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呀杀猪郎啊,拿着把杀猪刀闯一闯,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风雨狂,只怕别人骂我怂啊,不敢杀猪,没脸见爹娘········”
热闹的街市中,只见一位少年,着一身粗布衣衫,嘴角叼着一根嫩草,时而吹吹口哨,时而又嗯嗯啊啊地唱着乱七八糟的小曲儿。
这首曲子,是少年自己编的,曲子名叫——
《杀猪曲》。
这少年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看起来也是松松垮垮,唯一坚挺的是他的那件粗布裤子,看起来硬邦邦的,至少是半年没有洗过的样子。
少年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全身上下,唯一有些突兀的,是别在他的腰间的一柄短刀,随着他摇晃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在阳光之下,闪闪发亮。
这柄短刀,是一柄杀猪刀。
“秦跃哥哥,你快过来啊!”
忽然,街头出现了一个小女孩,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欢快地望着少年喊了一声。
很明显,“秦跃”就是这少年的名字了。
这小女孩衣着很破旧,一看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过,这身破烂的衣服却遮挡不住她的清秀眉目,一看便知,这女孩就是一个美人胚子。
“小月,找你秦跃哥哥有什么事情啊?”秦跃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吹着口哨,望着这小女孩说道。
这小女孩,叫做小月,一脸灿烂,说道:“秦跃哥哥,谢谢你昨天给我的糖果。”
“小事儿,不就是糖果么。说吧,今天还想不想吃?”秦跃摸了摸小月的头,调皮地笑了笑,说道,“你秦跃哥哥待会给你去买。”
“想啊!”小女孩脱口而出,看得出来,这么小的孩子,是不会说谎,也不会掩饰自己的想法的。
小月虽然是街头的一个穷困小女孩,却还是有着女孩的羞涩,此刻她咬了咬嘴唇,说道:“秦跃哥哥,我——不想吃糖果了,今天我是来给你一件东西的。”“小月,什么时候跟你秦跃哥哥这么客气了?”秦跃一边吹着口哨,一边说道,片刻,他又疑惑地问道,“小月,你要送什么给我?”
小月不说话,低头从小衣兜里拿出了一把糖果,递到秦跃的面前,想了想,终于说道:“秦跃哥哥,爹爹不让我拿你的糖果了,因为他说,你送给我的这些糖果,都是在城南那边的糖果铺里偷来的。这个,给你吧。”
小月满脸失望,将手里的糖果塞到秦跃的手里,瘪着嘴说道。
秦跃忽然停止了吹口哨的动作,脸sè一变,似乎有些窘迫,但很快又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望着小月,说道:“小月,这些糖果是我送给你的,就算糖果是我偷来的,也不关你的事,你就放心地吃吧。”
小月想了想,满眼困惑,轻声地说道:”这个——可以么?”
她自然是很想吃手中的糖果的,此刻她已经紧紧地盯着手中的糖果,垂涎yù滴了。
“可以!小月,放心吧,以你秦跃哥哥那高深莫测的身手,他们是不可能发现我那‘顺手牵羊’的本事的。哈哈!”秦跃双手抱在胸前,得意地笑了起来。
“那——秦跃哥哥,我就放心啦!”小月毕竟是小孩子,终于忍不住,将递到秦跃手里的糖果又拿回来,放到了自己的嘴巴里。
不过,很快小月的神情变了,她看到了一个人。
“秦跃哥哥!”小月尖声喊了一声,“王凤眼来了!”
秦跃一回头,立马吓得魂飞魄散!
一位满脸怒气的中年妇女,生着一双丹凤眼,眉毛高挑,看起来极为凶狠!
一般人的丹凤眼,特别是女人的丹凤眼,都是妩媚漂亮的,而这位中年妇女的丹凤眼,却有着一股怒气横生的味道,让人胆寒。
这位长着丹凤眼的妇人,也就是城南糖果铺的老板娘,是镇子里人人皆知的“泼妇”——王凤眼。
秦跃哪里还顾得上说话,立马拔腿就跑!
“混小子,给老娘站住!”王凤眼锊着袖子,大步赶了上来,愤怒地呼喊,“给老娘站住!”
“秦跃哥哥,快跑啊,加油!”小月拍着小手跳了起来,极为焦急地大喊着!
“好你个小妮子,小狐狸!”王凤眼怒气冲冲地瞪了小月一眼,“竟然为虎作伥,简直无法无天!”
怒骂之间,王凤眼再看街头之上,哪里还有秦跃的身影,他早已跑的不见踪影了。
王凤眼叉着腰,龇牙咧嘴,怒不可遏,她瞪着小月,喝道:“小妮子,以后你要是再敢拿秦跃那混小子的糖果,看老娘如何给你爹爹讲!看他如何收拾你!哼!”
