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事关自己的儿子,难怪林暮雨有些吞吞吐吐的。这样的事情的确很难办,于公就要处死害死民众的罪魁祸首,于私自己要处死自己的儿子肯定无法下手啊。我虽没有在现场却也可以想象当初林暮雨的心情。因为我也是当过好多世父亲的人,对于这为父的心情还是很了解的。
“那么,你最终处死了晚云?你应该向长老会禀报的啊。这种事情,你自己不应该下这样的狠心的,长老会看在你为共进会守城多年的份儿上,一定不会让你的儿子去死的。顶多也就是终身监禁。因为,他并不是直接加害者,何况又是个孩子,罪不至死啊。”我这番话说的也是很有道理,很有分寸的。作为会长我不能说应该判他无罪,作为一个父亲,和林暮雨的老友,我不能让自己的兄弟去杀他亲生的儿子。
“唉,会长,我当时的确是很想杀了他给百姓一个交待的。可是栉雨之城所有的官员和百姓都替他求情啊。也是如您所说,说他只是孩子,因为贪玩儿,放出了魔族。不应该处死。大家说,要不先关押起来,上报长老会,听候发落吧。无奈之下,我只好听从了大家的意见。将那逆子收监,然后将他的罪状写了文书准备传送给长老会。可是,”
可是他的文书还没有发出去,栉雨之城里又出现了一批洪荒魔族的人。大家忙于跟他们作战,就没有来得及理会文书的事情。不过,已经用不着理会了。因为这次林暮雨真的对自己的儿子动了杀机。因为据剿灭洪荒魔族的人回禀,那些洪荒魔族的人在栉雨之城一出现,立刻就叫嚣着要栉雨之城的交出林晚云。
你看,如果林晚云和这些家伙没有瓜葛,没有勾结,没有什么密谋,他们又为什么要拼了性命来救林晚云。还有,魔君又为什么送给林晚云那个魔灵牌子呢?还是很他们有勾结啊。不行,自己不能再偏私枉法了,长痛不如短痛,与其遗留一个祸害百姓的不孝子,不如杀了以谢其罪。
林暮雨既然下定了决心,就不再犹豫。他毕竟是栉雨之城三万将士的主帅,没有一点儿杀伐决断的气魄,又怎能服众。他真的下了命令。要将自己的儿子就地处决。
命令传达下去,他的妻子听到之后当场就昏死过去,醒来后竟然得了疯症,神志不清,胡言乱语。他更痛心了。也更痛恨自己的儿子了。都是这个不争气的孩子啊。弄的家不像家,妻子成了疯子。他恨不得亲手去结果了他。可是,这也只是气头上的想法,他最终没有去结果自己的儿子,反而在行刑前去看望了他,并给他带去了他从小最爱吃的百花糕。
牢房里昏暗的灯光下,十六岁的林晚云,手足都被带上了沉重的镣铐。他也是有些武艺和功力的。不这样,怕他跑掉啊。几日不见,他原本就没有发育成熟的身体更显得消瘦。衣服和头发同样凌乱。他背靠着墙坐在监室的角落里,目光有些呆滞。显然只有十六岁的他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打击。
“云儿,爹爹来看你来了。我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吃的百花糕。你吃点儿吧。”林暮雨就算是铁石心肠,看到自己的儿子这样也会软化下来啊。他以自己一贯以来疼爱儿子的语气开了口。
“啊,爹爹,你来了,你是放我出去的吗?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你不会杀我的。爹爹,快放我走,我不想呆在这里。这里又潮湿,又阴冷,还有老鼠。爹爹,你快放了我吧。我好害怕。真的。”过惯了公子哥生活的林晚云又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监禁的罪呢,他见到自己的父亲,立刻心生希望,大声的哀求着。
“云儿,先不说这些,来,先吃块百花糕吧。你这两天一定没吃好吧。快,先吃点,填饱肚子再说吧。”
“嗯,爹,我吃,我吃。”林晚云抓起爹爹递过来的百花糕,大口的吃了起来,可是只咀嚼了两下,立刻就觉察出了不对,他惊慌的说:“爹爹,这百花糕不是我娘做的,我娘为什么不跟我做,我娘她怎么了,她为什么不跟你一起来。”
“你娘,她身体有些不舒服,做不了百花糕,就委托了咱们的家人王婶儿,给你做的。你先吃吧,等她好些了,她再给你做。”
“嗯,我娘她身体没事儿吧?”林晚云听到自己的父亲说过两天再让自己的母亲给自己做百花糕,就觉得自己暂时死不了了。就大口的吃起来了,可是还是不放心自己的母亲,所以又问了一句。
“没事儿,她就是有些受凉,再加上为你担心。才有些发烧了。下不了床,已经看过医生了。吃了药,很快就会好的。”
“那就好,爹爹,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故意放那个怪物出来。我也没有结交什么魔君。他之所以给我那个牌子是因为,我在今年春天救了他的命。他给我那个只是为了感谢我。”林晚云边吃,边讲出了自己的隐情。
“那么,你是怎么救的那个洪方生的呢?”
