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副带着个队员,他们把队长松松地用小绳儿背拴着手,拨开大门的门闩,推他朝外走。
街上的狗汪汪地叫了。队副吩咐队员把队长带到白龙河边上。
队长站在白龙河滩上。不多会儿,队副又牵了一个人来。月光地里,队长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色的小袄和满头的青丝。队长的脑袋里炸响了一颗手榴弹。
队副把闺女拖到队长的面前,嘿嘿地笑,说,费了俺好几天的时间才弄清是这码儿事。又对那闺女说,今日送你归天,看你还有什么法子勾引队长的魂儿。
闺女扭动着身子,哀哀地叫起来。队副从河滩上抓起一把草,使劲地塞进了闺女的嘴里。
队长打着冷战儿,忙忙地喊,不该她事,你放了她!
队副从背上拔出大砍刀,说,队长,俺替你做了这好事,省得你吃饭不香睡觉不稳打仗也打不好!
你疯了?放了她,把我送到区上了事。队长大声喊。
队副只是嘿嘿地笑,右手握刀,用左手大拇指去试那刀锋。
闺女瘫在沙滩上。队长朝前扑去,队员死死地拽住了他。队长跺着脚儿大骂,俺个血妈姆!这么做是找死呀!乱杀人,上级饶不了你!
队副瞅着队长,说,心肠不硬,还当什么八路?!他又斜一眼脚旁的闺女,慢声细气地说,俺给她留个囫囵身子,行了吧?
队副擎起刀,朝闺女的头砰地拍了一下,然后,拎起她的一只脚,倒拖着走向汩汩南去的白龙河。
队长看到队副把闺女拖到水里。那闺女身子拱了两拱,昂几下头,终于,不动了。白龙河的河水很浅,刚刚漫过闺女的背。队长看到折射着月光的河水拂起了闺女的月白色小袄和满头的青丝。
啊——啊——队长放声嚎啕。
中国共产党白龙区委员会以与汉奸的女儿乱搞关系为名撤了队长的职并关了他五天的禁闭。以乱杀人为由撤了队副的职亦关了他五天的禁闭。
两个月后的一天夜里,队副受命到五龙县城张贴抗日标语。他手脚麻利,不到三更,就把一大捆标语贴上了县城的大街小巷。翻出城墙,队副班师回营。谁料到从路旁的高粱地里打出一响枪,那子弹从队副的右耳钻进去,又从左耳穿了出来。
队副死了。《完》
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打上一串的省略号!心中不是滋味!
老哥这文发表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是前些年,因为,书中明摆着对仗和汉奸之女乱搞男女关系就是诬陷,无稽之谈,但以此为由,罢了队长一职,这略有点抨击共dang的意味了!咱们国情如此,那就不提了!
若是站在文学角度,我可以说这篇文在起点根本找不到可以比肩的!二胡冒昧,就评论一番。
文中的冲突共有以下几点,首先是正派和反派的矛盾,其次是副队和队长的冲突,屡次提到副队对队长不满,可见积怨颇深,最后便是汉奸女与队长的冲突,这个可以说不是冲突,而是文中的小高&潮!
行文充斥在一股淡淡的哀伤之中,环境统一的是晚上,更让人多了已粉朦胧之感,突出的是对队长人性的刻画,队长或许是念在同一天生日的份上,也或许……是自己内心的私心(必然有,不然也不会做春梦),他对汉奸女儿心怀的感情是复杂的,愧疚中带着些许的臆想。
读后任何人会觉得副队该死,结果大快人心,但是,反过来讲,一代神枪,终究会怎样?
全文主旨是在反应人性,但是读后的味道却是在感叹当时的……
读完这篇文,我敢肯定百分之九十的人想到的,是一个灰暗的时代,硝烟中让人觉得心底发凉的时政…所以,没能发表,就再也正常不过了……
二胡最后想说,原来老哥的文笔,曾也这般让人拍案称奇……或许如今也是吧,被异种修真的情节给掩盖了……
不禁想起今年的某省的高考作文,说尚先生丢了手机,见到手机的小伙子不归还,要求2000块钱的酬谢,尚先生带了钱来要手机,小伙子却不要钱了,甚至请罪将手机交予尚先生手中!因为他看到尚先生手机里面全是为雅安地震捐款的转账信息……人性永远是一个话题,战争题材的文更能反映人性,若老哥此文将那一段罢了队长一职的文删去,情景自不相同了,不过,整个文也就变了味道了,是吧?
二胡夜郎自大,揣摩一番,不知对错?
;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