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战争,还是战争
曾经有人问过我,士兵的骄傲是什么?
士兵的骄傲?我摇头.
尊严?勇敢?对帝国的忠诚?还是视死如归的悲壮?......
都不是!
士兵的骄傲是功勋.是的,功勋,才是士兵真正的骄傲!曾经迈斯大队长如此告诉过我,
对此,我一直深以为然,起码,我知道足够的功勋代表着金钱,地位等等.当然也代表着荣耀!
而在这一年以来,在经历过无数次战争洗礼后的我,看起来更像是一名军人了.我的眼神更加冷酷了,我的剑也更成熟了.不知是谁说过,战争,总是能加快人的成长的,起码,我认为这句话是对的.现在,从任何角度看,我都是一名合格的军人,再也没有当初的青涩与幻想了.
偶尔时候,我会想起我的曾经,拉姆大叔,肯,还有雪拉,大家都还好吧?虽然有时候我也很想回去再看看他们,不过,现在我是一名军人,一名战争中的军人,很多东西是不可以的,例如:回家!
在这一年中,通过迈斯大队长的教导,我学会了很多东西,除去他火暴的性格外,其实这是一个不错的长官的.起码他爱护手下士兵的那种直率,是最让我感动的.
如愿以偿的,迈斯大队长终于被升迁为统领,对此,我是深表由衷的喜悦,是的,我终于逃脱被他蹂躏的命运了.我也按军功的被升迁为大队的队长.不过,后来的很多日子里,我都怀念着这一位长官,是的,我的第一位长官,迈斯大统领,他绝对是帝国最优秀的军官之一了.
在我被委任为大队长的那一天,我接到了军部的遣派令.我成为这一地区的游击大队总指挥,是的,就是巡逻于周边地区的游击队,我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周边村落的平安,在小规模的战斗中,尽可能的杀伤骚扰的兽人部队,这一指令由梅林上将亲自签发,也就是说,我的一切行动直接对军部负责,完全成为军部的直辖指派部队,而手下的三千将士完全听命于我一个人的调遣,可以说算是我独立的亲嫡部队.
这里说一下我大队的编制,
大队分为三个中队,分别为:“暗红”,“深蓝”与“苍白”中队.
三个中队的长官分别是:
“暗红中队”长官:凯特中队长.
“深蓝中队”长官:卡尔中队长.
“苍白中队”长官:威迦索中队长.
至于最后一个家伙,是我在中队中,发现的一名箭术天才,原来他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小队长,在一次战斗中,我惊讶于其精准的箭术.从而对他青眼有加.这次,我更是将其提升为中队的队长.
在我的倾囊教授下,我的军队成长是很快的.基本都达到中级战士以上的实力.而我的三名中队长更是成为了高级战士的水平.在我的教导下,他们的斗气基本已成型,欠缺的也许只是更多的磨练与战斗.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大队会被委派的原因,几乎月月部队中的对抗,我的部队总是最强的.
我的大队基本全是骑兵,废话嘛,游击队跑的慢了不就被人干掉了?两条腿当然没有四条腿跑的快了,虽然我手下士兵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但,不能光跑不留点体力战斗吧?在这一年的战争生涯中,充分的让我明白了体力的重要性.
“暗红中队”,标准的重骑兵中队,装配帝国最精锐的武器全身盔甲,绝对是敌人平原中的噩梦,当然,这样的一只骑兵中队造价也是不菲的.不然,只要有十万如此的重骑兵,帝国绝对可以横扫比蒙帝国百万大军的.
一匹上好的战马就要十个金币,一把精刚的长枪少说也要八个金币,外加全身的重盔甲怎么也要四十个金币,加上马鞍,斩马刀等林林总总的最精锐配件,少说一名重骑兵需要花费八十个金币,一千的最精锐重骑兵配置,就要八万金币,堪成黄金打造的中队,面对此“黄金中队”我不免有时在想,或许那时侯没钱了,可以考虑把他们都卖了,那可是金灿灿一大堆几万枚金币啊!
相信在帝国,这样的中队也绝不多见,
“深蓝中队”,标准的斥候中队,下分无数的战略情报小队,你可不要小看这么一个斥候小队,因为其任何一名士兵都有着中级战士以上的势力,而且他们都是军队中最聪明机智的.
