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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黑幕(2 / 2)

“也就是说,让他背下所有的罪名。”皇帝点了点头。“这件事真是越发有趣了!那个幕后黑手的身份,就连你都不敢轻举妄动?”

姆格楞伯爵微微欠身。“不是不敢动,而是不宜动。”

威廉姆皇帝皱起眉头,威严的脸庞带上了一丝阴霾。“是哈尔姆希卡德(Halmsikad)的本土势力?”

哈尔姆希卡德,帝国最初的省,皇室血脉之根源的玛威堡(Maerwenburg)的所在地,也是几百年来让历任皇帝又仰赖又忌惮的对象。

仰赖,是因为远在奠基帝威廉姆-玛威堡-冯-克里斯坦森之前的时代,为了扩张玛威堡系的影响,克里斯坦森家族不断与哈尔姆希卡德的地方权贵、领主联姻,进而成为整个地区实力最强、号召力最大的一方势力。也正是依靠这些姻亲的支持,玛威堡的克里斯坦森先是成为公王,开启了对周边人类社区的征服战。又因为征战,与原本高高在上的雷瓦布(RevaBel)为了北方霸权展开对峙。哈尔姆希卡德的物资、人口,不断投入一个家族、几代伟人的事业,以一地之力硬生生支撑了入侵希努利亚(Sinvliai)、慑服施特拉森(Stalsun),乃至最后打垮海斯勒姆(Hasslem)的雷瓦布,连绵近百年的战争。不夸张地说,撒加塔伊诺帝国就是玛威堡为首的哈尔姆希卡德人,在诸征服地建立起的帝国。

忌惮,是因为铁血帝弗雷德里希-路德维希-克里斯坦森起的皇帝,为了酬谢哈尔姆希卡德的支持者们,赐予了高官厚爵以及大片领地,并不惜以皇女公主下嫁。几十年内就扶植起帝国政坛赫赫有名且持续至今的哈尔姆希卡德帮。皇权强势的时候,这些既得利益者只会对将他们提举到众人之上的地位的统治者感恩颂德。然而,当宝座换上了一位出生在宫廷、娇生惯养于阴柔女性之手的皇帝,军、政乃至地方上都掌控了大量实权的这股势力,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更要命的是,这伙人中还能找到以铁血帝弗雷德里希一世为起源,丝毫不逊色于皇室血统的谱系。于是,他们从皇帝的支持者,一夜变成了皇位的觊觎者。双方对立的结果,就是……非玛威堡系的卡罗黎昂(Carolian)皇室的崛起,这也是皇权衰落的开始。

卡罗黎昂谱系的上台也好,此后若干新、老皇朝的更迭也好,都离不开哈尔姆希卡德帮势力的支持——这就是新时代的仰赖。而任何一位皇帝,都绝不会允许自己、自己的子孙后代的背后,隐藏着一只随时能将其推下台的手——这就是新时代的忌惮。所以,上台前拉拢、上台后打压,成为此后每一任合格的皇帝对哈尔姆希卡德必定会摆出的态度。当然,哈尔姆希卡德的势力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是一味被利用。成功扶植起一位皇帝所得到的好处,远远多于后期的损失。否则他们与皇族间就不会数百年维持这种相爱相杀的复杂关系了。即使损失,也只在最嚣张、最出挑的少数几个。大多数的人都能平安度过‘忘恩负义’的皇帝抽风似得秋后算账,然后开始下一圈的博弈。

时至今日,哈尔姆希卡德帮已成为帝国躯体上毒瘤一般的一个存在。不挖了它,皇帝寝食难安;挖了它,帝国会动荡,皇位也可能不保。这迫使威廉姆十四世在今年做了一件事,这件事虽然削弱了哈尔姆希卡德的势力,如今看来却也引发了不少后遗症。

“他们这是……报复啊!”

