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天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舞蝶也,反正我都把它记下了,你想要我随时背给你听,你要知道假如将秘籍给了你父亲,我想江湖又要起腥风血雨了。”
的确,剑锋梅是江湖排名前列的大反派,他虽然是正道门派的掌门,但是他比邪道人更卑鄙,是真正的伪君子。黄琴师与剑恋秋的千古绝恋几乎就是他野心的悲剧。
剑舞蝶也知道他父亲的为人,才离家出走独自闯荡江湖。
剑舞蝶道:“别提那个人了,你知道的,我最恨他了。我出去打探消息先,你也去办你自己的事情吧,这么懒在床上你一辈子也甭想查出真相了。”
金志天望着她,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在家她被父亲和继母从小打到大,出来后闯荡江湖,大家都因为她是剑锋梅的女儿或是敬畏三分或是鄙视三分,使得她一直都很孤立,幸好后面大家知道她的为人加之她特别美丽,年轻一代的侠客都愿意与她来往,还有好多的侯门公子都在追求她,甚至是江湖排名第一的女杀手纪天雨都是她要好的朋友。
她的关系网也越来越大,几乎整个江湖的都会买她的人情,因为被她帮助过的人实在太多了。在她与金志天的交往中,他是知道她一直都爱着他,但是金志天喜欢的是百合,所以总是假装不懂得她的真情暗示。
但他心里很矛盾,总感觉很愧对她,她实在是很美,很温柔,还有那一对动人的眼睛,最挑剔的人都不会找到她的缺点,几乎是一个完美女人,以前在没碰到百合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怕将来伤害她,而不敢去爱她。还有很多别的原因,甚至那些原因都不能称之为原因,因为那都是上一代留下来的,尽管如此,他还是不能放弃一切真正的去爱她。
晴空万里,金陵比大理热了不知多少倍。
紫燕村虽然偏僻,但是很富庶,金陵是白帝王朝最繁华的地方之一,周边的村镇也同样“沾光”。
“富贵客栈”是紫燕子村最大的客栈,古绝唱向来独来独往,性格也很孤僻,而且她特别爱美丽,肯定要找最好的客栈投宿,因为只有大客栈才有特别奢侈的护理,比如珍贵的天鹅绒窗垫,一次性的丝绸被子,无油饭菜,绝对清洁的房子,上等的新鲜花露,各种上佳的水果,还有纯正的牛奶浴等等,这些都是供应给有钱人的奢侈品。
白云飘提供给的资料指的就是这个富贵客栈。
走进那个上等的房间,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豪华,一切都是那么干净,而且布置的非常有美感,你绝对不会讨厌这个地方。
金志天不是来享受的,他开始想象自己就是古绝唱,想象古绝唱会怎么利用这个房间。
一个风尘仆仆又特别爱美的女人,最想要的莫过于洗一个牛奶浴冲刷旅途的疲惫,滋润自己引以为傲的皮肤。走到浴桶前,首先是脱衣服,他知道爱美而疲劳的女人是怎么脱衣服洗澡的,是怎么样把衣服顺手放在旁边的屏风上的,洗完澡后必定想到的是宽大而舒适的床,疲劳的女人一旦赖上床就很难让她再起来了,可是据的书架消息说店小二回忆他曾经给这位貌似天仙的美女送过一封信,还给了他十两银子的跑路费,所以他记得很清楚,那封信是送给子爵府的任逍遥公子的。
金志天要了一壶酒仍躺在床上,边喝边想。
古绝唱果然与四大世家的人有关联,难道是子爵买通她杀了米王一家吗?但是米王与子爵关系向来很好,米王甚至还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子爵的二儿子任逍遥了。难道古绝唱一直都喜欢任逍遥,不想他娶米王的女儿,才下此毒手?据说任逍遥是全金陵最美的美男子,而且武功极高,是黄琴师唯一的入室弟子,笑风云也曾教过他盖世的剑法。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又出现一个人,以金志天的武功居然没察觉到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进来的这个人是个少年,长得很清秀,五官标志,是绝对的美男子,眼神充满了忧郁,是很多女人喜欢的那种类型,就是男人见了也绝对不会讨厌他。
那少年并没有注意金志天,只是痴痴的打量这个房间,好象是在寻求什么回忆似的,最后把目光停留在梳妆台上,他一步一步走了过去,慢慢的拿起木梳,像是想起了什么,一直在看着木梳发呆。时而笑,时而难过,就像一个疯子一样。
这次金志天可真的是丑大了,他自出生以来走到哪都是焦点,因为他的身份,同样也因为他是个长的蛮英俊的人,而且武功也好,男的羡慕他,女的崇拜他,走到哪都是很吸引人的。但此时被一个比他长得更好的人忽略,不把他当回事,在自己的房间里乱来,感觉真的不舒服,恨的牙痒痒。
金志天实在忍不住了,陪笑道:“兄台,来我房间不知道所谓何事啊?”
