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氏本来都准备将年轻时的几件金银嫁妆卖了,凑足一百贯替薛尧再擦屁股一次。但是不曾想,柔奴竟然冲进来说,薛尧已经将吴所由打发了,并且一百贯也作废了。
李氏搞不清楚什么情况,仔细询问起来,可柔奴也是个迷糊鬼,虽然见到了全部经过,哪里能说明白,结果她两人瞎琢磨,还以为是薛尧砸瓦盆的举动和散发的流氓气质将吴所由恐吓住了…
薛尧表示自己很受伤,好好的一出智斗小人,奈何奈何,自家的妈妈和妹妹都不相信自己拥有聪明才智啊。
………
酉时过半,薛尧站在自家的那张黑梨木桌旁,一脸期盼的询问着轻轻抿动嘴唇的柔奴。
“柔奴,这肉可好吃?”
柔奴点了点头,并悄悄用舌尖在舌腔间刮了一圈,目光已经忍不住看向桌上摆放的那盘红彤彤的肉块,这肉太好吃了,她好像立即再吃一块。
薛家的餐桌上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这么油腻的东西了,更何况这‘红肉’还滋味奇妙,泛动的闪闪油光仿佛无时无刻都在勾引发酵人的口水。
薛尧登时开心万分,不顾旁边李氏有些不满的目光,连忙冲柔奴喊道:“多吃些,冷了滋味可就不好了。”
柔奴强忍着嘴里似要掀起惊涛骇浪的口水,冲李氏道:“妈妈,你也吃一块,哥哥做的这菜真的好吃!”
李氏哼了一声,她的不满是冲着薛尧的,道:“正经营生不做,跑去厨房做菜。”
薛尧哑然,在李氏看来,无论是故去的丈夫薛望京,还是他这个儿子,既然认识字,就算是读书人,是不该沾惹庖厨之事的。
不过看见柔奴吃完红烧肉的享受的模样,加上空气中弥漫的那一股浓郁的肉香,李氏到底还是冷着脸,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送进了嘴里。
轻咬几口,李氏的表情立即从冷淡变得jīng彩起来。
一瞬间,她竟不知该如何去形容口中的红烧肉。
李氏忍不住想:确实好吃!
李氏因为晚上常常去酒楼做散工【注】,吃过许多酒楼里的许多美食,在美食品鉴方面,比普通人自然强上一些。虽然这道红烧肉不见得就比酒楼的其他所有菜都好吃,但是李氏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这道菜会让人吃得很舒服,吃了还想多吃。如果要李氏打个比喻:那么酒楼的那些菜就好比是酒楼里华丽的银质餐具,而这道红烧肉便是家家户户,不分贫富都会使用的瓷碗。
薛尧看到李氏惊奇的表情,小小的得意的一把。这位北宋的妈妈也懂得刮目相看了。如果她知道今rì自己在西锦瓦造成的轰动现象,不知道又会是什么表情。
薛尧虽然已经将在韩应的棚子里讲的事情都说给了李氏听,但是对详细过程和那种喧闹的盛况并未多言。李氏便以为是韩应终究记挂以往的交情,宽恕了薛尧。而且,他骗说李氏今rì赚的钱都用在买猪肉和粉糕上。至于剩下的钱他都交给了赖舜保存着,预备着先用这些钱给柔奴和李氏买些衣裳首饰呢。
接下来,一家三口人便围着这道红烧肉来了个风卷残云。薛尧也高兴地连吃了三碗粗糙的米饭。
饭毕,除了柔奴还在一脸意犹未尽沉沦于红烧肉的美味中,李氏却清醒过来,疑惑的问向薛尧道:“大郎,你何时学会做这道菜的?”
薛尧裂开嘴尴尬的笑了起来,总不能说自己还有个前世吧,只得支吾一番,说是胡乱做出来的。
李氏哪里肯轻信,单以这道菜的水准,薛尧完全可以在大酒楼当一名大厨了。
不过李氏也没有追问,她立即忙着去打扮一番,准备要去瓦子里的酒楼去当散工。
薛尧立即阻拦起来。
以他现在在瓦子里讲的收入,李氏完全没有必要再去酒楼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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