皇帝心中最初的感受不是愤怒,而是得意。不再像是他的祖父的时代,哈尔姆希卡德出身的贵族敢动辄以两败俱伤的结果来威胁皇帝接受他们的条件;也不像是他的叔父,他的哥哥,甚至他本人即位初期的年代,皇位的归属可以被这些目中无人的贵族们拿来作为交易的条件。他,威廉姆十四世皇帝,就是动了他们人、他们的权、他们的爵,又怎么样?他们也就是败狗一样躲在背地里哀嚎。就是报复,也不敢针对他这个撒加塔伊诺皇帝。他们的黑手,最后只是落在了他缺乏名分的妾生子,马克西米利安-多芬-克里斯坦森的身上。和哈姆斯堡-卡罗黎昂谱系初期,哈尔姆希卡德帮无论军界、政界乃至上下议会都占据半壁江山,专横跋扈、任意妄为的情景相比,现在的这一代简直不想是亲生的。

不过,这是好事,不是吗?皇帝冷哼一声。“是不是因为之前的事,我对他们的惩罚太过宽容了,以至于他们觉得还可以再试探一下我的底线?多芬子爵的确不是皇位继承人,但他毕竟还是我的儿子。这不是底线的问题,而是我的,皇家的颜面问题了。”

“请陛下息怒。”姆格楞伯爵劝说道。“如果是其他时间,谋刺皇子的事件的确可以拿来大做一番文章。但托斯莫(Tosmo)玫瑰的事刚过了不到一年,如今再要对哈尔姆希卡德的贵族下手,其他的贵族们不免会产生些兔死狐悲的感受。若是招致上议院的反弹,要平息纷争恐怕要费不少功夫。说不定之前获得的利益都要交换出去,岂不是得不偿失。”

托斯莫玫瑰事件,是龙神历21375年,轰动了整个帝国的一个案件。皇帝正是依靠帝国上议院的支持,以及帝国民间的舆论,一并剥夺了两个伯爵,十几个子爵、男爵世代罔替的世袭领地。大大威慑了哈尔姆希卡德省的权贵,令他们不得不暂时退缩,不再敢在政务上与皇帝唱对台戏。而这件事的起因,其实不过是一个贵族强抢民女的民事案件。最后掀起如此巨大的波浪,其中皇帝和多芬子爵推波助澜,起了不小的作用。

春季的四月,一位早就耐不住冬日寂寞,三十四、五岁的壮年伯爵领主带着侍从、仆人,远赴哈尔姆希卡德北部的林地游猎。一日,突遇暴雨,伯爵在向导带领下来到一处凹陷的山崖躲避,机缘巧合之下却遇到了一位妇人。妇人被雨淋湿了衣物,正摘下面纱烤火,容貌为伯爵所见,顿时惊为天人。以顺路同行的借口,伯爵一行跟随妇人和她的车夫、女仆,并由手下打听到所觊觎的对象,身份不过是附近城镇一个农庄主之妻。春日气候多变,雨后又道路泥泞。当晚,他们都借宿在一个村落。心中大定的伯爵一时兴起,当晚就闯入农舍与那妇人成了好事。至于这其中有多少强迫,多少你情我愿,就不为人知了。随同妇人的女仆就睡在借住的农舍外,其间竟然毫无察觉,要说妇人是竭力反抗,根本也是无稽之谈。一个是乡野玫瑰,一个是身份高贵又兼健美壮实,半推半就的可能也未必没有。

如果就此了结,或许就成了两个当事人深埋心中的绮丽记忆,孤寂之时可以拿来细细回味。即使事发,至多也不过是由贵族出钱替妇人遮羞而已。可这位伯爵许是因欲生爱,完事后索性将妇人劫回了自己的领地。这么一来,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孤身逃回(其实她无论相貌还是年纪都很安全)的女仆,向被带了有颜色帽子的男主人哭诉。这位折了老婆还被当面打脸的庄园主当然是彻底怒了!别以为平民对于贵族就完全没有反抗的手段。这位庄园主,曾做过当地领主的算学老师。就连他的新妇,还是领主从为家族服务的商贾世家替他挑选的呢。难得这位二十出头的子爵尊师重道、有情有义,答应去请昂堡(Unburg)公爵出面与对方协商。

