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后,第一感觉好饿。
因为奇怪梦的缘故,没睡好觉,脑袋有些晕,睁眼后还迷迷糊糊的,又赖一会儿床,终于坐起来。
手机显示时间:21:15,星期天。
这一觉睡了很久。
天黑了,出租屋光线不好,屋里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暗。
像往常一样,起来第一件事是拿眼镜,他往放眼镜的地方一望,习惯性眯着眼睛,伸手要去拿,手指离眼镜还有一寸距离时停下了。
眼镜上有只蟑螂……
反应总是慢人家一拍,正准备弹飞它,终于发现一些不同,近视眼竟然看见了。这可是有半米的距离,连蟑螂腿上的肌肉都清晰可见,平时一尺都得凑近看才行,还很模糊,今天这么远距离,看得却很清楚,不用说有问题啊。而且现在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屋子里光线不好,没有开灯,竟然看得一清二楚,真是奇了怪。
这是为什么呢?
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就不思了。日子艰难,还纠结,那是自己找抽。人贵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并不聪明,思考这种高难度活不适合自己,所以就不浪费脑细胞。
他从来不做让自己为难的事,不愿意伤害自己,也不想伤害别人,生活的准则就是如此简单。
因为简单,所以快乐。
戴上眼镜一看,视线好模糊的,取下来再看,屋里一切清晰无比,又实验几次,终于确定一件事,眼睛恢复正常,不,应该是比正常眼力还厉害,连夜里都能看见,简直就是夜视眼了。
这不科学啊!
怪事年年有,现在特别多,还是不符合常理的怪,比如拿杯子喝水,一捏,杯子碎了;一走路,地板砖踩碎了等等。身体里突然涌现一股强大力量,还在不能增长中。就是这股力量改变了身体,原来还有些赘肉的肚子现在胸肌腹肌线条毕露,身上旧伤消失,皮肤嫩滑犹如婴儿,年纪看起来只有十八岁般,一句话,整个人都变了。
单身的于明谦,放假总是一个人,可以说习惯了孤独。以前的他也是经常呼朋引伴的活跃小青年,后来经历几次变故,热血冷却,性子变得孤僻,不大喜欢和同事一起活动,当然也是因为缺钱的缘故。出去都得花钱,工厂这点工资,除了吃喝,真没剩多少,他学不来月光族的豪情万丈,只能委屈自己了。
身体出现变化,也不敢乱跑,坐在床上,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不是很协调,幸好思想还是自己的,想了想,除了吃掉蘑菇外,其他的菜都是常见的,说明只能是蘑菇的问题。
难道跟超级马里奥一样,吃了蘑菇就能增加力气,还是说跟蜘蛛侠一样,基因变异,想来想去,还是不明所以,于是不再想了。
反正自己小人物,也没什么可损失的,力气变大,眼力恢复,六识明锐,这些不是好事吗?既然是好事,也就没必要担心,再说也许是幻觉呢?
又躺在床上休息,想着或许睡醒了又恢复正常。
一个小时后,一切照旧,于是终于无法淡定,收拾一下自己,便出门了。
此时已近零点,魔都的精彩生活才刚刚开始。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人流如织。行走在熙来攘往人群间,放眼望去,似乎多是成群结队,成双成对男女不在少数,于明谦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一个人走过,显得有些孤独,擦肩而过后留下寂寞的背影,在阳光下拉长身影。
十字路口,独自走在斑马线上,车子行人都远远的,于明谦感觉自己似乎被舍弃了一般,世界仿佛安静下来。
原来我还是一个人啊!
忽然间,感觉似曾相识,也是在某个街口,早已被刻意忽略的回忆闪过,“于明谦,我们分手吧。你是一个好人,但是你知道的,我要的生活你给不了,就这样好聚好散吧。”
华丽的街道,他的背影自怨自艾。
其实早已习惯寂寞和孤独,心如止水,只是情绪因为生活突然发生大变而起伏,多少有些多愁善感,原本微不足道的事,就能让心情起伏。
巧好,一辆好车驶过,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指着远去的跑车,暗暗发誓:“将来我也要开好车。”
跑车一闪而逝,引来一阵欢呼。
忽然间,于明谦很兴奋,开始跑起来。越跑越快,越过一个人,越过一辆车,越过前方。憋着一口气,跑到当地很有名的大厦顶,站在最高处,俯瞰夜色的魔都,这才深深吐气,然后大笑。他伸出手,握住拳头,信誓旦旦:“我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不想一辈子被人看不起,我要争一口气,我是要告诉所有人,我于明谦不是天生就是卑微的人!”
嘟嘟!
肚子发出抗议声,嚣张地宣布: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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