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无论沈重阳如何决定,结果都不是很重要了。因为阿呆早已决定:你如果要嫁女儿,嫁的那个人必然是我;你若不嫁女儿,一同私奔的那个人,也必然是我。
须知,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阿呆从来就不是一个懦夫。他的信条不是“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而是“虽千万人,吾杀光。”阿呆很有修养,但政治觉悟却不高,什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什么“各显其能,公平竞争”,在他看来,无非就是因为自己拳头不如别人硬而扯皮的。
阿呆相信自己的拳头很硬,至少,比三皇子要硬。
本来,今天的聚会他是不准备参加的。当萱萱向他说起这个事儿时,阿呆不屑的撇了撇嘴:“真无聊。不就是你们一群jīng神生活极度空虚的小贵族不定期的聚在一起炫富拼爹吗?懒得去。”
“胡说,要是仅仅炫富拼爹,那汉中侯家的公子小姐怎么不去?他爹比谁都有钱!哎,你到底去不去嘛?”
提到汉中侯,阿呆突然想起汉中侯夫人那张涂满了胭脂花粉的脸和太监似的声线,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连摆手道:“不去。打死我也不去,我身上伤还没好呢。”说着,剑指并拢,拳头紧捏,作势又要自残。
萱萱叹了一口气:“好吧,你好好养伤吧。反正三皇子没伤没病,去了你也要被他欺负。”
阿呆从床上翻身跳起:“你等我收拾一下。”
这一收拾,就收拾了半个多时辰。阿呆借宿侯爷府,本来就没有多少衣服,拢共就两三套而已。他胡乱选了一件,穿戴完毕,就开始对萱萱的着装评头论足起来。
萱萱已经换了十几套衣服了。阿呆还是不满意。他不满意的原因是:这丫头居然穿什么都好看,还有没有天理?
“不行!这套红裙太艳了,你皮肤本来就白,穿红裙子搞的这么妖艳,是给谁看啊?三皇子也配?”
“裙拖六幅湘江水,鬓耸巫山一段云。这套本来很雅致,不过被三皇子那狗眼一瞅,还不糟蹋了吗?换了!”
“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妆容简单耐看,恰如出水芙蓉,濯然天成。可是三皇子那种品位,他能欣赏这‘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妙处吗?”
萱萱终于怒了,觉得阿呆无理取闹,小肚鸡肠。不过听着他酸溜溜的声音,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阵甜蜜,所以也没有爆发,只是不满的嘟囔道:“他能欣赏的你不让我穿,他不能欣赏的你也不让穿,你是想让我裸奔吗?”
阿呆认真的道:“裸奔倒也不必,太不成话了。喏,穿这套!”
他递过来的,是一套男装。正是自己刚刚换下未洗的那套长衫。宽袍大袖,盖在萱萱玲珑有致的娇躯上,显得颇有几分滑稽。阿呆退后几步,上下看了一圈,满意道:“这才像话嘛,这种严肃的场合,就该穿这种长衫,显得又有文化,又凉快。”
女人都爱美,其实是个伪命题。确切说来,是不爱别的女人比自己美。白衣太傅才是真正的叶西灵,那也只是在面对沈重阳的时候。如果是面对阿猫阿狗,就算他啥也不穿,猫狗们也不可能在他剑下走过第二招。如果他愿意出剑的话。
在dì dū,叶西灵的武功有对手,沈萱的美却无人可以颉颃。所以,就算她穿上阿呆那套丑的要命,还带着汗酸味儿的男衫,也依然自信满满。
千年前有位惊艳千古的夫子曾言:“绘事后素”。世间事莫不如此,从未听说东施多施脂粉便能倾城。
那一袭旧衫所能掩盖的,不过是阿呆作为一头雄xìng动物所固有的占有yù而已。与倾国倾城无关,与南湖夜sè无关。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sè,将船买酒白云边。三rì前,那位讨厌的诗人曾在此地吟过这么一首诗。虽然这诗是剽窃前人的,但阿呆却觉得那个诗人实在比这群只懂得勾心斗角的贵族要可爱的多。
一场炫富拼爹的无聊聚会,居然也配选在南湖这等清幽的场合,真真是牛嚼牡丹。他为那二十两一盏的妙茶感到不值。
“令尊现居何职?”“我与某某同年。”这永远都是那些自带茶叶,坐在外围的小贵族们所孜孜不倦谈论的话题。他们互相抬举,互相恭维,满怀艳羡的瞄一眼景sè最佳的南湖近堤栈桥,看着那一群风度翩翩,志得意满的青年男女,或同仇敌忾,或遥相阿谀,最终举杯,感叹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阿呆是多想加入他们的圈子,请他们喝一盏昂贵的茶水,听他们讲一些逸闻趣事,顺便偷偷的骂几句三皇子。可惜,他实在走不开。身边正有一大群人不怀好意的盯着他,准备搞事儿呢。
确切说来,阿呆今晚的对手主要是两拨人。一拨是萱萱的朋友,一拨是三皇子的朋友。
三皇子本人还没有到场。毕竟抢老婆和抢皇位不一样,这种事儿搞的急了是很没有面子的。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