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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卡(Athurck)大陆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他们重视武力,崇尚剑士精神。为了保证他们的王是最强的人,在每个王登基的第九年,会举行风之子盛会,选出十位九到十五岁的少年,封为皇阶,并授予未来嘉章。

然后这十位少年便开始亡命天涯。

王的专属侩子手——被称为血腥伯爵(Earlblood衍伸自bloodyearl该死的伯爵之意)——会全力追杀皇阶,回收嘉章。

十年之后,在王发布诏储令以后第一个带着嘉章回到王城的少年便被立为王储,第二个回来的少年便是下一任的血腥伯爵——一个只服从于王,却可以在没有继任者的情况下随时杀掉王并取而代之的虚位贵族。

当下正在第一百二十四任王——路德维希四世(LudwigⅣ)以及他的血腥伯爵阿尔伯特·埃德蒙加(AlbertEdmonka)的统治时期。

二十年前,这位银发碧眼的少年轻松战胜了当时的血腥伯爵都毫无办法的剑术天才阿尔伯特·埃德蒙加,当上了王储。

在王储的册封典礼上,路德维希当着众人咒杀了上一任王。根据王位继承法,上任的血腥伯爵给死于他人之手的王陪葬。路德维希则登基成为史上最年轻的王。

但是路德维希的这种做法,和酷似洛尔人的外貌引起了保守派贵族的不满。

同时,由于路德维希族人在路德维希登基前十年忽然销声匿迹,加上路德维希擅长洛尔人世代流传的咒术,一时间关于路德维希是洛尔人卧底的传言也在刚登基初几年愈演愈烈。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路德维希登基的第四年忽然遭到洛尔人的刺杀,路德维希当即下令驱逐所有洛尔人,违令者格杀勿论。

在这个深埋了几百年对洛尔人的歧视的帝都一时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路德维希强硬恐怖的手段也再没有人敢质疑。

自此之后的十六年,路德维希不择手段一步步加强自己的地位。再没人敢质疑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男人的手腕和权力。

***

从成排的窗户照进大厅的夕阳的光将来者的影子拉长至扭曲。长途跋涉用的牛皮靴坚硬的靴底碰撞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每一下都能在天花板的琉璃吊灯四周环绕很久。

王座两侧点着两盏昏黄的灯,摇曳的光晃在一张妖冶的笑脸上,在大理石柱环绕的幽暗房间里,灯光仿佛是那笑容的微晃光晕。

“小埃德,来见我之前就不能换下你的行装么?”路德维希站起来,身上的银饰跟着他的动作发出细碎的碰撞声,罩在外面的白色斗篷的连身帽随着他的动作滑落下来,银色的长发在昏黄的灯光下晃得也像一件华美的首饰——虽然饱受血统争议,可是路德维希却从来不避讳穿戴着路德维希民族的衣饰——就算那个民族抛弃他并销声匿迹,只留给了他一个姓氏,那也是他存在最初的证明。“怎么说我都是你的王啊。”路德维希对他的血腥伯爵笑得带一丝挑衅。

埃德蒙加眉头只微微皱了一下,却露出极其的厌烦的情绪:“不要那样叫我。”

“九年不见,还那么恨我么?”路德维希走到埃德蒙加面前,微微抬头,盯上他黑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睛,然后笑了笑,转身走向王座,“你对我的恨都用来发泄在那些可怜的少年皇阶身上了么?”

埃德蒙加没有回话,只是漠然地看着披着一身白色斗篷的路德维希——从来没有穿过正装的人也有资格要求他换掉行装吗?

“心狠手辣的血腥伯爵,我记得之前的两届皇阶你都只用了一年就收齐了所有嘉章吧?”路德维希坐回王座上,轻轻捻了捻挂在头发上的玛瑙珠子,“可是今年听说你还只收回了三个?”