帝国社交圈子就是个漏斗,什么隐秘的事都会传出来。没过多久,这事就成了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有些嘲笑伯爵领主的重口味,竟然要和一个民妇天长地久。有些则埋怨子爵领主的少不更事,毫无意义地替一个平民出头。有唯恐天下不乱的,还编纂起一个女人,与一个伯爵、一个子爵和她的丈夫之间,不得不说的几件事之类的绯闻来。就连早就名存实亡的******(关于那个本该与妇人无涉的子爵的),也成了众人讨论的内容。一个背景简单的庄园主之妻,硬是被炒作成了艳名远播的托斯莫玫瑰。顺便打个广告,托斯莫就是子爵领的地名。

昂堡公爵在哈尔姆希卡德势力中也算是德高望重的一位了。不过,打官司的一个是伯爵,一个是子爵,还都是拥有封地的领主,更要面对双方游说的贵族亲友团,所以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也在意料之中——靠下半身思考的伯爵向被害人(妇人的丈夫)赔偿三千塞斯特,脑子发热的子爵罚没三千塞斯特,当作公爵的辛苦费。至于那个女当事人,公爵根本就没提及。三千塞斯特赔偿金,就算是买下她的价格了。够贵的,都抵得上几个才艺双全的高级女奴了。

若是正常情况,这就是最后的结果了。但有个人并不愿意就这么轻易了结!人人都得了好处,连平民也罕见地拿到了补偿,可你们把威廉姆十四世陛下放到哪里去了?皇帝是所有贵族的大家长,这么一件涉及到两位领主贵族的案件,就应该由帝国法院来裁决。昂堡公爵?他能代表皇权所引申出的帝国司法权了?还收了人家三千银币!帝国法院的最高法官都不敢出这个价,一点跑腿钱还要拿一半与皇帝分成的呢。

皇帝不高兴,却还真是拿这群私相授受的贵族没办法。人家丢了老婆的被害人都没向皇帝授权的帝国法院举报,皇帝的帽子再大,凭什么插手别人的家事。难道是看上别人戴的那顶帽子了?皇帝很不爽,决定——关门,放……多芬子爵。皇帝都没名义,多芬子爵又有什么理由介入呢?还真有!据说是多芬子爵某年某月某日在玛威堡附近游历的时候,见过这位托斯莫玫瑰。虽说当时也是魂与神授,但终究还是顾及双方身份,遗憾地放弃了。谁想到,某某伯爵竟然比赫赫有名的多芬子爵还不要脸,还色迷心窍,区区三千塞斯特就要了人家的身子。这怎能不让多芬子爵恼羞成怒啊!简直是打了‘海豚’马克西米利安的脸了。

多芬子爵一出手,立刻就不一样了。

他首先写了封信给托斯莫子爵,赞赏年轻领主出于正义和善意而为领民出头的高洁之心,并对他被莫名其妙地罚了一笔不菲的钱财深表同情。他的信件里,夹杂了一些敏塔-阿玛多瑞斯的贵族圈对昏头昏脑、自不量力、自取其辱的傻瓜蛋领主的嘲讽。当然,多芬子爵只是转述他人无聊的闲话,绝没有诋毁的意思。简而言之,多芬子爵觉得他这位‘尚未谋面的朋友’被人耍了,人没要回来,财物受损失,家族名誉还遭侮辱。

果然,这位热血领主也和多芬子爵一样愤怒了!还是必须立刻付诸实践的超级愤怒。随后,多芬子爵派出他的得力手下,油滑的小人菲恩-麦克劳克林。这位容貌俊俏的女戏子的儿子,不但将复仇的决心灌输到了托斯莫子爵的心底,还说服了本已经打算息事宁人的领主老师、庄园主,让他相信他的妻子正在恶徒手中过着精神和身体都遭受折磨的非人生活,急切地等待着他的拯救。那个中年人,捧着三千塞斯特的妻子的卖身钱,哭得像是幡然悔悟的不孝子般自虐。当即,这笔不干净的钱财被投入到整军备战中。托斯莫子爵甚至连准备给昂堡公爵的钱都拿了出来,和一支五十人的佣兵签了两个月的雇佣协议。没错,家族的污点,必须用鲜血来洗刷。托斯莫子爵和‘下半身’伯爵杠上了,非要拿对方的人头来证明托斯莫绝不是个靠卖老婆来维持生计的乡巴佬领地(据某帝国首都某消息灵通人士转述)。

