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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节 祸起“撬行”斗殴进牢房(2 / 2)

这才是费目当时的真实想法,只是那时候不能说也不可说罢了。

那时候,费目还是依依的老师,至少身份是这样定位的。

“他是个建筑工地上的技工,早出晚归的。我嘛,有他养活着,我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日子过得好着呀。”

那时候,依依也是如此简单地向费目介绍了自己的那个他。

对于费目来说,他是干什么的,叫什么,长什么样,都不重要。

所以,简单也就简单了吧。

直到有一天,通过在网上聊天,费目感觉到依依的婚姻缺少了更多。

到底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你好,在干嘛呢?”

“你好,没干啥,除了吃,睡觉,就是上网了。”

这是费目和依依聊天儿时的开头常用语,那一天也是如此。

“今天好吗?”

按照惯常的习惯,费目总会这样把聊天儿的内容引向深处,那一天也是如此。

“不好,一点儿都不好!”

按照惯常的习惯,依依的回答一般是“没啥,跟每天一样”之类的,那一天的回答却是一反常态。

“怎么啦?”

“他嫌我懒,不收拾屋子也不做饭,他还说我不如过去他的那个她。”

“过去的那个她是怎么回事儿?”

那时候,《赤城晚报》新开了一个叫“悄悄话”的栏目,专门刊登一些婚姻抑或是男女情感方面的内容。

听依依如此一说,费目感觉找到了一条线索。

“他过去的那个她是我的一个室友,他经常去看她,我喜欢上了他,就把他从她的身边给撬了行。”

依依的回答很是笼统,但费目还是听懂了。

“撬了行?”

费目笑了,刚巧身边有一个通讯员的来稿,正愁起不出个好标题。

这下好了,也是“撬了行”引起的,只是此非彼也!

“稍等,有事儿,一会儿再聊吧。”

费目向依依“请”了一会儿“假”,随手就打开了那个没完成的稿子。

灵感一来,很快,一条名为《祸起“撬行”斗殴进牢房》的消息就完成了。

“本报讯(记者费目通讯员星光)日前,一起因‘撬行’引起的聚众斗殴案在赤城清河区法院宣判,几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刑。

被告人华某,今年四十岁,来自江西人,在赤城一家货运公司任业务经理,侄子王某在其手下做业务员。

前年5月,华某、王某一方抢了老乡老赵一方的运输生意,老赵一方人员被王某打了,事后华某找老赵协商解决此事,老赵情绪激动,要求打人者王某到场赔礼道歉但被华某拒绝。

华某向侄子‘转述’了老赵的激烈言辞,舅侄俩都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要教训教训老赵。于是纠集李某、张某(另案处理),筹集作案凶器,在火车站一家饭店找到在此吃午饭的老赵后,华某先上楼,和老赵谈判,没说几句话又吵起来,动手打了老赵一个耳光。

一个口令,楼下的几个人冲了上楼来,老赵朋友也被打晕。

事发后,几人均在逃,2009年5月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华某却称没有纠集人去斗殴,一直希望事情能协商和解。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事件起因是经济利益冲突,非出于私仇或争霸,主观恶性小,华某只是一个长辈及调停者,事后双方经调解息怨,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在聚众斗殴中起到了一定的组织、指挥作用,是首要分子。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还在吗?还在吗?”

改完稿子的费目给依依发了“窗口震动”。

“在呀,我刚吃泡面去了。”

依依还在线上,费目的采访又能继续了。

不久,《赤城晚报》“悄悄话”版上就有了费目的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费目把依依称做小芝,年纪也往大了写两岁。

费目认为,这么小的年纪就与男人同居,传到社会上会是一种误导。

以下就是那篇文章。

“小芝是个女的,今年22岁,早婚。

她一直说这个世界不合她的梦想,也从未努力去适应这个社会。

她说,她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激情。

她说,她现在的生活平静,并且幸福。

既然她这样说了,那我们就权当她是幸福的吧。

不知道没有回忆的生活对小芝来说是不是幸福的。

她的梦想在于那个曾经的男孩儿,那个没有办法相爱的人。

现在她不记得那些曾经了,只能自认为幸福地和未来的孩子的爸爸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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