。

隋朝宫廷也发生过一次无形的蛊乱。隋代大将军独孤迤的家里,有一个名叫徐阿尼的丫头,有拜猫鬼的习惯,每天深夜子时,她偷偷的起床,备供品焚香向猫鬼祭拜,(子属鼠,子时拜猫,暗示以鼠祭猫),她越拜越灵,猫鬼常把别家的财物搬给她。

独孤迤还没有做官的时候,在家闲居,有饮酒的嗜好,他的妻子不肯给钱买酒,独孤迤只得向徐阿尼讨酒。阿尼回答说:“没有钱买酒。”独孤迤说:“你为什么不叫猫鬼到越公家取钱买酒?”阿尼只得暗中祈祷,不到一个时辰,买酒的钱就送到了,独孤迤就这样贪而无厌的不断叫阿尼向猫鬼取钱买酒。

独孤迤因内戚关系做官以后,有一天他在花园里向徐阿尼说:“你叫猫鬼向独孤皇后(独孤迤同父异母的姊姊)说:我家没有钱,请皇后常常赐钱给我。”阿尼就照他的话向猫鬼祈祷,猫鬼果然走到隋宫,向独孤皇后取物。

徐阿尼有一次在宫中一间空房里,安排一只桌子,桌上置放香粥一盆,汤匙一只,用汤匙敲响了粥盆说:“猫小姐,你快来吃粥。但是你不能住在宫里。”她一面叩头祈祷,口里念念有词,没有多久,她的面色铁青,四肢像是有鬼在牵她,并说:“猫鬼到了。”

这件事被人向隋文帝(西元五八九──六○四年)参了一本;文帝说:这是一种妖怪,下令把徐阿尼赶走,不久独孤迤被处死刑,他的弟弟向文帝哀求,才免官为庶人,猫鬼也消失了(见隋书独孤迤传)。

宋代管制放蛊的人。

民间放蛊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传到朝廷。宋仁宗庆历八年(西元一○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报朝廷的刑案,发现民间常有人放蛊害人,仁宗非常难过。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叙明福州有一个叫林士元的医生用中药治疗蛊毒,很有效果,仁宗告知近官:可将林士元的治蛊药方交给宫中的太医审查,连同太医们搜集的治蛊秘方,汇为一编,印成专书,颁发各路,转发各地民间使用(见续资治通鉴卷四十九)。

宋朝对于民间有过放蛊和养蛊前科的人,管理非常严格。太祖乾德二年(西元九六四年)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县)养蛊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当地的穷乡僻壤,不准他们进城(同上书,卷四)。

明朝放蛊事件。

蛊除了种类不同外,还有一定的期限。中蛊的人在一定的期限里,蛊毒就会发作,发作以后,有解药可以解除,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无药可救。

明英宗正统间,江苏省吴江县的商人周礼从小在外经商,有一年到广西省思恩府,无意中遇见了一位中年陈姓**,经媒人说合后,周礼答应入赘陈家为赘夫,自此他就在当地落了籍,不久生下一个儿子,光阴荏苒,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他的儿子也有十六岁了。

人到中年以后,想起年轻时候的事,也会有落叶归根的念头,他的妻子劝止不住,只好由他去,并叫儿子跟他父亲一同回吴江老家瞧瞧,陈氏放了一个蛊给周礼,暗中告知儿子说:“你爸爸肯回来,就为他解蛊。”周礼父子回到吴江故乡,不到一年,周礼的蛊发作,每天要喝饮水一桶,肚子涨得像水桶大,他的儿子向老爸说:“爸!我们还是回广西吧!”

“我也想念你的母亲,但是生了这个怪病,走不动啊!”

“爸,你这个病我会治。”

“你又不是医生,你怎么会治病?”

他的儿子照著他母亲教他的方法,将他老爸的蛊病治好,周礼的肚子里吐了一条活的鲫鱼,这条鲫鱼就是他妻子放给他的蛊。

清朝蛊案。

江西省兴国县在清道光年间(西元一八二一年──一八五○年)发生过一件诉蛊的刑案。一户新迁入境的客家人──赵如瞻,被村民曾起周等五人控诉放蛊害人,这件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

赵如瞻从福建长汀迁到江西兴国县,就独资开一家油店,雇工人曾起周等五人榨油,除发给工资外,并供给他们午餐。曾起周等五人到工第一天中午用餐后,就觉得肚子很痛,立刻回家请了一个医生治疗。医生以为他们生的是普通的腹痛,开方服药,肚子依然痛得死去活来,身体也一天一天的消瘦下来。另有三位过路人经过赵家店门,向他家店伙买桃子吃,他们三人吃下后肚子也痛起来了。

曾起周和赵家店里的佣工吴老六有金钱往来,吴老六一天到曾家向他讨回借的钱,曾起周向吴老六说:“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把借你的钱还给你,如果我的病治不好,甚至死了,你的钱就没人还了。”

“你的病祇有杨老六会医。杨老六是老板(指赵如瞻)从长汀带来的,他有一种解药可治好你的病。”吴老六为了讨回借款,因而向曾起周说出了秘密,曾就拜托吴老六转请杨老六给药治病,并给他一笔钱,杨老六只得偷偷的将解药交给吴老六,曾起周五人服了解药,没有好久就将赵家下的蛊毒从大便里解出来,解下的蛊长有半寸,白色,蛊的口像针一样,颜色是青的。

