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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罪恶起源(2 / 2)

反正被抓到起码得二十年牢,倒不如拼一下,捞点钱偷渡到一个好点的国家享受日子。

至于白老大,他已经无视这些,反正抓到都是死路一条了。不说他手上的两条人命,就算他卖过的毒品数量,足够他死十次了。现在他就像找个来钱快的路子!

两人一拍即合,便在缅甸待了一阵子,等风头过去之后,两人便带了几个小弟偷偷回到了天朝。因为需要人手,白老大便联系了两个跟自己混过的小弟。两人便是阿兽和老狗。

阿兽也是一个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没事就抢个劫打个架,脸上的刀疤就是仇家砍的,但现在混得跟狗屎一样。

因为附近发生了几起抢劫案件,警察把目光瞄到他身上,同时他自己仇家又拿着刀追着他,麻痹,可谓前有狼后有虎啊!

此时一个白老大电话可谓给了他一条活路!于是也加入这犯罪团伙。

至于老狗,一个偷蒙拐骗样样精通的人才。他是白老大犯事在蹲号子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老狗还是二十五六的青年,当扒手被套进号子了。

那时号子里有两大帮,一是白老大领头一方,虽然只因为抢劫被判了几年牢,但在牢里却无人敢欺负他。

当初有个牢房老大带了几个小弟上前立威,但却被打断三根肋骨,瞎了一只眼。当时白老大如同疯狗般按着那老房老大,手脚与嘴巴并用,砸,撕,咬,无所不用。

完全无视其余三个在背后拿拳头打他的人。搞完牢房老大,然后他又起身搞那三个打他的小弟。一个一个如法炮制,直至身上血迹斑斑才住手。身上有别人的血,但更多的是自己的,完全是用命在拼!

但这招杀敌三千,自损五千的自残大招确实有用,在监狱医护室休息了一个多月回到牢房后,没人再敢惹他。

毕竟,谁敢跟不要命的人打架?从此便有人跟着他,求他罩,于是在号子里也站定了脚跟。

当时老狗一进到牢房,细皮嫩肉的,绝对是那些待了多年号子,**到差点用小鸡鸡去戳墙的犯人喜爱的口味!

那时就有一个被判了10年的**犯想要去侵犯他的菊花,但是却被白老大救了他,保住了菊花。

老狗也心存感恩,也甘心做了他小弟。随后老狗刑满先出去,但是一直也有跟白老大有联系。在接到白老大的电话,二话不说,就一拍即合!

于是,这个犯罪小集团核心人物就差不多集齐了。

起初,干第一票的时候还很是忐忑,毕竟是这拐卖人口,取活体器官这种罪恶滔天的事情。第一次他们瞄准一些外省来打工的底层工人。

在第一次得手后的平安无事,和超高利益回报下,贪婪掩盖了恐惧。几人心中的罪恶如同开闸的洪水,最后的一丝人性也被吞灭!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随着次次得手,这一团伙胆儿渐渐肥了起来!犯罪次数渐渐多了起来,手法更是无师自通般。还逐渐招收了一些小弟!

其实他们不怎么会在本地进行拐卖人口,一般他们会越过几个市甚至是省而去拐卖人口!当天拐卖当天撤离,一击得手后他们会迅速撤离。

天朝人口失踪不够二十四小时是不可以立案的,这也让他们这种‘快攻’模式屡试不爽。等警方回过神,他们早已在隔壁的省市。

除了拐卖人口贩卖器官,他们还开展了别的“业务”,那就是“捞食”!

“捞食”,是他们会拐卖一些小孩子,有时也会碰到一些流浪的小孩,他们会把这些小孩圈养起来,然后恐吓和训练他们,然后配合一些大人假装他们父母,然后出去装同情,骗钱!

他们会把这小些孩手脚弄残废或人造畸形,以更好博取外人同情心,骗取更多的钱财。当然,这也是防止他们逃跑的方法。

不过别担心这些小孩的伙食会很差,相反还会很不错。

其实,在最背后的原因是他们是像养猪般,等这些小孩长大一些后,他们会直接成为“货源”!

王丽的小孩就是最好的例子,上次金明利黑市上那个朋友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说急需**一对,但那时货源都还没来得及补充,结果金明利把罪恶之手伸到王丽孩子身上,两只眼的**被取走。

对于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忽然看不到世界的缤纷多彩,这造成了极大伤害。让王丽小孩渐渐抑郁,久而远之,差不多变成一个木偶般的小孩。

这些人不会去理会他,反正再过几年,等小孩体内器官成熟起来,就成了“货源”。

这些犯罪团伙只把这些小孩当牲畜般,只管身体机能是否好坏,至于心理问题,关他们屁事!你会跟一只待宰的猪谈心理问题吗?

(ps:今日两更,求收藏、推荐。若觉得本书哪里不够好,可以在书评区留言,我会改进的。作者很难发现自己写书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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