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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万物皆有灵(1 / 2)

我一向猜不准兰心的心思,也没兴趣去揣测她的心情,只是习惯了她随时暴起发难的拳脚。

一想到这个,我就耳朵疼,经常被她扯住耳朵,每次见她靠近,我都条件反射地护住耳朵。

不过这回她没有刁难我,朝我吼了一通之后,把抱在怀里的资料猛地朝龙晖桌上一甩,随后拂手而去,留下一脸尴尬的龙晖凌乱在椅子上。

“嘭!”地一声,办公室门被她带了起来,那力道之大,我站在门内好远,都感受到了门框周围墙壁的剧烈震颤。

老小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咳咳,不好意思啊,她一贯都这样。”

这特么还用你说,我就没见过她正常的时候。

我看到兰心甩给他的资料袋上,盖着一个大大的红戳,写一个“密”字,不过已经被拆封过。

龙晖只往袋子里瞧了一眼,瞬间脸色大变,一把捂住了袋子的封口。

我识趣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能让兰心发火,龙晖变色的玩意儿,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东西。

而我也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日落西山,树影斑驳,我把车停在一个阴暗的角落。

手机上的短信提示,已经有十万块钱进账。

我其实并没有高兴得起来,甚至当我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我都感觉到有点烫手。

烫手不是手机,而那些带着利诱的文字,熊熊燃起的金钱欲望灼伤了我的眼睛。

为了九十万,去杀一个人真的值得么?

即使我对那个人也算是恨之入骨,可我真的没有对他起过杀心。

我在锡城经营灵异事务所也有好几年了,从来都只是收钱收拾恶鬼,而没有过拿钱弄死恶人。

因为我从小就被爷爷训诫,一不能喝人血,二不能杀活人。

这二十五年来,我遵守爷爷的训诫,隐藏在人群中“活”得小心翼翼,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

原本在我身上还有人气,并且活得越来越像个人样,可是当我喝了人血之后,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其实不大愿意承认,我这活死人的身躯,正渐渐地往僵尸的方向上变化。

不,不是正在变化,是已经变过一次了,在花小骚夜色酒吧的地下室里。

只是后来吸收了鬼宝,镇压住了体内的尸气,我又恢复了正常的人样。

想想我就后怕,这些对于我来说是禁忌的事情,我要是再去触碰,不一定就会有上回那么好运了。

杀人,意味着剥夺别人的生机,强行把他的魂魄从体内驱逐。

“万物皆有灵,人类又是万灵之首,他们的魂魄是带有灵性的,你如果强行带走他们的魂魄,势必会遭天谴。”

这是爷爷跟我说过的原话,我一字不落地全部记得。

我小时候问爷爷“天谴”是什么,他表现出一幅虔诚的样子,手指着天:“只要你不犯错,就不会遭到天谴。”

所以要我去杀了林昆,我是做不到的。

但是当时一听九十万,脑子一热,竟然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下来!

不过龙晖没有说这个任务要在什么时候完成,我或许可以先拖一拖,到时候再想其他借口给搪塞过去。

想到这里,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就这么办了!

走着,接李师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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