曾起周的病稍有转机就迫不及待的向兴国县正堂控告赵如瞻放蛊害人,这件事情才公开出来。当地的医生陈锡卿并将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治好,他们八人肚里的蛊并从大便解出。

这件放蛊的案子真相大白以后,吴老六、杨老六二人并说出赵如赡养的蛊,共有瓜蛊、蛇蛊和虫蛊等三种。瓜蛊就是瓜虫,形状像瓜,大小如一枚枣子。蛇蛊的形状像蛇。虫蛊比蛇小,数量很多。曾起周等八人中的蛊毒是赵家养的虫蛊,是从水草里采来的一种草“鸡脊柴”造成的。

兴国县医生陈锡卿年轻时在福建长汀县中过蛊毒,是一个和尚为他治好的。陈锡卿将他本人用过的丹方治疗其他患蛊的人。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也是用这个丹方治好的。丹方的内容是:将白头翁、独脚莲、透骨硝三味用水酒和鸡煮。再把巴豆捣碎,以酒蒸熟制成药丸。服前一种药后,会腹痛如绞的晕过去,然后服用第二种药丸,蛊就被杀死在腹中而解了出来。

8旧律处罚编辑汉代的法律对于巫蛊的查禁,规定非常严格,如......

一、放蛊人及教令者,弃市。──见周礼秋官的庶氏注:郑司农引贼律。二、坐妻为巫蛊,族。──见汉书公孙敖传。三、后坐巫蛊,族。──见汉书赵破奴传。

后魏也有巫蛊律。古弼传:“有怨谤之言,其家人告巫蛊,俱伏法”(后魏书)。

隋书规定“厌蛊”为“不通”,隋书郑议传:“其婢奏郑议厌蛊左道,与母别居,为司所劾,由是除名。”

隋书独孤皇后传:“独孤皇后异母弟独孤迤,以猫鬼巫蛊咒诅于后,坐当死。”

隋炀帝时,“有人密告卫昭王杨集咒诅,宪司希旨成其狱,奏杨集恶道,坐当死,天子下公卿议其事,杨素等曰:杨集密怀左道,厌蛊君亲,公然咒诅,请论为律。”(卫昭王杨爽传)炀帝念他是至亲,把他免为庶人。

唐律贼盗律有“造畜蛊毒”的条文。

一、“造畜蛊毒(谓造合成蛊,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绞。”

律疏说:蛊有很多种,是左道旁门的事,无法尽知其中的详情。有的蛊是集结很多的虫,放在一个器具里面,听由它们自相残食,把许多虫吃完以后,剩下的一个是蛇就是蛇蛊,是虫就是虫蛊。

律文的造畜,是自造和传畜的意思,都是毒害别人,也就是自造蛊毒,或是传畜猫鬼,或教唆他人害人。

二、“造蛊者虽会赦,并**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即以蛊毒**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

律疏说:有人问:被毒的人的父母不知情的,可否放免?假设一例,有一家亲兄弟二人,大房造蛊害二房,二兄弟同属一个父母,不知他父母能否免罪?答覆是:虽是兄弟相毒,仍然是律文的“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所以父母不知情是“合原”的。

明律、清律也有限制蛊毒杀人的律文。

一、“置造、藏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造畜者,斩。”

二、“造畜者,不问已未杀人,财产入官,及**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

三、“若以蛊毒,毒**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者,不在流远之限。”

四、“里长知而不举,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造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根据清律辑注说:蛊毒的种类很多,以毒蛊合成的,有蛇蛊、鹅蛊、小儿蛊、金蚕蛊等种,以蛊毒人,到期必死,有的期限在数年以后。其中以金蚕蛊最毒,中了这种蛊的人,蛊病发作后就会死去。

9蛊的秘密编辑[1]偏远的苗族聚居地区,如果小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亲的便一边慌忙找针把血泡扎破,一边愤愤地骂道:“着蛊了,着蛊了。挨刀砍脑壳的,谁放的蛊我已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要是吃鱼不慎,鱼骨卡在了喉咙,母亲就会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几大口饭,将鱼刺一股脑儿地吞下肚里。

随后叫小孩到大门口默念着某某人(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叫:“某某家有蛊啊,她放盅着我,我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哪天我要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家的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喊声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据说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的人听见了,心里害怕,就会自动将“蛊”收回去。

[1]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

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1]传说中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蜥蜴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

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对于毒蛊致病的法术,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于庆历八年(1048年)曾颁行介绍治蛊方法的《庆历善治方》一书,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中都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

放蛊时,蛊主在意念中说:“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尽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甚至有人说蛊看中了谁,即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蛊者不得不放。

苗族民间就流传这样一则放蛊的故事:从前有位有盅的母亲,盅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着蛊。但是,盅把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盅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等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

说完后,儿媳妇就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子回到家来,他妈妈拿那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没动静了,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

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

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

[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私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

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1]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bookid=2871585,bookname=《灵噬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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