“苍白中队”,可以说是三个中队自由搏击中最差的中队,不过取名苍白,可并不是因为此,因为他们是骑射中队,整个军队中箭法第一的中队,在威迦索的训导下,他们几乎每一个都是万中挑一的神射手,苍白中队,让敌人一见苍白的必杀部队,
而本来我的荣誉第七小队,作为明星小队.也被军部成建制般保留下来,从而成为我的近卫小队,而此小队的人数也一直保持为百人,只有最强的百人才可以成为此小队的成员,雷,此小队的新任小队长,一个言语不多,战斗力却不在凯特之下的家伙.就是这么一个全身黑色盔甲的小队,绝对是我部队中核心的战斗力量.那以一挡十的身手,再加我悉心教导过的剑技,相信史上最强小队莫过如此.荣誉小队,我的骄傲,我的荣誉!我要它永远成为最强!是的,不仅在铁鹰军团,我希望有一天它会是全大陆最强的小队!
今天,我们巡逻于苍月村附近,听手下深蓝小队报告.有一批近千人的兽人部队正朝这个方向逼近,
听着手下斥候情报的汇报,我与手下几个军官展开就做战的战前会议,当然,这是我在这一年战争中养成的习惯,不管敌军多少强弱,我们总是会布置一下作战计划,以尽量减少损失,更大的杀伤敌人为唯一目标.
凯特那没大脑的家伙,除了叫嚷道率领中队直接给予对方一击外,无甚建设性意见,
而卡尔与威迦索都认为适当的伏击对方,效果会更好,前者是稳重谨慎的作战风格,后者,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想带领弓骑队出出风头,
这样,会议在我的赞同下,顺利结束,
本来嘛,我就赞同伏击的,一来,可以利用我们情报上的优势,二来,可以尽量减少我们士兵的损失,更完美的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
在一切布置好后,等待,成为我们唯一要做的事情,当然,在一年的战争生涯中,我的耐性可是被训练的很好.
终于,一队千人左右的兽人部队出现在远方,
也许是他们平时袭击村庄太顺利了吧,更多的时候他们把骚扰人类周边村落当作一种恩赐,一种狩猎!看他们前路连斥候也不派,乱哄哄一群人就这么直直走向我们事前所布置好的陷阱中,
随着我的举剑,苍白中队顿时发起猛烈的攻击,威迦索更是一箭将前路长官模样的兽人射死马下,霎时间,万箭齐发的壮烈场景淹没了兽人混乱的部队,一声声弓箭离弦的清脆声音伴随着兽人的惨叫,仿佛分外刺耳,
在最后一排的齐射下,还算完整的兽人不过三,四百人,一大半还一无所知的兽人们,就这样永远的躺在了这片土地下沉眠.兽人们惊慌失措的逃跑着,不过等待他们的是,早已埋伏多时的暗红中队重骑兵.
一次猛烈的冲锋下,在骑兵冰冷的长枪与马蹄下.还站着的兽人不到原本的十分之一,随着荣誉小队的加入,不一会,这批兽人千人队被消灭干净,而我方的损伤几乎可以微小到忽略不计的,除了十几名士兵的轻伤外,我们干净利索的干掉了敌人,当然那批受伤的士兵中,有很多是太过兴奋不小心跌下马背的.
剩下的工作就是打扫战场了,我们带走了一切可以带走的东西.当然,对于能值钱的东西,我从来是不会放过的,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候变的那么贪财,我会告诉你,当你知道那该死的重骑兵八十金币一名的话,而其又是如此的好用.我恨不得再拥有一个大队的重骑兵.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贪财的吧,
从此,这一片地区人类与兽人的位置互换,我们成为真正的狩猎者.当然,战利品也是相当丰盛的,不见我的个人帐户已达五位数的金币总额.不过,后来,我更从一商人那听说,活的兽人奴隶是很值钱的,从此有很多好命的兽人应该为之感谢我.因为我命令部队尽量进其生擒活捉,从而留下了不少兽人的小命,虽然到最后,我还是以一百金币每名的价格把他们卖给了奴隶贩子,不过,我真的没屠杀他们这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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