埃德蒙加还是不置可否地看着路德维希。

“我还听说,一个小姑娘都已经得到别人的两个嘉章了哦!”路德维希顿了一下,试图从埃德蒙加的表情里读出一点波动,但是失败了,“还有一年时间……呐,太心狠手辣也不好哦!你也是,那个小姑娘也是。”

说罢,路德维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然后起身走向埃德蒙加。在路过他身边时,轻声说:“你总是太心急,其实最后一年才是最有看头的,比如二十年前的我们。”

埃德蒙加的长发飘了一下,一瞬间映满了夕阳细碎的光点——即使是这么纯粹的黑发,也会有光华。

路德维希已经消失在他身后——无论自己对咒术师再如何地不齿,埃德蒙加也不得不承认路德维希令人不寒而栗的强大。

***

帝都。

阔别九年,再回到帝都却只能在贫民区行走——弗雷德里克·布雷诺(FredrickBnour)依稀可以记得街道的布局,但是到了岔路口,却总是傻眼。眼下对这个熬到最后阶段的皇阶来说,最重要的恐怕就是尽快熟悉地形以及找到藏身之地。

不过为了隐蔽,布雷诺还是挑最偏僻或者拥挤的路走,因为九年的逃命生涯告诉他,无论把旧斗篷压得再低,他的站姿走姿还是会出卖他的贵族身世。

转过集市主要路口时,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抓小偷的喧哗,紧接着人群忽然从中间散开一点,分不清角色的几个人从人群中叫嚣着匆忙跑过去。

路边一位穿着白色道袍的老妇人被突如其来的混乱吓一跳,愣神间被人群推倒了,篮子里的苹果滚了一地。怕苹果被路人踩掉,老妇慌忙跪在地上去捡苹果。捡了半篮子苹果之后,老妇人抬腰向四周看了看,然后抬起头,对布雷诺一笑,指着他脚边的苹果说:“年轻人,帮我递一下吧!”

布雷诺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转身拐进了旁边的小巷——不跟多余的人发生任何交集,是最简单不过的自保原则。

在小巷里走出没多远,一个小个子的家伙莽莽撞撞地从旁边的岔路冲出来撞了布雷诺,没有道歉便消失在拐角。

布雷诺回头看了那个小个子消失在拐角的身影——那身衣服的风格有点眼生。

又走了几步之后,布雷诺忽然被人叫住。

“弗雷德里克·布雷诺!”

布雷诺的家族早已经没落,照理说在这个帝都应该没有人能那么快认出他——布雷诺猛然收住脚步,拳头在佩剑的剑柄上迅速收紧。

刚刚冲撞了他的那个小个子少年悠悠地走到他面前。

“皇阶大人贵安!”小个子少年抬起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和翡翠色的眼睛——洛尔人!

布雷诺的戒心又提高了几分,为什么这个陌生的洛尔人会知道他的名字?

洛尔人居无定所,有着巫蛊、偷盗的文化传统,因此受到其他民族的排斥。而在十六年前的那次驱逐之后,由于王并没有下令戒严城门不许放洛尔人进城,所以不少洛尔人因为做一些小生意,已经重新回到帝都的贫民区流动。

“我叫夜莺(Nightingale),”面前的少年声音清脆,也许名字也来源于此,他抢在布雷诺之前开口道,“皇阶大人,在盘问我之前,您最好检查一下您的嘉章。”

布雷诺一掏自己胸口空荡荡的口袋就明白了——这个洛尔人偷走了他的嘉章!

布雷诺猛地抽剑架在夜莺的脖子上:“那东西对你没好处,还给我!”

夜莺轻笑了一下:“你知道黑市上一个嘉章能卖多少钱吗?啊,还有,如果你杀了我,你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你的嘉章被藏在哪了!”

布雷诺握剑的手轻轻抽搐了一下,然后他慢慢抽回了佩剑:“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从今天开始你要听命于我,等我觉得满意了,我自然会把嘉章还给你。”夜莺转过身,示意布雷诺跟上。

说到藏身,那肯定是洛尔人最擅长的。对于刚好在寻找藏身地的布雷诺,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于是他便没有再多说什么,跟上了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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