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林杉说的这句话,她面对魏承的态度是洒脱的,这种洒脱感染到了魏承,给了魏承正面的能量,他感到此时林杉坐在自己身边很温暖,很亲切,像曾经自己最难熬的时候一样。这种安慰韩依茉给不了,而他心里的这块空缺,韩依茉也没能弥补,魏承有些困惑了,自己是真的喜欢韩依茉吗?
这种困惑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被韩依茉对医生的殷勤冲得烟消云散。这些天的魏承一直很不解,为什么起初对他挺热情的韩依茉,最近对他冷淡了,他刚开始对她挺自信的,觉得她挺喜欢自己,现在这种自信被她的冷淡一点点侵蚀了,这种经历和他喜欢王诺时太相似,现在他认为他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医生。魏承不想再经历一遍上次的遗憾,这次,还不晚,他还有机会。
医生感受到了魏承的敌意,他很快从魏承对韩依茉的殷切中,找到了这突如其来的敌意的原因。被同性竞争者激发了的雄性荷尔蒙让医生也进入了争夺模式,于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上演了。韩依茉游刃有余,徘徊在医生和魏承之间,享受着两个男人为他争风吃醋。被遗忘了的林杉在一旁隔岸观火,不知为什么,就联想到了《动物世界》里争夺交配权的河马,不禁自顾笑出声来。
“你今天跳的是支新舞吧?之前没看你跳过。”医生对韩依茉说。
“是啊,我最近才编的。”
“很好看。”
“好可惜,我没看到,你哪天会再跳这支,我来看。”魏承忙说。
“谁叫你不早来,我不告诉你。”韩依茉翘着嘴娇声说。
“那我天天来,天天送你回家。”
“我跟你又不顺路,我和方俊比较顺,是吧。”韩依茉对医生说。
“那我送你。”医生笑着说。
韩依茉对医生明显比对魏承热情些,这让魏承比较失落,也让林杉比较困惑。“方俊”,多么亲切的称呼,林杉几乎快忘了医生叫什么,相较于韩依茉,林杉的“喂”,“唉”,“医生”实在生硬得多。
走得时候韩依茉已经决定让医生送自己回去,魏承也只能作罢。
“你走么?要不我送你回去吧。”魏承很客套的问林杉。
“这可是你的荣幸哦,要不是我走不开,就轮不到你了。”秦少正调着酒,跑过来打岔道。
“看来你运气不错,有美女相伴了。”韩依茉调皮又不失妩媚得对魏承做了个鬼脸。看着她的表情,林杉感到她很得意,很故意。再看看魏承对着她那痴痴的,迷恋的,又困惑不解的眼神,林杉的心仍然酸酸的。
“我能留她一会儿吗。”后面一个熟悉声音。
众人回过身来。
“叔叔!”林杉惊讶的叫到。好久没有见到他了。
叔叔噗嗤一声笑起来,“你比我亲侄女叫得都亲。”
“我又不知道你名字,这只是个代号啦。”林杉不好意思的说。
“放心吧,我会把她安全送到家的。”叔叔对还没搞清状况的其他人说。
医生等人带着一脸的惊讶和困惑走后,韩依茉和“叔叔”在“哭泣小女孩”的位置坐下。
“叔……”林杉刚要喊出口,又意识到了不对,把声音咽了下去,“最近都没有看到你,你又远行了吗?”
见林杉又要喊错,“叔叔”笑起来,“看来我非常有必要正式介绍我自己,我叫秦予恒,当然,你要叫我叔叔也可以,我也是可以当大叔的。”
“你顶多是个欧巴。”林杉也笑起来。
“我有个想法,想听听你的意思。”秦予恒严肃的说。
“想法?什么想法居然和我有关?”
“如果给你个舞台,你敢上吗?”
“什么意思?”
