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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2 / 2)

“那她有带篮球回宿舍么?”

“没有啊,我也没多问,你想知道,周末自己看去。”

我晚自修后并没有去看花灵兰跑步,因为我不想跑。如果只是站着看她一个人在跑,那也挺尴尬的。

我倒是对她周末早上去打篮球的事情比较感兴趣,于是决定这个周末不回家,留在学校。

周六下午我学习后,到小卖部买了些小蕃茄,经过女生宿舍楼下,看见花灵兰和小鸟几个人在踢毽球,我就驻足观看了一下。

原来花灵兰踢得还不错,只见她面对着像炮弹一样袭来的毽球,从容不迫,先是轻轻地往前一跃,用丰满的胸脯一挡,毽球又向空中弹起,接着她又轻抬左脚,垫起下落的毽球,然后一转身,甩出右脚,来招神龙摆尾,将毽球踢给了别人。这时,她那秀发也拂动了起来,就像一位仙女在空中舞动着。

“踢得真好!”我低声地赞美着。

这时,花灵兰发现了我,向我笑笑。我有点不好意思地向她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心中扑扑地跳,然后左右看看,挪开脚步,准备离开。

“喂,站住!”小鸟突然喝住了我,假装生气地说,“李小兵,你好不够意思,只跟花灵兰打招呼,全然无视我们这班美女的存在么?”

“哪敢啊,只是一个个地打招呼比较麻烦嘛。”

“好啊,你嫌麻烦,那就不麻烦你啦,你手里的东西我们帮你解决算了。”说完,小鸟就过来把我手中的一袋子小蕃茄夺了过去,分给其他女生。

“小鸟大小姐,你行行好吧,嘴下留情,剩几个让我尝尝吧。”我无奈地说。

不料她竟无动于衷,吃得津津有味。最后还是花灵兰同情我,总算为我讨回了几个小蕃茄。

我非常感谢地接过袋子,说:“小蕃茄之恩,当大西瓜相报。”

花灵兰噗嗤一笑:“你再不走,那几颗小蕃茄又要小命不保了。”

我于是迈开脚步走了,嘴里嚼着小蕃茄,觉得比蜜还甜。在拐弯处,我回过头来偷偷地看了一下花灵兰,才恋恋不舍地回宿舍去。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宿舍今晚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我把闹钟调到了五点半。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象着和花灵兰打篮球的美好场景。我虽然球技不佳,但和女生玩玩应该不成问题。

但明天早上遇到花灵兰要说些什么才好呢,要是她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早来到篮球场,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可是没有篮球的。我越想越无法入眠。

在黑暗中等待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在黑暗中束手无策地等待更是一件痛苦万分的事情。

不过我总相信黎明的到来是无法抗拒的,这多少给人点安慰。

哦,有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编一个故事给花灵兰听。我明早应该告诉她,自己不是来打篮球的,而是来找一朵雪白的花。我就说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位鹤发童颜,道骨仙风的老人要带我去看一样东西,我就跟着他来到球场边的花圃,发现那里开着一朵冰清玉洁的白花,在清风中微微地摇摆着,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我高兴极了,刚要伸手去摸一下,老人就不见了,我也就惊醒了,于是马上起来找花。

清晨我起来后,洗漱完毕,就带着那个“白色的谎言”直奔球场。

这时候东方才开始露出鱼肚白,校园里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有几只早起的鸟儿正唱着悦耳的歌。我也没心思欣赏这清晨校园的美景,只是一味地向篮球场走去。

越靠近球场,篮球落地的声音就越来越响,我的脚步加快了,心跳也加快了,希望能够早点见到花灵兰。

来到球场,我循声望去,看见花灵兰正投中了一个球。我刚要拍手叫好,只听见“好”的一声响起,花灵兰背后一男生鼓起了掌声,然后跑过去捡球带球。

我看不清那个男生是谁,可能我也不认识他。但此时,我已经像掉进了冰海里,不仅从头凉到脚,而且还一阵迷茫。

我转过身,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这时天已经亮了,黎明带给世人的是多半是喜悦的光明,而我的心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

