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在这块大陆已经生活了整整十四年了,带着一段让他感觉不真实的记忆在这片大路上生存,连他自己都曾怀疑过自己那段记忆的真实性。在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太小,连大脑都没有发育好,所以那些记忆很乱也连不起来。
直到一年之后,那些记忆才慢慢变的越来越清晰,可是这这样更令林枫感到恐惧。很难想象一个只有两岁的孩童甚至连话都说不清楚,却拥有一段不知从哪里来的记忆,这是多么令人感到恐惧。
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林枫都在思考这些事情,受这些记忆的困挠,让他表现的有点痴呆之症状。直到林夫人和大哥每天的呵护,他才缓过神来。不管记忆里的是什么,在这现实生活之中他只是风林侯世子。在这里有他至亲的家人。不管他是否真的有前世,今生他有最为亲近的家人。
“即使有,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那也只是一个梦”
“而且是一个非常荒唐的梦”
“说出去,肯定会被当成白痴来对待。”
“现在真想好好吐槽一下,可惜我那时候很少看老湿视屏,不然的话一定好好喷一下,虽然我甚至不知道我应该喷谁。”
林枫在自言自语半天之后,回过神来走到书案面,看着满地的纸屑。眉头舒展开来微微一笑说道:
“难怪我今天怎么也写不出一手好字。因为这些诗句都不能表达出我的心境,都不是我想说的话。梁叔和老爹的话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不能退去。其实我心里一点也不甘心。既然这样不如就任性一点吧!反正这个宇宙比我任性多了。它竟然任性的把我扔到这里来我还怕什么。”
林枫卷起衣袖,拾起书案上的毛笔,想起记忆当中那个蓝色星球上一个叫阿基米德的家伙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洋洋洒洒的写了十三个字。
虽然不怎么押韵,但是林枫还是感觉很好,而且不得不承认这幅字是他难得的佳作,没有一点浮夸的味道。只有一种让人难以品味的味道。林枫相信即使莫教习的眼光再高,也不可能高过这幅字。
看着书案上洋洋洒洒的十三个字,林枫微微一笑,虽然这句话很普通,甚至连押韵都没有,但是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不甘、一种骄傲。
林枫放下手中的笔,慢慢的走出了书房,他已经在这书房待了整整一天。书写讲究的意境,一天下来对他的心神消耗很大。脖子上传来的阵阵酸痛告诉自己,身体确实已经超负荷了。
他刚刚走出书房不久,刘欢就快步迎了上来。
“少爷出来了?”
林枫看着刘欢脸上担忧的表情,笑了笑打趣道:“刘伯你可真是的,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放心啊。怕我倒在书房了?我有这么脆弱吗。”
听着林枫的打趣,刘欢也笑了,他知道林枫既然有心情开玩笑,那就说明他已经写出了令自己满意的书贴了。
“少爷就别拿老奴开心了”
林枫突然脸色突然变得很凝重,看着刘欢说道:“刘伯”
刘欢被林枫这突然的转变吓了一跳,急忙问道:“少爷怎么了?”
林枫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肚皮,俏皮的说道:“刘伯,我肚子饿了,我想吃东西,晚饭都没有吃!”
噗嗤一声,刘欢笑了出来。
“是是,到是我欠缺考虑了,我这就叫厨房给你准备宵夜去。”
说罢刘欢就往厨房走去。
林枫看着刘欢的背影,思忖再三慢慢的跟了上去,他真的很饿所以他宁愿跑到厨房去吃,这样可以省掉端到他房里去的时间,更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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