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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个赔钱的股东公约(2 / 2)

我们是一个不需要到匈牙利经济法院注册的“股东会”。

我们的投入,很可能没有分文的经济收入。但是当我们看到远离故土的同胞们,手捧我们的报纸……我们将欣慰地想,我们又为自己的同胞做了一点事儿。这就是我们投入之所得。

我们投入的是不影响自己生活、工作的很微小的一部分资金,我们创造的将可能是巨大的、影响我们华人精神生活的万代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笔很合算的“生意”!

为此

我公司人立誓:

自愿承担《欧洲之声》报社按月分摊给我的办报集资款项。此款项数目以报社财务部门当月经济结算公布表为准。按月主动交纳,决不拖欠。

签名:

编号:

《欧洲之声》报社“股东公约”落笔后,立刻有二十五名“股东”庄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先后参加签名的顺序为:

张曼新、文明远、刘厚祥、刘进文、陈塔、余文龙、方永钧、张健、蔡兆清、王少媚、段惠来、郑可龙、程康武、马良、胡依仁、杨一稼、王晨、宋万军、郭伟志、陈寿庆、谢建忠、俞钧、韩开平、刘玉华、郭季燕。

此外,还有一些虽没有在“股东公约”上签名但依然默默地为《欧洲之声》报的创办无私地奉献者。他们是:

郑学义、沈建豪、戴军、屈君、伊逸夫、王雪飙、乐志信、吴永安、张荣军、刘云龙、陈晓玲、沈明、席晏斌。

杨占军先生向报社捐赠了一部汽车。

这一长串名字,每一个都不啻于一块坚硬的基石,在旅匈华侨史上矗立起一座巍峨不朽的文化丰碑!

这一晚,时至午夜后的两三点钟,这些“赔钱董事会”的股东们依然情绪激昂,谁都不肯离去。他们以高昂的豪情,展望着旅匈华人事业的明天。

张曼新身先士卒,不仅以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名义与匈牙利华人企业中的“十佳公司”一样每家出资一万美元赞助《欧洲之声》报的办报经费,而且立刻交付了本年度的十二万四千福林的“股东”款项。

张曼新为社长的《欧洲之声》报,于一九九四年八月八日正式创刊。

在这之后的四年里,张曼新每年都要从家族的财产中拿出六七万美元贴进去,一九九六年全年的办报经费是张曼新卖掉了他上海和深圳的两处房产才得以维持的。

他曾感慨地对笔者说:“我们在海外办任何一件事情,都需孔方兄开路,办一张报纸就更需要钱了。几年下来,我实在感到不堪重负了。”说罢,眼圈一阵泛潮,接着讲了这样一件感人至深的事儿。

去年十一月,张曼新的妻子朱宝莲刚刚给爱女菲菲买了一台586型电脑。张曼新发现后,立刻想到《欧洲之声》报正需要一台电脑,可是“华联会”没有钱买,于是就决定把这台电脑搬到“华联会”,算做对《欧洲之声》报的捐助。

菲菲一听就不高兴地哭了,说这台电脑是妈妈给她学习用的,为什么要给“华联会”?

朱宝莲一听,也板不住责怪张曼新未免做得太过分。

张曼新把爱女菲菲揽在怀里,耐心地给她讲现在办《欧洲之声》报的难处,并向菲菲许愿,将来爸爸有钱了,一定给她买台更先进的电脑。

懂事的菲菲听完张曼新的话,点头应允了。

可是,当张曼新搬走菲菲的这台电脑时,却怎么也忍不住地泪湿双颊。

他哭了。

他虽然死死咬着牙帮骨没有哭出声来,可一颗颗黄豆大的泪珠,大滴大滴地往下掉,每一滴泪珠都包含着酸甜苦辣,意味悠长。

笔者最近得知,张曼新为解决经费问题,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这样说道:我认为《欧洲之声》报的生存已不仅仅是我个人的事了,我不忍心放弃这块爱国主义的宣传阵地。几年来,对于《欧洲之声》报的爱国言论,对于对办报的执着追求和付出,有人不以为然,说我傻;有人想收买我;亦有人悬赏二十万美元买我的人头。但我的信念亦从未动摇过,与其说我是在实现自我,倒不如说我是在为一种信仰服务。几年来,我放弃了所有节假日,节衣缩食,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着,我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完全可以将我投入办报的钱用于个人享受。大家都说我是万名旅匈华人的打工仔,说我是共产党驯服的工具,还有人说我是海外的孔繁森。褒也好,贬也好,讽刺也好,我要说的是:“金钱可没有,信念不可无!”

这铮铮作响的话语,就是炎黄子孙张曼新一片赤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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