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两个信使以北两里左右的地方,一队风尘朴朴的骑兵正在安营扎寨。
索斯拉下脸上的面罩,这才是初chūn光景,骑在战马上能感到刀子般的寒风割破面庞,而且除了疼痛以外这风还会带来感冒等病痛,索斯在当前的局势下需要每一个士兵,他要保持这些人的战斗力。低矮的帐篷从战马上卸下来,骑手们有的去打柴,有的去烧水,整个营地井然有序,看不出这样一队骑士是经过了长途跋涉赶来这里的。
卢瑟无力地坐在毛毡上,他从来没有这样长时间的骑马,大腿内侧的嫩肉磨了个稀烂,他咬着牙齿一声不吭,他的助手正用热毛巾擦洗他大腿两侧,免得这里的擦伤在汗水的刺激下感染。
“真该死,”他眉毛因为疼痛一跳一跳的:“你怎么就不疼,咱们都是养尊处优的,我好歹还在山里当过猎人。”
“因为你是用腿跑的猎人而我是骑着马的商人。”索斯回答道:“我十二岁的时候腿上就磨出了茧子,他们能保护我到二十多岁。你可以尝试一下女士骑法。”
所谓的女士骑法就是侧坐在马上,这样不用双腿分开,不过肯定骑不快。
索斯的嘲笑并没有激怒年轻的伯爵,他咧嘴道:“那可不必,我一直想问你几个问题,你想回答吗?”
“当然,”索斯坐在地上打开水囊喝了一口:“我或许以后没机会回答了。你我明天或许就会战死沙场。”
索斯率领三百骑兵踏上征途已经有三天了,他们这三天来只有白天行进,晚上一定休息。原本索斯只准备带两百自己会骑马的部下先到达激流堡,但是卢瑟坚决要带自己部下的五十多位骑士一起进军,索斯本想拒绝,但是卢瑟一夜之间找到了四百匹战马,一来多个人多份力量,索斯对于以寡击众的英雄行为向来不感冒,能多份力量自然也是好事。二来索斯也不好驳了这位贵族的面子,毕竟人家提供了四百匹战马。于是索斯的部队中的骑兵就达到了三百人,索斯带来的一千两百多远征军中,能在马上冲杀的骑兵不过百人,他还给后面的步队留了五十人,这三百人中剩下的两百人不过是能骑马的步兵而已。
“既然激流堡危若累卵为什么不rì夜兼程早rì赶到呢?”
卢瑟最不明白的就是这一点,激流堡位置如此重要,索斯进军却不紧不慢,常人遇此紧急情况必然rì夜兼程,他不得不怀疑索斯是为了保存实力,话说回来,南大陆今天的这个烂摊子和索斯关系不大,他不愿意冒战败的危险也算正常。
“我的战略一向堂堂正正,激流堡不容有失,部队分为三个批次,若是激流堡未曾沦陷,那我就帅这三百骑兵和地jīng们决战于城下,若是激流堡已经沦陷,我就和地jīng对峙,等我的火炮从海路运来,汉斯的步队一到,我来攻城,再夺回激流堡。”
索斯笑着为卢瑟一一分析:“地jīng们号称两万,实际上的战斗力能有多少?地jīng奴隶们或许对我们怀有深仇能死战不退,但是仇恨不是刀子,它杀不了人,我们反而能利用他们的仇恨制造战机。地jīng强盗或许有些战力,但是堂堂战阵又哪里有那么简单?地jīng们有攻城经验吗?就算他们攻下激流堡,他们能守得住吗?地jīng虽然人数众多,依我看不过是乌合之众。”
索斯说的声音越来越大:“反观我军,卢瑟你带来的骑士都是南大陆贵族,骑马冲阵,单骑拼杀的本事不用说,我的人马也是从东线走回来的老兵,这些汉子都是和我在德尔尼堡同生共死的兄弟,他们的本事我最清楚,我们右翼可是最耐苦战的了。”
他正说着,旁听的士兵已经围了一大圈。
“将军说的不错,我们的本事他都知道。”
“我们德尔尼堡宪兵都是最能战的,我当时就在右翼。”
“老约克你在右翼,我们哪个不在右翼?将军挑我们就是知道我们是最敢战,最耐苦战的。”
“高卢人铁骑军我都不怕,会怕几个奴隶种?”
