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凌云把那一套铠甲装回自己的包袱,背在背上,往门外就走。
“等等!”那老板叫道:“小兄弟,你到底想卖多少?”
“十个蓝晶。”
鹰勾鼻显然对这个倔强的少年没有办法了,因为他见了那少年的眼睛是冒出杀气来的,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当铺老板,他当然知道这种人是干什么吃的,所以他眼珠子一转,即说道:“这样吧,我们现在这里没那么多钱,先给你六个蓝晶与二百枚黄晶,还有两套好衣服你看怎样?”
凌云很干脆地说道:“成交!”
鹰勾鼻老板的脸上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连忙取出几百个黄晶币与六个蓝晶币放到凌云的面前:“嘿嘿,年轻人你数一下。”
凌云一把把那钱放进自己的那个钱袋子里,然后说道:“不用,告辞。”
说完一把拉着那个看到这么多钱已经呆了的灵眼往门外走出去,那生化机械人见他们从自己身边走过,即说道:“哼,不过就是两个人类,有啥了不起。喂,别扮酷,还有两套衣服呢你们不要?”说完一把从那桌后取出那两套衣服扔出了凌云。
凌云感到暗暗好笑,这机械人可能与那老板有仇。
他们把衣服穿在身上,看起来比刚才那种破破旧旧的样子已经好了不少,尤其是灵眼,他的衣服最破烂,在穿上了这一身衣服后看起来已经好看了不少。
他身上的东西已经卖了不少,一身轻松,只有那把藏在身上的匕首与一袋钱,还有一把电鞭,其实这几天他已经研究了一下那电鞭,他并不觉得这东西好用,唯一的好处就是先把人击晕,从容不逼地劫掠那人的财物。
经过一间酒馆,凌云说道:“我们也好久没喝过酒了,进去看看。”
灵眼吃惊地说道:“去酒馆?不行啊,那里都是老爷才可以去的地方,我们怎么敢进去?”
“废话!什么狗屁老爷?有钱就是老爷,我们现在就是老爷,进去!”凌云一把拉着灵眼,灵眼则哆嗦地跟着他,好象一个土包子进城一样东张西望。
只见那酒馆的桌子后面坐在一个蓝皮安哥人,他只是用眼睛瞟了一眼凌云,其它在那里忙碌的都是一些人类,一个斑点狗打量着凌云,面色非常不友好地说道:“这里吃东西很贵的,你吃得起吗?”
看着这种人凌云心里就来气,他也不理睬他,而是拉着灵眼走到一个桌子下坐好了叫道:“来一盘羊肉,一盘鹿肉,一瓶麦酒。”
斑点狗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天花,好象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而几个人类伙计也露出了惊奇的眼神来,他们心里纷纷猜测,这个是什么老板,怎么敢进入这个专们招待安人或者安哥人的酒馆吃东西?
“怎么不去给我们弄东西啊?”凌云见那斑点狗没动静,他忍不住叫了一声,而灵眼则全身坐得不自在,他不时用手去扯凌云的手,怕凌云得罪这种人。
“哼!”那安人傲慢地说道:“好贵的,你给了钱再说。”
“要多少钱啊?”
“一个黄晶!”那安人继续说道:“也就是相当于一百个玉币,一万个石币,或者说,你们这一顿要吃的东西相当于一万个面包。”
灵眼吓了一跳,他忙对凌云说道:“我们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吃,太贵了,吓死我了。”
叮!
一枚蓝晶币出现在桌子上,还在那里打转,凌云轻轻地说道:“记得给我找回九十九个黄晶。”
这时,他见到了那个坐在桌子后面的安哥人的眼睛闪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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