在皇帝的混血儿子挑拨下,一场波及哈尔姆希卡德北部的贵族私战如期爆发了。而作为反派,痴情的伯爵早已得到同为‘爱心人士’的通风报信,准备了一支近千人的军队来捍卫他的爱妾。没错,在花了远超出众所周知的赔偿金的价格贿赂昂堡公爵,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协调结果后,伯爵领主立刻迎娶了现在被赋予托斯莫玫瑰之称的妇人。而那妇人也是乐不思蜀,很快地就接受了自己的新角色。想想也是,商人之女、庄园主之妻,哪里比得上伯爵夫人的头衔(虽然是第二号)。一个知情知趣、情调高雅、身体健壮的贵族新丈夫,把因为殚精竭泽地经营和劳作而未老先衰的庄园主老公,甩开不止一、两条大街的距离。所以理论上来说,伯爵领主也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妻子和名誉而战。

两支队伍,在昂堡南方的一处草原上打了第一仗。结果……不分胜负。双方兵力相似,武器装备相同,士气也是不相上下地低落。想想看,一帮农民,为了贵族老爷们下半身的幸福,要和隔了几百弗隆八辈子都没见过面的另一帮农民拼个你死我活,这怎么也提不起劲头来吧。至于雇佣兵,那是深知活着才能赚到钱,死了赚多少钱都是别人的道理的。以至于这场像械斗更像战斗的第一次玫瑰战争,伤亡数高达惊人的二十一人。死亡1人——在草丛行军的时候遭蛇咬,直接引发一整支百人队溃散,没能及时治疗而毒发身亡。其他二十个伤员,包括崴了脚、被丢来的石子砸破了头、长矛卡在树枝上别了胳膊,战后无一丧生。这里面要说没有多芬子爵和菲恩-麦克劳克林的故意操作,恐怕就只能归咎于神意了。

据说,皇帝在听到多芬子爵对战斗的描述后,差点笑岔了气。

简单说,就是两伙人,都是十几天前才拿上武器披上盔甲,排着稀稀拉拉的队伍,面对面互相吼叫着、叱骂着,就是不往前走。唯一的打斗动作,就是矛杆对矛杆地用力敲击,直到一方手酸败下阵来为止。用刀的?你们到后面去当拉拉队罢。村子里为了争水械斗都是用长兵刃的,擀面杖之类的短兵只有女人才用。而且那明晃晃的刀刃,阴森森的血槽,看着有多瘆人啊。至于战斗双方的指挥能力,嗯,子爵和伯爵大致在伯仲之间。前面一个坐在马背上巴拉巴拉说了一段自己家族的光辉历史和这次私战的正义性,连他的老师也出来声泪俱下地痛诉了一番,然后大叫‘乡亲们啊,揍这帮勾引别人老婆的狗崽子’。后者没那么唠叨,就是挥了挥刀,吼了一嗓子‘都给我上,打赢了杀猪宰羊犒劳你们’。别说,战至平手伯爵的军队撤退的时候,队列就是要比对面的四散奔逃要整齐些。不过怨气冲天的伯爵最后没给他的士兵们吃肉,造成当夜半数军队当了逃兵,又比对方的表现差了不少。反正,这是个比烂的时代!

只是这么点动静,还不够皇帝发挥的。于是,多芬子爵出钱出力,打出真怒来的双方招朋唤友,第二次玫瑰战争在短短一个月后爆发了。这么快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上一次战争的主力,农民转职的士兵几乎毫发无伤,武器装备后来也多半在战场上捡了回来。所以只要补充些粮食,军队又能组织起来。这一次,打得比上次精彩。一个是人数多了,子爵哪里加上盟军总兵力两千五,伯爵毕竟财大气粗,凑了三千人;另一个是伤亡大,死了三十多个,甚至出现了一名男爵殒命沙场的惨痛教训(立功心切跑得太急,从马上摔下来扭断了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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