士兵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索斯嘴角挂着微笑,明rì便是一场鏖战,部队到南大路后本来就未曾休整,这几rì来又长途跋涉,他也只好趁此机会鼓动一下士气。
“我军若是rì夜兼程,等到了激流堡能剩多少体力,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战马?我军有三个优势地jīng无法解决,一是我军都是久战的jīng锐,军阵森严,地jīng们从来没有遇见过,二是我军火器犀利,步枪大炮,地jīng闻所未闻,三是我军铁骑无敌,地jīng没有克制之法。若是急行军,这三个优势只剩火器,而且贝尔的火炮也不能运到激流堡,这火器之威也就只剩一半,这样虽然能赢,可仗也要难打许多,我又何必便宜那些奴隶。”
“将军神算。”“我就说将军早就有了打算,就跟当时在德尔尼堡一样,看上去咱们九死一生,实际上都是将军们计算好的。”“嗯,说来我都有些兴奋得睡不着觉了。”
索斯扫过士兵们一张张兴奋的脸庞:“早rì休息,平rì一场大战,卢瑟伯爵就在这里,看看能不能给帝国添几个贵族。”
士兵们更加兴奋了,依帝国律法,伯爵是有权向贵族院举荐册封贵族的,虽然不过是个不能世袭的爵士,但那也是真真切切的贵族身份啊。
等兴奋的士兵渐渐散去,索斯走到卢瑟身边低声说:“多谢卢瑟兄助我。”
“你这是什么话,”卢瑟也是一脸兴奋:“你计算jīng详,有如此把握,我为你搭台鼓舞士气有什么好谢。”
索斯嘴上笑着心里却知道,这野战是最适合地jīng的战法,明rì之战能有多少胜算还未可知。
“将军,”一个巡逻的游骑走到他身边:“我们找到两个信使。”
索斯低声说:“带过来,军中规矩,你懂得。”
游骑点点头,不一会带着两个人悄悄走进索斯刚搭起来的营帐。
“在下是约翰・法米特,这位是我的同伴格里尔斯。”那个巫师打扮的人鞠躬行礼道:“我们带来了艾萨克爵士的消息。”
营帐里,索斯高坐在上,莫西里斯侍立在他旁边,旁边坐着卢瑟和汉斯等军官。
“艾萨克到底怎样?”卢瑟当先问道。
格里尔斯闭着嘴巴看着自己的鞋子,约翰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用求助的目光看着坐在首位的索斯。
“这位是卢瑟子爵,我是帝国援军司令官索斯・格鲁曼。”
约翰听到以后点点头说:“我们本来在激流堡休整,然后艾萨克爵士接到拉姆塞男爵的急报,说地jīng集结两万大军攻击下孟菲斯,艾萨克无奈之下出兵,结果在城外被地jīng伏兵击败,现在退到一个农场里休息,艾萨克将军让我们把信息送到激流堡去,敢问将军是从激流堡过来的吗,那里情况怎样?”
“等你们去了自然便知,”汉斯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们两个笨蛋走过了,这里距离激流堡也有小半天路要走呢。”
居然走过了?这个白痴游侠怎么带的路,约翰看了一眼旁边的同伴,害我丢这么大的人。为了挽回在几位大人心中的地位,他无奈之下做出了个决定。
约翰从自己背上取下一口利剑送到索斯面前:“我们在路上遇到一处古墓,在里面找到了这口宝剑,古墓的雕刻都是龙语,想来这剑应是件神兵,我思来想去只有将军配得上这件神兵。”
听他这么一说,索斯是又好气又好笑,送信的路上还有心盗墓,这些家伙还真是不改佣兵本sè。莫西里斯走下去接过宝剑,这口剑剑刃长约九十公分,剑柄长约三十公分,这样的长度虽不是双手巨剑,但绝对比一般的单手剑长一些,这种剑在帝国被称作大剑,可以说得上是最受欢迎的冷兵器之一了。莫西里斯本身就是使剑的行家,他以看这剑就不是冒险者糊弄人的西贝货,而是真正的宝剑,这剑的材质绝对是寒铁。上面那些暗红sè的花纹乍看如同装饰的花纹,但他却知道这是内含魔法效果的“龙纹”,格鲁曼家的秘密战力“红衣裁决”那超人的力量就来自于这种技术的一种变种“魔纹符字”。
他把剑交到索斯手里点点头,暗示他这是一柄真正的神兵,无论这柄剑真的是冒险者们从古墓中取出来的,还是他们的珍藏,这两个家伙赠与了不俗的礼物。
索斯刚接手大剑,就听见剑身传来如同毒蛇吐信的嘶哑剑吟,把其他人吓了一跳,而索斯的脸上则变得异常诡异,吃惊和无奈在他脸上不停叫错。
因为他听出来这柄剑是在用龙语说:“竟然遇到了那个混蛋的后人,老夫无敌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恭喜将军,”约翰恭声道:“这剑在我们手里如同凡铁,在将军手里竟如同龙吟,恭喜将军获得这柄神兵。”
索斯笑着问道:“你是个普通冒险者吧?”
“在下是个法师。”
“哦,我还以为遇见了个术士兄弟,”索斯对这个家伙倒是有一种好感:“我缺个书记官,你就来做我的书记官吧。”
约翰表面称谢,心里却叫苦,一来是损了一件神兵,心里有些肉疼。二来听这将军管术士们叫兄弟,想来是个术士。术士和法师有些不对眼,他要是自称术士会不会换个更大的官当。
约翰在那里乱想,索斯却盯着自己手里的折扣长剑。会说话的剑,这里面有什么玄奥?
约翰・法米特,书友内窥镜提供龙套登场,希望各位书友多提供自己的设定和龙套哦,我的盒饭很贵的,不会乱发哟。今天六千字,大家高兴不?高兴就赏几张推荐票吧,俺挺想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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