他这么一问,林晚云就将自己怎么救的洪方生,怎么和他交往的,他又怎么将那块牌子送给自己的一一讲了出来。
原来这年初春,林晚云和几个伙伴一起出城游玩,因为都是将官的孩子,他们自小习武射猎,弓马娴熟。出城都骑着马背着弓箭。准备到无语森林打猎,打到猎物之后再到无语森林边儿上的兰溪洗剥干净了,野炊。
他们五六个少年,一路上策马扬鞭,嬉笑打闹,竞相驰骋,很快就来到了无语森林,到了森林里面,各人各显本事,将那些刚过冬出来寻找食物的野兽打了几只,就来到了兰溪,开始洗剥。
食物弄好之后,大家燃起篝火,开始烧烤。正当那些野味儿被烧烤的流油飘香,马上就能入口的时候。却听到远处传来呼救的声音,大家赶紧留下一人看火,其余的上马,循着声音沿河上行,在离他们不远处发现一个身体泡在河里的少年。他约莫十七八岁,胳膊和腿上都是伤口,正在水中挣扎,口中呼喊救命。
林晚云水性最好,赶忙跳入河里将那少年救起。将他腹中积水按压出来,然后包扎了伤口。把他带到他们的篝火旁,把火烧旺,给他取暖。并将随身带来的酒和考好的肉给他吃了。待他缓和过来,大家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也是这栉雨之城的居民,这次出来也是因为看着春天来临,打算到无语森林游历探险一番的,不想却遇到了无语森林里的黑熊。被它所伤,并被追赶进水里。绝望之际大声呼救,不想就被林晚云他们给救了。
大家听他这样一说,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少年,纷纷和他结识,交往。大家做了朋友。回到城里,林晚云也常常去找他一块儿游玩。两个人更好了。简直成了莫逆之交。只是,正当他们成为了好友之际,他突然说有事情要出远门。说是离开劫难之地都别的陆洲探险,还问林晚云去不去。林晚云说自己是城主之子,不能随便出远门的,而且他也常听父亲说,这暗世界里,除了劫难之地拥有栉雨之城这座有人居住的城市之外,其他地方都是无人区,不适宜人类居住,劝那少年还是不要去的好。但那少年却说,自己身上肩负着什么寻找新家园的使命,不能不去。并说,既然林晚云不去,他也不勉强,只是他这一去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他有一块牌子十分神奇,可以召唤灵兽,特赠与林晚云,让林晚云帮他喂养一下。也可以时时提醒林晚云,他还有一位远行的朋友,让大家的情谊不要就此淡了。
林晚云收下这个四四方方的牌子,到了家里按照牌子上面的字默念,果然可以召唤出一个相貌丑陋,但身体不过两寸的怪兽,他口中能说人语,还能翻滚腾挪,做各种动作,十分可爱。他喜欢吃肉,更喜欢喝早晨花朵中的露水。林晚云每天就这样引着他玩儿,给他吃食和露水。一晃就过了两个多月。到了自己父亲生日那一天,他在前院儿呆得无聊,就拿了些酒桌上的肉食,准备到后院儿把灵兽召唤出来,再喂它些吃的。却不想,这次念出咒语之后,召唤出的却是一个大怪物。因而才闯下了大祸。自己一时又不敢对父亲说明。才撒了谎。没想到反而让自己的父亲更加的怀疑自己。
林暮雨听完他的讲述,感到自己的儿子不是在骗自己,只是,他说那个少年在城里居住,还说一个少年居然敢冒险出城离开劫难之地去游历,却又有荒唐之处。栉雨之城的人谁不知道,暗世界除了劫难之地,栉雨之城之外,没有任何可以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这是会长沐风战龙和五大长老在上古时代就亲自勘察过的。他一个少年怎么敢质疑大家的共同认知。而且,他的这个牌子上既然刻着洪方生的名字,那么他即使不是洪方生本人也定是洪方生的亲近之人。也就是说他是洪荒魔族的一份子了,那么他又怎么具有如此的法力,可以随意变换自己的外貌呢?据林暮雨所知,洪荒魔族根本不具有变身的能力吧。种种谜团,一下子将林暮雨困惑住了。他不由地在儿子的监室内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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