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在背对着便利店劣质的白色灯光下,看起来更白了。
李见路看着这幅画面,有些说不上来的难受。
***
我出来的时候,看到李见路正老老实实地坐在原来的位置,几个混混对李见路身下的那个位置虎视眈眈,却不敢造次。
他紫罗兰的头发边缘被染上了一层白光。
这光是劣质的,因为老板是个抠门的人,买的是最便宜的小破灯泡。
但落在他的身上却奢贵了起来。
他完全不该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
我在发愁该穿什么衣服——总不能穿迷彩服——的时候,李见路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一套穿在我身上,一套穿在他身上。
深蓝色的外套,黑色的裤子。
只是我身上这套还算完好,他的裤子和衣服早就裂开了。
白色的内搭被掐进了裤腰,衬得李见路腰很细。
他是少年的体格,和陆恩不一样,李见路的身上没有很明显的肌肉,虽然个子和陆恩相差不大,但顶着一张娃娃脸和陆恩站在一起之前,总给人一种他比陆恩矮的错觉。
也只有贴近了才能看到,他身上覆盖着的是薄薄的肌肉。
白光同样临摹了一遍他的轮廓。
细腻的,精致的,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有什么是他放在心上的?
我放了很多东西在自己的心上,但李见路连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
***
手里突然被塞进了一瓶可乐,她低下去拆药膏,“这只是隔绝病菌,防止你的伤口更严重……等下感染了你就得换一条腿了。”
“我还以为你会买酒。”李见路想起她来自己酒吧时点的是白兰地。
她摆了摆手,举起手里的可乐,长睫毛遮盖下一片阴影:
“我不喜欢喝酒。”
不喜欢,那上次在酒吧……?
“时一。”李见路接过药膏,在自己的另外一条腿上也抹了抹,等人坐在他的旁边,看着人开了可乐喝了一口,这才打开自己那一瓶,“谢谢你回来救我啊,朋友。”
……朋友这个词真是,越说越顺了。
冰凉的汽水顺着喉咙下肚。
***
“毕竟你是我的朋友,真的把你抛下的事情我做不到,而且你本来有可以逃走的机会,是你把机会让给了我。”我凄凄惨惨戚戚地笑了起来,“我真的做不到,把你丢下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假话,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这么对我自己说。
李见路如果被抓了……
不考虑主观因素,李见路供出我了,即使李见路不想供出我,万一他们李家有什么我不知道的黑科技,让他把我供出来了怎么办。
李家难道不会去追查这次联邦信息储备中心发生的事情吗?
更关键的是我也不能确定李见路是不是真的会被洗脑或者回炉重造。
我只是想。
万一他活下来了,万一他想起来了,记忆又不等于感情,那我不就更完蛋了吗,相比之下,还是拥有记忆的更可控的他本人更好掌控。
救人回来显然更有性价比。
而且我已经有了第一次从联邦信息储备中心逃走的经验。
我相信我可以全身而退。
不过,我咕噜咕噜将可乐一饮而尽,“你以后别总是对朋友太掏心掏肺了,万一朋友背刺你了怎么办——”这个世界的可乐和上辈子喝的可o可乐区别不大。
“我相信我交朋友的眼光。”李见路放松了下来,眼眸缱绻,紫罗兰的光泽迷蒙在下城区的灯光之中,大大的卧蚕随着他眯起的弧度而越发显眼,仿佛在跟着笑,“你看,我这不就赌对了吗。”
这人脑子果然是被炮打过:)
我认真道:“你还是少和我牵连吧,你不觉得自己金贵身子和下城区格格不入吗?今天我能坑你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一次第二次,换我我都想揍我一顿。”
李见路懒洋洋地笑着:“我又不是什么人中龙凤,我就一成天偷懒这不想干那不想干,被爷爷指着脑袋骂是整个家族耻辱的废物懒蛋,怎么不能在下城区混混了?”
“而且。”他继续道,“为朋友两肋插刀怎么了,多正常啊,干嘛揍你,我不愿意来你难道还能绑我过来,说白了就几个字,我自愿的。”
——你家废物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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