偶尔有几片落叶在空中盘旋着,仿佛对大树依依不舍,但最终还是要坠落到地上。

周日晚上大家都回校了,于是都在晚自修。今晚要换组,于是教室热闹了好一会儿。换好组后,大家又恢复了安静,都在埋头看书学习。

我想花灵兰应该看到我桌上写的那首词了吧,于是常常向她望去,想看看她有什么反应。不料花灵兰依然和平时一样,没看向我这边。

我今晚的自修没心思学习,想起早上花灵兰和其他男生打篮球的事,又想起自己对她爱恋之情,既求之不得,又不忍放下,心情非常矛盾郁闷,于是在新的课桌上写了一首诗,取名《平行线》:

我的心和你的距离只有一丁点

我们的感情却像两条平行线

人道是无论走多远

都不会有交点

但我相信人定可以胜天

因为老师说数学里面

在宇宙的无限远

有一个理想点

平行线也会擦肩

我知道那需要时间

即使是一万年

我也会向前

等待你的笑脸

晚自修后回到宿舍,我告诉了何森早上花灵兰和另外一个男生打篮球的事情。

何森听完,沉思一会儿,然后阴笑着说:“李小兵,你是不是想忽悠我啊,以为设置一个假的敌人就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了么?然后就可以趁虚而入,杀我个措手不及啦。”说完,何森又发出几声阴冷的笑声,以为自己识破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靠!我才没那个心思去编个故事来骗你呢。我是给你提个醒,别以为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真正的敌人在暗处呢。”

“是么,真有这回事?”何森开始有点疑虑了,说,“那我得留意一下了。”

“那男生会不会是花灵兰的男朋友呢?”我自言自语着。

何森沉吟了一会儿,说:“不会的,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他俩一定会经常在一起的。我想那男生应该也是来追花灵兰的。”

“嗯,应该就是这样了。”我听何森讲得有理,心里的那块石头也放下了。

何森突然兴奋地说:“小兵,要不咱俩组成统一战线,一致对外,调查调查那个男生到底是谁。”

“算啦,我可不想瞎折腾,联合对外也罢,三足鼎立也罢,只能顺其自然啦。”虽然我对何森的这个建议感兴趣,但我并不想这么做。

“既然这样,那我只能多留个心眼,看能不能被我碰到他。”

今晚,我和何森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惺惺惜惺惺,英雄识英雄”的感觉。

最近奇哥老是在唱《老鼠爱大米》:“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听后,颇有感慨地说:“如果老鼠和大米在一起能长久的话,我就爱你。”

“小兵,别这么悲观嘛,要浪漫一点。”说完,奇哥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说,“帮我看看,我写了一首诗,叫《大米爱老鼠》。”

“哟,这么有创意的名字啊!”我笑着接过纸来,只见精美的信纸上面工整地写着:

你是老鼠

我是大米

如果你要吃我

我并不介意

但我更加希冀

能和你一起

共度飘雪的冬季

有我这渺小一粒

你将不会孤寂

我将不惜自己

把热全部给你

因为

我爱你

“写得挺浪漫挺伟大的嘛。”我夸奖道,突然灵光一闪,坏笑着说,“哦,你小子肯定恋爱了。”

“哈哈,就快了。万事俱备,就差这首诗了。”奇哥得意地将信纸拿回去。

“叫什么名字啊,哪个班的?”

“暂时保密,事成之后再宣布。”

“那事成之后一定要请客哦。”

“一定一定!”奇哥满口答应,俨然胜券在握。突然奇哥话锋一转,问我:“小兵啊,我看你对花灵兰还挺深情的嘛,干嘛不发起总攻呢?”

我叹了口气,说:“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况且花灵兰也不一定喜欢我。”

“你不试试看怎么能够知道呢?”

“我是喜欢她,但我觉得喜欢跟谈恋爱是两码事。我觉得男女双方就像两个带异种电荷的小球,互相吸引着,但一旦接触,结果不是电荷中和而没有吸引力,就是带上同种电荷而互相排斥。”

“小兵,你在情感方面太悲观了,爱情就应该感性一点,浪漫一点,不能太理性。”

“可能是吧,谁叫我是个理性的人呢,呵呵。我想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更加不能因为感情而影响了学业。”

“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也应该好好处理感情和学业的关系。小兵,祝你将来考上重点大学!”