“我——”小月吓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满脸委屈,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哼!看在你老爹的份上,老娘今天放过你!刚才的话,你给老娘记好了!”王凤眼一个大人,终归不能为难一个小女孩,她再次白了小月一眼,一甩衣袖,往回走了,一边走,还囔出了一句话——
“这小妮子,长大了必然是一个狐狸jīng!”
“狐狸jīng········”
小月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以她这么小的年纪,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狐狸jīng”,这时候,她委屈地躲在街角的墙边,扶着墙壁,向街道远处瞭望,轻轻地说了一声:“秦跃哥哥,你一定要加油,一定要完成你的梦想——梦想——杀一头猪··········”
·····························
每一个人,一定是有梦想的,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贵。
梦想,是支撑着人们前进的动力。
若是一个人失去了梦想,那他活着的意义,也就没有了。
秦跃的梦想,的确是杀一头猪。
此刻,他已经来到了自己谋生活的地方——
一间屠宰场。
磨刀霍霍,热气沸腾,腥味弥漫,嚎叫阵阵。
此处,是烽火郡城的一家猪行的屠宰房。
杀猪的地方,可能哪儿都有,不过,整个火魂族,却只有一个叫做“烽火郡城”的地方。
一块牌匾,在热气与血腥气味之中,经过了长年累月的侵袭,已经变得斑驳破旧了,不过,它依旧高高悬挂在屠宰场的门脸之上,只因为它上面的四个字——
“侯府猪行”!
“侯府猪行”,按照传统的意义来说,就是一间屠宰场,专门屠杀生猪,但是,这间屠宰场与“侯府”牵扯上了关系,故而有些不一般。
侯府,是烽火郡城的郡王府,整个烽火城的主人。
侯府的主人,名叫上官流火,其人如rì中天,赫赫声名,是火魂族族长御封的侯爵——“烽火侯”,独霸一方,威名远播。
“烽火侯‘”上官流火的府邸,便处于烽火郡城的最繁华地带,地势开扬,浩瀚百里,院墙高耸,楼宇叠嶂,气势恢宏。
侯府之中,护卫林立,森严无比,而且,仅仅在侯府之上做奴仆的人,就有成千上万之众,如同过江之鲫,蔚为壮观。
能够在侯府之上做一个奴仆,也就是府上的“内奴”,对于平头老百姓来说,已经是莫大的荣幸。
而像秦跃这种“侯府猪行”的小厮,只能是最低微的侯府“外奴”。
“外奴”也就是烽火侯府之外的奴才,这间“侯府猪行”,因为常年为侯府供应生猪肉,故而是侯府膳房统管之下的一户屠宰场,在这里混迹的人,就成为了侯府的“外奴”。
毕竟,像“杀猪”这种极不入流的行当,是不能进入鼎鼎大名的侯府之中的。
但是,即便只能做侯府的外奴——像秦跃这般的外奴,每个月也会得到侯府的月供,虽然不多,却能够保障最起码的温饱。
“看来又要继续装孙子了。”秦跃在心里嘀咕了一声,走进了屠宰场。
此刻,杀猪场面此起彼伏,猪嚎阵阵,血光四shè,所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这里就是家常便饭。
秦跃一眼瞥见了他的头头——侯府猪行的“行头”,名叫王屠刀。
王屠刀的一把杀猪刀,可以说是杀猪无数,是每一头猪的梦魇。
此刻,王屠刀也看到了秦跃的到来,但他不动声sè,只在片刻之间,就用极为娴熟而拉风的动作,将一头嗷嗷嚎叫的大肥猪宰杀掉了。
“放血、冲水、剃毛、破膛、分块,手脚快点,麻溜儿的!”
王屠刀稍作休息,如此命令身边的几个打下手的小厮。
这是宰猪的步骤,从杀掉一头猪到分成每一块生猪肉,其中的分工,是很详细的。
“行头,我来了。”秦跃走了过去,卷起袖子,紧握着他的杀猪刀。
“秦跃——”王屠刀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说道,“你是要来杀猪么?”
“行头聪明过人!”秦跃笑嘻嘻地说道。
“哼!”王屠刀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道,“少跟我贫嘴!杀猪这件事情,你还不够资格,过去,给猪剃毛!”
“行头,给我一个机会啊!”秦跃哀求地说道。
“不行!”王屠刀斩钉截铁地说道。
之所以秦跃这般期望能够亲自杀猪,那是因为,在屠宰场之中,能够杀猪,就有了一定的资本,别人也不会轻视你了。
而且,猪行之中,杀猪人,也就是屠夫,每个月得到的侯府月供,自然是比一般的打杂小厮要高不少的。
“行头,求求你了!”秦跃拉下脸来,低声说道。
“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你看你,身材弱小,连刀都握不稳,怎么杀猪?若是反而被猪挣脱了,岂不是大笑话!你让老子这个做行头的老脸往哪里搁?”王屠刀嘲讽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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