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她上衣口袋里插了几支,于是说道:“不好意思,能借你的笔用一下吗?”这时她向我投来一道目光,眼神里充满了嘲讽和轻蔑,好像是我亲手害死了这些婴儿,而且毫无悔过之意。这应该是我迄今为止被人鄙视得最狠的一次。
“那你得把手套摘了。”说着她瞥了眼我的手,意思是我还戴着搬婴儿用的橡胶手套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愿意把笔借给一个刚摸完婴儿尸体的人(毕竟对美国医院这种官僚机构来说,签字笔属于宝贵的机构资产)。但她的这番话已向我表明,她其实非常惧怕死亡。我对她总是笑脸相迎,笨嘴拙舌地表达歉意,解释自己还是个新手,但不管我怎么做,她都当我是地狱的使者,一个肮脏的变态狂。她觉得在医院当保安没什么,但总去太平间就有些过了。我摘下手套,在表格上签好字,推着婴儿回到车上。我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坐在推车里散步了。
火化婴儿和火化成人的流程差不多。我们先登记婴儿的名字(前提是父母给他们取好了)。通常情况下,标签上只写着“约翰逊宝宝”或“桑切斯宝宝”。最令人心碎的,莫过于婴儿已经有了自己的全名(哪怕不太好听,例如把“凯特琳”改作“凯特·琳恩”),因为这意味着父母已经做好了迎接新生命到来的准备。
我们没有专门把婴儿尸体送入火化炉的设备,不像火化成年人时,有传送带可以用。这时就需要火化工,也就是我,完美地把婴儿抛进去:婴儿脱离你的手,稳稳着陆在仓顶主喷火口的正下方。你一定要保证婴儿落在正确的位置,不过不用怕,练练就熟了。
婴儿火化一般安排在全天的最后进行。经过一天的燃烧,火化炉内壁温度极高,几乎能把婴儿烤化。所以麦克经常让我在下班前少烧一具成人尸体,用省出的时间“多解决几个小的”。
火化成年人需要几个小时,其中包括火化本身和系统冷却的时间。婴儿最多用20分钟即可。我开始给自己设立目标:好的,凯特琳,现在几点了?下午三点一刻?我敢说你五点前一定能烧完五个婴儿。加油,宝贝儿,五点前五个,你肯定能做到!
很可怕是吧?确实有点儿。但我不能每烧一个婴儿就沉浸在悲伤中——他们那么小,还未来得及享受世间的爱,便悄然离去——不然我一定会发疯,最后落得和女保安一个下场:幽默感全无,并且心怀恐惧。
如果要火化那些包在蓝色塑料袋里的婴儿,我会先解开塑料袋,把婴儿露出来。我这么做不是为了观察死婴,满足自己病态的好奇心,而是觉得我必须如此,因为我不想像丢弃医疗废物似的处理他们,仿佛他们从未存在过,不值得我留念。
我不止一次发现,袋子里有时装的是畸形儿:过大的脑袋、重叠的双眼、扭曲的嘴巴。启蒙运动之前,欧洲人对畸形的解释五花八门,比如畸形是由母亲的堕落造成的,或者是双亲邪恶念想的化身。孩子可怖的模样反映了父母的罪孽。
安布鲁瓦兹·巴累在其16世纪中期的著作《怪物与奇迹》中,列出了一系列导致出生缺陷的原因:上帝的愤怒、精子量过多、子宫病症、母亲的无耻贪欲。现在看来,这些说法都不太靠谱,除非你把怀孕时吸毒的行径归结为“无耻的贪欲”(这个形容其实很到位)。
显然很多人不愿意要这样的孩子,纯粹把他们当累赘。畸形儿很少成为父母的掌上明珠,因为没有人能轻易开导自己,说这不过是胚胎进化成婴儿的过程中出现的小差错。奥克兰的贫困率比整个加利福尼亚州都高,毒品和帮派问题层出不穷。西风火化过肤色各异、来自不同种族的婴儿,看来邪恶勾当已在奥克兰众多社区扎了根。
婴儿畸形的器官在我眼前暴露无遗。他们之所以异于常人,有可能是大自然残酷无情的恶作剧,也有可能是母亲怀孕时,沉溺于吸毒等不良生活方式造成的。这没什么好猜的,不过当我连续打了好几通电话,也不见有人来领骨灰时,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我只哭过一次,为了一个月份稍大点儿的婴儿。那天下午,我到办公室找麦克,想问问他在尸体运来之前,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他回答道:“知道吗,你其实可以……算了,别管了。”
“等等,‘别管了’是什么意思?”我追问道。
“我本来想让你给一个婴儿剃头发。不过别担心,我不会要求你做的。”
“不不,还是我来吧,我能搞定!”和以前一样,我仍然急于证明自己的勇气和专业性。
麦克交给我的是个女婴,已经11个月大了,死于心脏缺陷。她沉甸甸的,完全是发育成熟的婴儿该有的模样。她的父母想在火化前剪下她的一缕头发,放在项坠盒或戒指里留作纪念,就像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那样。我很敬佩过去的有心人,能够用逝者的头发做成漂亮的珠宝和纪念品。但不知何时,我们抛弃了这个传统,以至于现在一提到尸体就恶心,更别说留住某个部分作纪念了,哪怕像头发这么无害的东西都不行。
为了方便操作,我把她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这是给婴儿理发的最佳姿势,很容易就能剪掉她软软的金色卷发。我把剪下的头发装入信封,抱着她走进火化间。我站在火化炉旁,正准备送她进去,突然一下子哭了出来——我们这行很少有人哭,不然没法保证工作效率。
为什么这个婴儿令我如此伤心?
