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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记者,你就是一枝破枪!(1 / 2)

身体不行了,三高了,心脏又原本有病,有时候竟然有了大限将至的感觉。

费目开始锻炼身体了,散步,一个小时,每天。

前面已经提到了,赤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不仅出土了“第一虫”和“第一鸡”,一种新石器时期的文化就以城东的那座红色的山命名,据此有专家认为这里是中华民族的祖源之地。

赤城还曾是契丹民族的发祥之地和大辽王朝的统治中心。

“然而,然而,然而呀!”费目又在心底涌出了一股思古之幽情。

历史的风烟早已吹散了曾经的辉煌,自打燕王朱棣带走了他的那个弟弟以后,这块土地就成了一个弃儿,任凭它自生自灭,草长莺飞。

散步是个好办法,心能静下来。

费目一边走着,一边想着他所了解的那点儿历史。

脚下是一片建在耕地上的新城,几年前还曾被称作“鬼城”,经过政府指令下的几番折腾,总算是有了此许的人气。

而且,中国人的劣根性也因此暴露无疑,干什么都跟风儿,套用了那两句广告语就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抑或是“你买,我也买!”

如此一来,乐坏了一小撮人,愁坏了一大帮人。

费目就属于愁坏的那一大帮子人之一,在新城买不起新房子,只能在老城住老房子。

报社在新城,家在老城。

草在绿着,泉在喷着,车在跑着,楼在盖着……既扩大了内需,钱被某些人赚着,这不是挺好吗?

可费目总觉得这座城市缺少点儿什么!

“缺少点儿什么呢?”

费目笑了,想起两个人来。一个是那个“溜光大道”里的那个妞子,不管穿得如何光鲜,可一张嘴就是土话连篇;另一个是曾经采访过的一村之长,据说靠给南方某权势之人“洗钱”而沾了光,发了家。

中国人有了钱就爱盖房子、置地。

这个村长也如此,把自家的院落修得像市民广场,把自家的住宅盖得似一座喇嘛的庙。

那一次,费目跟随一个考察团去了村长家,结果受了到村民们的夹道“欢呼”。

最终,还是村长有面子,叫来了警车,驱散了“欢呼”的人群!

第二天见报的标题醒目:《村长致富不忘乡亲自掏腰包修建广场》,云云。

散步真是好办法,心能静下来。

费目一边走着,一边观察着这座居住了十多年却仍感觉陌生的城市。

树荫下,有两个年轻人在亲热,男的殷勤备至,女的半推半就,亲吻声就像响指一般的清脆。

费目苦笑了,人是天地囚,惟有爱做酬,可爱到底是什么呢?

“爱就是我可以对你不好,但你不能对我不好。”这是依依的说法。

“到了咱们这个年纪,爱的目的性极强,根本就没有纯粹的爱了,你们男人就只有性了,而我们女人要的东西更复杂一些,大多是物质的,因为我们已经不相信精神的了。”这是玉的说法。

“再不爱,黄瓜菜都凉了,抓紧时间吧。”这是丽的说法。

费目的认识偏向于玉和丽,可能是年纪比较接近的缘故吧。

“爱是有保鲜期吧,不太长,大约还不到一百天,比一瓶水果罐头的保质期还要短,甚至不如加了防腐剂的袋装奶。”玉还说。

费目的感觉更偏向于依依。

曾经,八九年前,依依管费目叫老师,费目也就心无杂念地当老师了,交流的内容也是学生和老师的,比如文学和人生。

后来,依依到某大城市去读中专了,毕业后还在外地打了几年的工。

再后来,依依又回到了赤城,跟一个建筑工人“办了事儿”,但没领证。

玉是费目的同事,没有过多的内容。

费目和丽相识在从黑水开往赤城的一趟班车上,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儿了。

那一天,费目在黑水采访结束,要回赤城。

那一天,费目喝了酒。如果不喝酒,费目的话很少,坐在车上就睡觉。

那一天,费目和丽的座位是挨着的。喝了酒的费目很兴奋,丽也很爱说。但他们当时到底说了什么,费目现在不记得了,丽现在也不记得了。

只记得相互留了手机号,开始短信联系了。

丽告诉费目,他的一条短信让她保存了好几年:“世间多风雨,有我会好些。”

费目告诉丽,他只记得她的一条短信:“我这就去,准备玫瑰花吧。”

散步真好,真的。

坐车真好,真的。

走累了就上车,费目就近上了一辆公交车。

散着步,从新城走回老城大约要三个小时。

坐着车,从新城走回老城大约要一个小时。

现在的中国,走到哪儿,都是一个“堵”字。

新城是一个年轻女子,老城是一个色衰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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