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叔老实的笑了笑:“公子,可能你不知道,今日是我家家主沈老爷千金与知府大人儿子的大喜之日,所有事物都准备妥当,只待今日便完成大婚。可就在昨日,我家小姐就莫名的失踪了,听说,有人看见她来到了这里,所以我就来这里打听打听。”
王孟达瞪大了双眼:“是吗?我怎么没见到有女孩子来我这里。三德子,你看见了吗?莹莹,你看见了吗?”
三德子忙不跌的摇头道:“没有!”
莹莹瞪了三德子一眼,红着脸低声道:“小女子也没有看见。”
店内的伙计都心照不宣的大声道:“我们都没有看见沈大小姐来这里!”
很好!王孟达笑着点了点头,这帮队友不坑。
沈叔是个老实人,哪里招架得住这些人精话语,当下便讪讪苦笑着,有一些难过:
“那小老儿可怎么跟老爷交代啊…对了,公子,我家老爷想请你去府上坐一坐…”
王孟达大咧咧的笑道:“好啊,我答应了。沈叔,咱走吧。”
沈叔虽然贵为沈家管家,却毫无一点架子,当下便站起身来,拱手笑道:“那便多谢公子了。”
翠花昨日被破身,现在还在房里“休息”,而阿山叔和阿牛还在厨房里帮忙,所以老王现在才能这么猖狂,要是被阿山叔知道他破了翠花的身,估计老王会死无葬身之地。
…
还未到沈府的时候,便看到一排长长的红妆,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沿着路旁,洒满了大瓣大瓣的桃花叶,香得老王鼻子发痒,直欲喷嚏。
沈苏两家这次婚礼办得很是光彩土豪,不光到处在播撒花瓣,就连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象征着喜庆。在沈府门外,维护秩序的家丁井然有序接过前来贺亲人的礼物。旁边全是围观凑热闹的老百姓,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继踵,个个伸头探脑的去看这明州最有钱的沈大老爷千金与知府大人儿子成亲的盛况。
在挂着喜字的火红灯笼的沈府外,噼里啪啦的火炮声不断响起,人们欢喜的起着哄。
唢呐声也不断吹响,迎接上门的客人。
客人们大多是沈佑商场上的朋友,送了一筐接着一筐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之意。
在沈府门口,一位穿着火红色的长衫少年带着微笑,不断抱拳迎谢客人。
沈叔带着王孟达,在一路欢声笑语中到了沈府门口。沈叔见到那少年,连忙激动上前,笑道:“公子真是长大了,现在都懂得迎接客人了。”
那少年腼腆一笑,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道:“沈叔,这都是爹爹教我做的。”
沈叔欣慰的点了点头,看向身边的王孟达,向少年介绍道:“这是明福客栈的王掌柜的,受老爷邀请,专程赶来的。”
那少年连忙拱手,羞涩笑道:“原来这是王掌柜啊,小子姓沈名富,他们都叫我沈万三,掌柜的可以叫我万三,以后还请掌柜的多多照顾!”
啪嗒!
王孟达嘴巴上叼着得桃花枝惊得掉了下来,这小子是沈万三?不会吧,这个时代不是全变了吗,怎么还会有沈万三这个人。
让我想想,沈佑,沈富。
天哪,历史上沈佑不就是沈万三他爹吗?沈万三,历史上最有钱的人,没有之一,传说他有一个聚宝盆,只要放上银钱,便可以无限制的取钱,所以谁也没有他有钱。
我运气有这么好?能遇上你,这下爽了,老子跟定你了。
王孟达看着面前羞涩微笑的少年,突然露出一种莫名的灿烂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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