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叉和安波丽奈不说话了,因为酒吧里的音乐突然间停止了,本来还熙熙攘攘的酒吧突然间安静下来。
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穿着一身金色的短裙和同色的高跟鞋站在舞台上,拿着麦克风说道:“欢迎大家来到一号酒吧,今天是开业的第三天,看到有这么多的贵客来到,作为酒吧的经理,我感到万分的荣幸,在此,我谨代表我们老板感谢各位贵客的莅临,今晚的酒水一律打五折,算是我们一号酒吧对各位贵宾表达的一点小小的敬意和谢意,接下来就是我们每晚的表演时间,下面有请曼莉小姐为大家演唱她的成名曲《爱意浓》,掌声欢迎。”
掌声响起,灯光变幻,舞台上飘起了淡淡的烟雾,音乐声响起,一个温柔的女声轻轻唱道:“爱意浓,盖头红,似情深似情重,似一场夏日美梦。。。”
刚唱完了一段,掌声就潮水般响起,刘叉没有鼓掌,他笑了。
“你怎么不鼓掌,难道是曼莉小姐唱的不好吗?”
胡广英很是不满刘叉,曼莉小姐的歌唱的这么好怎么能够不鼓掌呢,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
刘叉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是的,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而且唱的也不投入,一点感情都没有,这样的歌是个人都会唱,我不觉得她唱的多么好,我倒是觉得不堪入耳。”
胡广英一听刘叉侮辱他的偶像,立刻就急了:“刘叉,你别这么狂行不行,你要是厉害你去唱一个啊,眼高手低。”
其他人也都不满的看着刘叉,安波丽奈收回了手,用手帕擦着说道:“曼莉小姐是我们艺术分院最优秀的校友,她的歌迷非常多,我们都是其中之一,虽然曼莉小姐还无法同萨琪玛小姐那样相提并论,但是也绝对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
刘叉见自己触犯了众怒,叹了口气道:“好,那我就让你们知道什么才叫做唱歌,歌不是她那种唱法。”
刘叉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得到的自信,他就坚信自己能够唱的比曼莉要好上一千倍一万倍,于是,他就放下酒杯整理了一下衣服,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了舞台。
曼莉今天本来就不在状态,结果突然间有个男人走上来,虽然他很帅,但还是把她给吓住了,一愣的功夫,跑调然后忘词了。
刘叉朝乐队挥了挥手,乐队就停下来,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刘叉笑道:“我是曼莉小姐的朋友的朋友,受曼莉小姐的朋友所托,来给曼莉小姐当伴唱,给她一个惊喜,不过显然这个惊喜过于突兀变成了惊吓,曼莉小姐受惊了,您先休息调整一下,我先热热场,一会儿好给您伴唱。”
刘叉和曼莉也没有仇,虽然是听不惯她唱的歌,但也没有必要砸人家的场子,所以才有了这样的说辞,众人闻言恍然,都当做是一场没有安排好有些意外的表演。
曼莉都给刘叉说蒙了,她相信了刘叉的话,点头道谢把麦克风递给刘叉退到旁边,刘叉把麦克风放在支架上,到吉他手那里借了吉他,站在麦克风前面,手指头拨弄了两下丝弦,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让我先找找感觉啊,好久没有唱歌了,都快忘记歌是从嗓子还是从鼻子里面冒出来的了。”
刘叉的话很风趣,刚才就把人给逗笑了,现在众人又是莞尔,气氛很和谐,他有掌控场面的能力。
刘叉随意的拨动其他,咳嗽了两声,唱道:“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美丽的时光太短,我的目光交织你的视线,这里光明那里黑暗。”
刘叉就是弹的和弦,嗓音低沉磁性,就像是一个人在倾诉着自己的故事,很容易就把人带入了他所设定的意境之中。
同方才曼莉的歌声比起来,刘叉的歌声虽然非常随意,但显然更加的引人入胜!
刘叉骤然停下,下面的人愕然,继而都嚷嚷着他继续唱下去,刘叉笑道:“刚才那是我随口编的,如果继续还是瞎编,大家真要听吗?”
“听,就喜欢听瞎编的。”
“就喜欢原创,快唱吧。”
众人都期待刘叉唱下去,于是他就继续拨动琴弦,用脚勾着一把吧椅过来坐在麦克风前面,目光深邃的看着前面的虚空,悠悠唱道:“小时候我喜欢唱歌,给人说唱得太烂,长大了我喜欢唱歌,给人说听我唱歌是遗憾,我以为那是一种夸赞,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自恋。”
下面的人都笑了,曼莉也笑了,她看着那个轻轻弹唱的男子,发现他其实要比自己唱的好很多倍,最起码他的现场反应能力,他的创作能力,还有他的台风,都是她无法相比的,这个男人比她厉害太多了。
曼莉突然发现自己有些徒有虚名,她永远都无法和萨琪玛相比,因为那位美女不但是自己原创歌曲,更是音乐天才,器乐声乐都是她远远无法比拟和追赶的强者。
酒吧二楼,安波塞尚等人看着下面那个临时编词弹唱的刘叉,都给震撼了,谁也没想到这位并不是吹牛的,他真的会唱歌,而且唱的比曼莉要好,不,要好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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