“我想请你当酒吧的驻唱。”
“驻唱!”林杉瞪大了眼睛,这简直又惊又喜。
“嗯。”秦予恒扬了扬眉毛,轻轻点头。
“我不是专业唱歌的。”“我从来没有做过酒吧驻唱。”“我怕我在台上会紧张。”。。。。。。这些本来要脱口而出的话,在即将出口的时候被林杉咽了下去,半晌没有回答,她怕这些话说出来以后,对面的人就会作罢。
为什么不呢?她现在的生活那么乏味,没有爱的人也没有被人爱着,做着不喜欢的工作,毫无成就感,事业的田野寸草不生,感情的后院又杂草丛生,只要有一丝机会能够改变,她都想要尝试。这个机会雪中送碳般送到她的面前,她没想到自己这点唯一的爱好有机会能够变成使自己骄傲的东西,展示给别人,就像韩依茉那样。
“我愿意。”沉默好一会儿后,林杉坚定的回答。在这期间,秦予恒没有再次询问,没有催促答案,只是静静的耐心的等着她回答,给她足够的时间思考,观察她的表情。
“我知道你会答应的。”秦予恒笑着说。
“你怎么知道?”
秦予恒只笑着却不解释。
“不过。。。。。”林杉想了想,还是接着说;“不过我是真的从来没有舞台经验,也不会乐器,不会自己伴奏。”
“你很坦率。”秦予恒说,“不用担心,伴奏我已经找好了,一个吉他手。其实我遇见他的时候只是想让他单独演奏,直到那天我听到你在台上唱歌,我有了新的想法,听你唱歌和听他弹奏,感觉很相似,所以为什么不把你们放在一起,组成个简单的小乐队呢,你不需要唱那些气势壮阔嘶声力竭的歌,就像你那天在台上唱的,听了会带人陷入沉思,又不会打扰人的歌曲。
“什么是……不会打扰人的歌?”林杉实在不解。
“不明白也没关系,就按照你的喜好唱吧。”
事情的进展比林杉预想中快,秦予恒极有效率,第二天就安排吉他手和她见面。地点当然是酒吧。白天的酒吧像林杉想象中那样静谧舒适。林杉本以为吉他手会是个深邃沧桑且留着披肩长发的大叔,结果却是个有些腼腆但看起来干净又阳光有些微胖的可爱男孩,研究生快毕业。他给自己取了个艺名叫Tony,由于一开始就被秦少嘲笑说是拖泥,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拖泥。拖泥先生被秦予恒看中也是受宠若惊,倍加珍惜这次机会的。
两人认识之后发现对方也是毫无舞台经验的新手,瞬间互感亲切,并且轻松了很多。但两个人对于怎样排练毫无头绪,直接把难题抛给了秦予恒。秦予恒苦笑,身为建筑系工科男他也不懂,好在有认识的朋友也是开酒吧的,可以请来指点一二。
秦予恒把他和秦少的住处贡献出来给二人组合排练,住处就在酒吧所在大楼附近的公寓,一套挺大的房子,空荡荡的,只有他们各自的卧室感觉有人气,客厅正适合用来排练。秦予恒不常回来住,秦少也经常呆在酒吧,回来的不多。
秦予恒把二人组合交给他朋友之后,自己又“云游”去了,秦少也不知道他这次又去了哪儿。
秦予恒的朋友,那个酒吧老板,带着点儿艺术气息又粗矿的光头汉子,留着点儿络腮胡子,经常带着小毡帽。林杉看到他脑海里总回放着《董小姐》的歌声。他的酒吧离“云端”很远,林杉他们不好意思老让他往这儿跑,有问题给她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可问,两人就自己找找感觉,偶尔给他汇报下成果。
“老秦很是任性啊,请个驻唱不为招揽顾客,就为自己听着高兴,太有气质了。”记得第一次见光头老板时他摸着他那小撮胡子咂吧着嘴说。林杉和拖泥相视无言,莫名的产生一种愧疚感。
林杉和拖泥都是兼职,下班就直奔公寓排练。拖泥倒是问题不大,照着林杉给的歌单编成吉他曲,弹起来挺娴熟,熟悉的歌曲一下有了新的感觉。大问题在林杉这儿,从来没有接触过乐器的她节奏感很弱,没有字幕伴奏的情况下唱歌会不经意忽慢忽快,让拖泥很难配合。还好拖泥是个耐心很好极易相处的人,话不多却总是满脸堆笑。但这个问题仍然让林杉很有压力,她不断听歌听曲培养节奏感,见效却不是很大,只能一首歌一首歌跟着拖泥练,记着节拍。
“你二人比我预期的好点,虽然不专业吧,但气氛营造的不错,外行人也听不出啥,感觉在就行,凑合着可以上台了。”那天,光头老板大手一挥,预示着二人即将正式走上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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