那少年回过头来,皱眉道:“阁下是谁?怎么会在这房间里?”
这个问题倒是把金志天弄得莫名其妙了,只得苦笑道:“这房间已经被我住下了,我是这房间的新主人。”
那少年冷道:“抱歉,这房间我出一百两银子和你交换,可以吗?”说完就抛下一百两银锭。
金志天特别讨厌他那种傲慢的态度,就冷道:“我出二百两银子请你离开,可以吗?”
那少年看都没看他一眼道:“你要怎样才肯和我换房间?”
金志天道:“叫我换房好象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那少年冷笑道:“那就别怪我无礼了。”
金志天想都没想到那少年出手居然这么快,内力也那么强悍,但那少年似乎不是要他的性命,出手不在攻于死穴。
金志天运气回防,那少年攻得越来越快,而且攻得越来越游刃有余,就像越快越能发挥一样。金志天居然发不出任何招式,只能招架,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了《狂风剑谱》中攻防兼备的那一招“狂风破浪”,于是以掌为剑,运气发出几十道剑气攻向那少年,好厉害的招式,就连使出这招的金志天也吓了一跳,在没有剑的情况下也能发出这么可怕的剑气,实在是他想象不到的,那少年急忙拔出缠在腰间的软剑,那把软剑犹如灵蛇一般将所有剑气反弹回去,好可怕的招式,在江湖上很少有人能反弹剑气的,何况他用的是一把软剑。那几十道剑气被反弹回来攻向金志天,金志天只有拔出他平生最得意的“红花袖剑”准备使出“金家剑法”,但是转念一想,刚刚用手掌使出的“狂风破浪”威力就那么大,要是用剑来使,看看力量到底增加了多少,主意一定,便使出“狂风破浪”,只见万道剑气尽数发了出去,那一招的威力空前的巨大,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第一次用的剑法居然有如此的力量。他开始后悔,毕竟他和这个少年无冤无仇,实在不想杀他,但到了此时,也只有为那少年捏一把冷汗了。
眼见那少年命在顷刻,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少年又用先前那一招,将所有剑气反弹了回来,都攻向金志天,金志天暗道:“不好”,急忙后退数步,但房子并不是很宽敞,没退几步就到墙了,但剑气来的速度实在太快太突然了,他实在没想到这么大威力的剑气都能被反弹回来。现在跃到空中已经没有时间了,只有运气发出“金家剑法”中全力防守的那一招“花开富贵”只见袖剑化为一朵大大的莲花挡在面前,攻击他的剑气大多被抵挡住了,但还有少部分剑气飞打到墙上,只见墙上被剑气打了几个小窟窿,好危险啊。
只见那个少年惊讶的望着他,也不再攻击他了,那少年道:“你就是护白稻草人?”
金志天舒了一口气道:“在下正是,不知公子是何人。功夫实在令在下钦佩。”
那少年道:“在下任逍遥,刚刚多有冒犯,还请见量。”
金志天心里一惊,原来他就是任逍遥,刚刚他领教的就是神侠教给他的“黄氏内功”与剑神教他的风云剑法,幸亏使出来的是任逍遥,要是黄琴师或者是笑风云任何一个人使出来,他就是有千条命都无法走出这个客栈了。
金志天道:“原来是任公子啊,难怪功夫如此惊人。既然公子想要这个房间,在下自然让给公子便是。”
任逍遥道:“多谢,实在是这房子对我太重要了,我实在想留在这里。”
金志天道:“无妨,公子请便,在下也该告辞了,改天当亲自上门拜访。”
任逍遥道:“后会有期,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成为敌人才好。”
金志天何尝不是这么想呢?他收起袖剑走了出去。
待金志天走后,任逍遥便自言自语的道:“城主也来到了金陵,看来这下金陵城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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