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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2 / 2)

对。今天的早餐没有迦藏迦炎的份,因为他们俩昨天晚上就跟我说过了他们今天有事。

等锅里的水煮开,我那亲爱的爹娘早已经坐在餐桌上等着了。然后待会吃着面条肯定要惯例抱怨我几句还是不会做饭或者拿葱爆锅才好吃。我爸就没那么多事了,给啥吃啥。还负责包圆所有吃不完的饭菜。所以他体重和血压才直线上升。

不过不上班了他也就没那么大饭量了。说起来最近我们家的饭是越做越少,买的盘子也越来越小。

简而言之家里的大部分人口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了。

也许是因为恐惧这一点,他们越发不愿意回家,坚持要继续住在这里。

我说好啊,反正房子很大你们愿意住多久就多久啊。

然而,我妈的事那叫一个多啊。

她最大的能耐就是任何一件事都能挑出百八十个毛病来。这么说吧,我总觉得在我这里就没有什么事能让她满意。我天天从早到晚从起床到上床都能被她叨叨。然后因为她和我爸在我还不能随便乱使法术。即便我真的很想挥手使个小法术地面墙壁就干净地跟被狗舔过一样……为什么我明明可以不那么麻烦地扫地拖地……但我还是要拿着扫把和拖把,站在屋里无语凝噎。

“大人,那个叫暮云重的家伙现在就住在红夫人酒店。”

“怎么只有这点?祖宗十八代呢?”

“……还没查出来……”

“那还不快去。”迦藏冷眼盯着手里的资料,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吃进脑子里去。

迦炎坐在他旁边的沙发里,两只□□叠着搁在茶几上:“那么,你查出来什么异常了吗我亲爱的老爸?”

“暂时还没。”

这暮云重,就是一普通人。

当然普通也只是于他而言。放太阳光底下,暮云重就是难得一见的好男人。不仅家世好长得好人品好,连能力也是顶呱呱的好。

高干家庭,博士毕业,社会精英……刚工作就闯出了属于他自己的一片天……总体而言,这家伙各方面都比慕容昂出色……要是他在慕容昂之前出现,没准韩晴凉就会喜欢上他。

因为他真的是那种绝对万人瞩目万人暗恋的“男神”。而且还是真的洁身自好……比雪花还纤尘不染。

迦炎瞬移到他身后,分享了一下他手里的男神照片:“相比起来你才是复杂世故……又出自淤泥啊。”

照片上的男人皮肤白皙,五官清秀,尤其是他那双眼睛,温光如玉,看起来特别干净。

其实真论起来男人的相貌并不是特别出色,甚至可以说清秀到有点普通,因为他并不是像时装周T台或者杂志封面模特的那种精致绝伦无可挑剔的五官。但他气质很好。像饱读诗书的文人雅士。所以韩晴凉一见他就说他肯定很适合穿古装。

迦藏并不关心他到底是适合穿古装还是适合穿裙子,他只关心这个人会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威胁。

不过非亲非故的……只要他不是和亲爱的有时间相处,还相处出来感情,他管他去死。

再想想这人天南海北的干事,什么建筑公司特聘设计师,什么酒店文化名誉顾问,什么古文化研究学会的学者,什么名牌大学历史学教授……钱如流水人下海,怎么也不可能浪费时间,老呆在这大街上开的一个小书店里吧。

应该不足为虑。

手动打扫卫生完毕,手动洗衣服完毕,手动开水消毒盘碗杯碟完毕,手动擦灰完毕……

最后。拎着三只垃圾袋像少林寺和尚那样双臂平举扛水桶一样出了门……我这是怕垃圾弄脏衣服。下楼把垃圾扔了我立刻转头跑出小区,打定主意不到吃晚饭绝不回来。

反正回来也是叫我干活,家里天天窗明几净为什么还要打扫卫生?我说我妈有洁癖她还不承认!反说是我不爱干净我邋遢我不会找活干我那眼里就没有活。

我心说我要是看得见活那我不成扫描仪了。

鬼才愿意当牛做马。

我在大街上站住,小区大门口的这条街叫六角街。听起来似乎是和当调味品的八角是差不多的东西,但其实六角是一种茶花的名字。六角街上的植树品种是木棉,此刻正是花期,满树火红。

阳光从木棉树的枝条中间筛落下来,春天的阳光就像催着草木开花的时节一样,有种茂盛的感觉。

和半个月之前的太阳不同,现在太阳一出来,这天就一下子热起来了,比烧火还要快。现在出门穿的衣服就只比夏天穿的多一件外套而已,有不少姑娘已经开始穿短到露大腿的裙子了。走在树下比木棉树那肉质的红花还要好看。

所以连我自己都觉得站在穿着时尚靓丽的姑娘里我就像比她们大一旬的人。青春年少也得靠金装打扮。老娘我今天打扫卫生一层层的出汗,就穿了件条纹T恤和破洞牛仔裤,临出门套上了件黑色夹克,这身论土气倒真跟路边溜狗逗孙子的大妈是一个年代的……

于是我就不往那人堆里凑了,六角街走到头就拐个弯转回来。只不过要走多久就是我说了算了。

这条路线是我爸妈消食的必行之路,正常的话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到家。

在杉城老家的时候,我妈的饭后消食百步走一般都是去菜市场溜达,她一向喜欢晚上去逛。再说杉城那摆地摊卖菜卖小吃卖衣服的简直就是一大特色,可岐鸣不同,作为省内被立成典型的文明城市,路边没有摆摊的,所有摆摊的都要么开个门头铺要么挤在菜市场,大大小小的菜市场错落有致比公园还多。

于是你就可以看到岐鸣的街道是多么的整洁,多么的漂亮……然而不是在菜市场你绝找不到一个卖鸡蛋灌饼的摊子。

任何事都有各自的好坏两面。

就像我溜达出来就觉得自己穿的太随便了。可这身衣服穿着打扫卫生是正正好,就是脏的洗不出来了,我也不心疼。

悠闲地坐在路边供行人歇脚的铁艺长椅上,砖红的路面上隔一段就有一口圆形的小花坛,里面种着些常年开花的草株。紧紧杂杂。开门做生意的沿街店铺或大或小,都把自己的橱窗和招牌擦的干干净净。大道中间行人来来去去,车水马龙。

“唉,小姐你好。能问个路么?”一辆山地车在我面前停下,骑车的男人一手抓着车把一手在额头上擦了一下,“从这里,到花园街得有多远啊?”

“花园街?那可远了。而且你这方向也错了。”

“啊?”男人闻言踩下自行车的车撑,然后一手探进上衣口袋拿出了纸笔递过来,“小姐,能不能麻烦你给画下草图啊?”

我心说我也不是本地人我哪知道的那么清楚,再说花园街那么远。于是就没接,只是实诚地给了建议,“你算了吧,花园街那么远,你骑车骑一个小时都未必能到。你还是把车找地方放下,然后坐公交车去吧。”

“这样啊……”男人只好把纸笔收了回去,点点头,“那谢谢你了啊姑娘……我这跑了这么久口干舌燥的,这有没有商店啊?”

我侧头往后面随手一笔:“那不——”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只大手给按住了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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