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拉,了?
嗯,那我就说些什么吧。
不会是诉苦的,这种“想要骗取同情却会在这个人人‘明察秋毫’的时代被一眼就‘揭穿’的行为”当然不能做了啊,就像街边的乞丐,实际上是被什么团伙割了肾然后强制在街头乞讨,并终日派人监管,生病后直接“被丢掉”的小伙子一样,没人会信啊。
东扯西扯也有几个字了。
刚刚,第一次去百度起点吧看了一下,找到了一个被“置顶”的帖子,帖子的内容呢,主要是一个好像很厉害的新人作者在用犀利而明锐(不是错别字呦!)审核别的新人作者的的第一章。
其实,并没有说被审核者是新人,但完成了一部作品的作者,大都积累了几个会关注他的读者,想必会有些自信。这里我不敢用“粉丝”,毕竟这种称呼太不明确了,且“”这种文字媒体是很难积累“粉丝”的,远不如视频。
所以说,我+我家电脑=0
0投入,0回报。
不对,不对,我不是很开心吗?这种行为就好像花钱去电影院,游乐场,饭店一样。
所看的电影,所受的刺激,吃下的食物,都是短暂受用的。当然,如果你看的是科幻如《彗星来的那一夜》《星际漫游指南》,惊悚如《约书亚》《孤儿》《黑天鹅》这样的电影,历史如《西西里的美丽传说》;玩的是一些益智的游戏,那权当我这是高山打鼓——不通不通。
话说,你们看书吗?我说的不仅指实体书,也包括电子书,不限文体,不限篇幅,不限题材(是不是要加句“诗歌除外,内容积极向上,文中不可出现单位名称”等等?)。
我想没多少。
我看实体书比较多,毕竟我没手机,能随身带的只有书,还不能是A4大小的,否则连拿着都嫌烦,当枕头又嫌硬,再说,拿着书在街上走,就像我是被圈养的绵羊群里的山羊,尽管知道“没有人会注意”这个事实,毕竟它们或是在吃草,或是在争抢草的战争中,不能去找别的草,因为被“圈养”,但我还是会有种脱离群体的感觉,被他们的手机排挤在外的感觉。
不过话说回来,牧羊人怎么会把我这头不能带来效益的山羊给带回来了呢?想要杀了我吃了我的肉,吗?或许他只是想看看吧,看我如何被绵羊排挤,被它们推着,搡着倒下,然后被这种“温顺而愚昧”的可爱的食草的,偶蹄目给践踏成肉酱?
真抱歉呐,牧羊人先生,我根本不受注意咩!对不起咩!
不过这是早晚的事吧,当我与他们争抢食物的时候,它们才会看到我然后惊奇的发现这个“同类”的头上居然有和自己不一样的坚硬的东西!
到时我会被装进怎样的罐头里呢咩?被倒进哪个垃圾桶呢咩?又被哪只野猫野狗翻出来吃掉呢咩?还是说我会被什么传说中的流浪汉吃掉吗咩?真期待咩!
说到底,与他人不一样就是“大罪”!
这个学生不好好学习,去看教育局规定以外的书,大罪!
这个21世纪10年代的人没有智能手机,还拿着诺基亚,大罪!
这个人给卖艺的乞丐送钱就罢了,居然还给了5块钱?!大罪!
这个人穿的衣服太奇怪了!大罪!
这个女人不肯卖弄风骚!大罪!
这个**不偷不抢,不坑不骗,不**良家妇女!大罪!
(这个写的都不见写一章!大罪!)(好吧,这个是我错了,但不是大罪。)
扯了好多瞎话。
嗯,题目是什么?“”?谁想的名字,好奇葩?说你文不对题都是轻的了!
嘛不管了,继续扯吧,扯够千字为止。
谁会看呢?工作之余偷闲的工人,在赶往补习班的路上的学生,工作时开小差的白领,领着政府工资却不办事的公务员儿……男性居多?不不不,真正在看的,只有那些还不懂男女性事的儿童或是处于“贤者时间”内的不具备男性性欲的男性,其他的,要么在美女图库搜“丝袜”“车模”,要么在新闻网页看“中东”“乌克兰”“埃博拉”,要么在什么什么少儿不宜的网页。
“不会有人看的啦,所以你就随便写写,发发自己的牢骚吧!”我对自己说。
啊,对了,文中是不会有脏话的哦,所以那些吵架吵输了想看网络来丰富自己的脏话词量的小学生还是放弃吧。
啊拉,超了五百多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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