“嗯,也祝愿你和她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咱们学校以前也出现过情侣考上同一所重点大学的例子。”

今天中午学校文学社举行现场作文比赛,何森自恃文笔了得,去参加了。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回教室了。

我惊叹道:“哇塞,语文尖子就是不一样,这么快就写完一篇文章啦!”

“哪里算写完了,哥英雄交白卷了。”

“嗯?还有能难住你的作文么?”

何森喝了一口水,说:“这次作文的题目太变态了,先是听一段音乐,然后要我们以‘美女’为话题,写一篇文章。”何森摊开双手,说,“无奈考场里面都是恐龙,找不到灵感啊。”

小鸟听后,叉着腰,甩起头,摆个pose说:“早知如此,本大小姐就可以去考场当个模特,立个标榜。”

“切,你以为你是花灵兰啊!”我和何森异口同声地说,如此之有默契,令我们彼此都大吃一惊。

有时候我觉得奇怪,如果喜欢同一样事物,那两个人就可以成为挚友,这叫志同道合;但如果是喜欢同一个人,为什么就成了情敌了呢?

下午花灵兰没有来上课,我看那她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也空空如也,课都没好好听进去。

我于是问小鸟:“花灵兰怎么没来上课呢,难道生病了么?”

“就知道你会来问我。”小鸟得意地说,“她呀,和别人约会去咯。”

“不会吧,这光天化日这下,还得上课,她怎么可能会和别人约会呢?”我并不相信小鸟的话。

“哎呀,实话告诉你吧,她的朋友有张发廊的优惠券,请她剪头发去了。”小鸟接着说,“还有哦,她的那位朋友可是个男的哦。”

“难道就是和她打篮球的那个?”我心里嘀咕着。

我把从小鸟那里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何森,何森说他也不知道花灵兰下午去哪里了,不过他已经打听到和她打篮球的那个男生是谁了。原来那是政治班的一男生,叫韩雄英。

傍晚,我吃完晚饭,骑着自行车准备到外面书店买本书。在校道上,我突然发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于是放慢车速,定睛一看,那不正是花灵兰么!她的头发确实剪短了,但还不会太短,披肩的,倒比以前更飘逸清爽了。就好像花草经过一番修剪,会显得爽朗,富有活力。

我于是在花灵兰面前停下车来,跟她打了个招呼,然后笑着说:“怎么下午没见你来上课呢,还以为你身体不舒服呢。”

“呵呵,我没事的呢。下午和朋友去剪了个发,现在刚吃完晚饭,就在校园里面逛逛,吹吹风。”

“剪了头发,看起来精神多了。”我赞美道。

“是啊,今天突然心血来潮,就下定决定去剪了。可能是因为营养不太够吧,头发尾端都开叉和枯黄了,剪短一些对头脑应该会有好处的。”

“嗯,现在正是用脑之际,不能让太多的营养给头发浪费了。”

“是啊,我现在感觉整个人都清爽许多了。”说完,花灵兰笑了笑,甩动了一下秀发,迷人极了。

“小兵,你现在要去哪里呢?”我正想和花灵兰道别呢,没想到她突然问道。

“也没去哪,就到书店买本书而已。”

“那你能载我去么,我也想到书店逛逛。”

我完全没想到花灵兰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顿时又惊又喜,于是满口答应。

第一次载着这么一个大美女,我还真有点慌了手脚,车也不怎么听使唤了,一拐一拐的向前进。

突然,我背后响起了花灵兰圆润美妙的歌声:“I‘mabigbiggirl,inabigbigworld….Missyoumuch!Missyoumuch!”本来花灵兰朗读英文就跟唱歌一样好听,现在唱起英文歌来,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然而花灵兰只唱到“Missyoumuch”就不唱了,而且这两句唱得非常清楚。

我已经无法专心骑车了,而且陷入了沉思:花灵兰为什么要跟我一起去逛书店?她为什么要唱歌给我听,而且只唱了一部分,是忘了歌词还是那句歌词别有用心?这会不会是她看了我在课桌上写的那首词所做的回应呢?她这是在给我机会么?这又暗示着什么?……

我一路上都被这些问题困惑着,差点都忘记要买什么书了。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样把花灵兰送回宿舍楼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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