也许因为我刚给她剪了头发,用小毯子把她裹起来,准备送她踏上黄泉。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幻境,在那里,妙龄女子要为死去的婴儿举行神圣的葬礼:她们剃掉婴儿的头发,然后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又烧掉了他们的小尸体。
还可能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婴儿,有着粉嘟嘟的小嘴和胖乎乎的脸颊,酷似20世纪50年代嘉宝食品广告里的小宝宝。虽然她已经死了,但还是和“嘉宝”宝宝一样可爱。
也许她象征着那些我没有为之流泪的婴儿。如果我想保住饭碗,完成下午五点前火化五个的目标,就很少有时间为他们掉眼泪。
再或者,她的蓝眼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现在的我要火化别人,而不是被别人火化;我的心还在怦怦跳动,而她的已经悄然无声了。
虽然麦克一开始有些犹豫,但我明白他为何让我剪宝宝的头发。麦克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可爱得像个小天使。像我这种23岁的单身女青年,都很难面对火化婴儿这件事,更别说一位慈爱的父亲了。这对麦克而言无疑是种折磨,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有时你能感觉到他也会心碎。
过去几个月中,我一直认为麦克是个浑蛋,但这是被我曲解的麦克,真实的麦克不是这个样子。真实的麦克娶了一位名叫格薇丽的时髦老婆,生了个宝贝儿子,还在后院建了一个有机花园。麦克之前有很多工作经历,但为了获得移民特赦资格,他决定来西风火葬场工作。我之所以觉得他特别浑蛋,是因为不管我工作得多努力,他都无动于衷,对我的努力视而不见。我承认他并没说过我不好,但是他的冷漠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我怕他认为我是个懦弱的人,没办法完成工作,没办法直面真正的死亡,与表现出来的热忱大相径庭。
我跟布鲁斯提起过麦克不想自己处理婴儿的事儿。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好像我脑子有毛病。“这还用说吗,麦克当然想让你来做。他有孩子,但你没有。你火化别人的婴儿时会想到自己的孩子。你年纪越大就越怕死,孩子只会让你揪心,小心点儿。”布鲁斯说道,像是在警告我。
火化完成之后,我的“嘉宝”宝宝仅剩下一小堆骨灰和几块遗骨,和其他火化后的婴儿一样。婴儿的遗骨小得可怜,没必要再用给成人使的骨灰研磨机(骨粉机)磨成灰。但文化习俗(确切来说是法律)要求我们不能把任何能用肉眼辨识的遗骨交给父母,所以当婴儿的遗骨冷却下来后,我只能开启“手动”模式了。我找出一个类似捣蒜罐的金属容器,把股骨和头骨的小碎片放进去,然后用杵臼捣磨,直到化成细细的粉末。捣碎后的遗骨也许只有遗灰的八分之一,但足够父母将其埋到土里,盛到迷你骨灰瓮中,或者捧在手里撒入大海。
我写了一篇关于中世纪女巫的毕业论文,她们被控烤婴儿肉和碾婴儿骨头。写完论文的一年之后,我发现我也在烤婴儿肉和碾婴儿骨头。悲剧的是,这些女人并没有真对小孩下毒手,更谈不上飞去参加恶魔的淫乱派对,但她们还是被绑在刑柱上活活烧死了。相比之下,我确实磨碎了婴儿的骨头,有时他们可怜的父母还因此向我道谢。
时代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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