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好快!
复活节假期好像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快过去。
大宇和赵小华开始忙着准备回学校上课,而我离六月底的入学注册还有差不多两个月。要不是老妈要来,我早就买机票溜回家了。
悉尼是我不愿久呆的地方。
但,悉尼的确是一个好地方。
它不象香港、北京、上海那般的繁华和喧闹,但恬静大方而不失现代气息。
我就喜欢安静平和的都市生活。
它市内公交先进,公路、地铁虽不如伦敦复杂织密却也四通八达,十分舒适便利。
我就喜欢这里出门不用带地图的畅快。
它四季虽不甚分明,但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尽管夏季有时会比较炎热,却有美丽的阳光海滩、绿水柔沙给你超爽的补偿。
我就喜欢每天能享受自由大口地呼吸清爽空气的写意。
悉尼,是个适合我的地方!
但,悉尼依旧是我不愿久呆的地方。
在悉尼,我有过许多的欢乐,然而欢乐背后却是无尽的辛酸与落寞。
在悉尼,我也有过甜甜蜜蜜的初恋,然而初恋的结局却是隐痛不息的惆怅与无奈。
在悉尼,我更曾有过朝朝暮暮寒暖与共的挚友,然而挚友悲凉心疚的离别却是抽刀难断的思念与牵挂。
在悉尼的每一个角角落落都曾留下过我的,我们的数不尽的足迹,然而现在的,今后的每一天我却无可逃避地要在这每一个角角落落里一遍一遍无奈地舔尝那酸涩撩心的回忆。
一切美好却归于凄凉。
一切甜蜜却归于苦涩。
一切温馨却归于寒枕边的瑟瑟战栗。
我读我心,唯有迷茫。我观我思,唯留彷徨。我品我爱,唯剩情殇!
“喂,喂!你到底还走不走了?”
“啊?哦。”
大宇的呼喝把我从九天之外的神游中生生地拽了下来。
“你对着屏保发什么呆?”大宇道,“是不是梦见哪个美女了吧?我没坏你好事吧?来,看看,裤子湿了没有?要不要我帮你拿条内裤来换上?”
我一把推开大宇凑过来假装要看我裤裆的脑袋,红着脸骂道:“滚!没屎吃!”
“我可是好心呀。”大宇笑着跳开,“你要是接不到你妈,关我屁事呀!真是好心遭雷劈呀。”
“我知道时间!现在还早,来得急。”
其实差点还真的来不及,这次的飞机居然准点到达。如果不是打出租车去的机场,误了接机,后果不堪设想。
我最不喜欢去接人送人,好像除了等没别的什么事情可干。往往是本来这一点相见时的冲动和兴奋又或是离别时那一腔依恋和惆怅都被这“等”给毁得面目全非。于是,分手的时刻勉强回味一下预先准备好多时的痛苦,搜索一下不相关的伤心记忆,生生挤出几滴并不苦涩的泪以免冷了场子。着实没有泪的也定要扮出如丧考妣的样子以配合场景。久别重逢又更不用说了,快见到的那一刻的前半刻,胡乱在脑海里抓一把平生最开心的事预热一下早已因为久等而麻木的神经,活动活动可能要用来拥抱的僵硬的四肢,再检查一下面部肌肉是否运作正常,一如百米赛跑的运动员,踮着脚昂着头紧张期盼着那如同号令枪般随时可能出现的虽然熟悉却又早在大脑里重温了好几遍的脸。
人,终于出现了。那是我妈!
突然之间,一股莫名其妙的欣喜从心底里直冒上来,感觉自己颧骨下脸也被顶成了两陀肉,分明是笑的样子,而为了要堆这两块肉嘴巴不得不被拉开得象熟透裂开的柿子。那一定是着了露水打过的柿子。
那不是露水,是泪。
真没出息,怎么这就哭了呢!
“好了,好了,乖儿子,咱们回家慢慢哭去。”老妈搂着我拍着我的后背说。
“那我们这就上飞机回去。”我说。
“那你爸还不立刻把我们送疯人院了。”妈笑着用手来擦我的眼泪。
我也笑了,提着妈仅有的一件行李往接机大厅门外走去。
本想把老妈安排到City里的酒店去住,可她死活不肯,硬要跟我住,还说我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爱跟她一个人睡,没人都不肯,还说一跟别人睡我就闹,睡不香。我看现在倒是她不跟我睡就睡不香。好在我料到会这样,早就把徐中当时睡的床特地换上了新床单。
“唔,你们住的比我想象的要好,就是比较乱。”老妈里里外外检查了一圈后说。
三根光棍能不乱吗?还好在赵小华来了之后经常拾掇,她是没看见真乱的时候。
“阿姨,坐飞机很辛苦吧?”赵小华笑着,跟在我妈后面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没事,9、10个小时不算什么。”老妈又要开始讲故事,“现在的年轻人都受不得一点苦,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
赵小华似乎比我还殷勤,介绍这介绍那,里外忙着。到好像我也成了客人,倒好像是她妈。
“我妈的年纪也跟您差不多。”赵小华说,“听说那时也不容易,我们现在比起来可是要好多了。”
谁说不是呢?任何上一代人总是觉得他们的下一代是多么的优越多么的幸福,自己比起来又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不易。我想,上一代人的上一代人也是对他们这么说的吧。而我们也许有一天也会对我们的下一代人去重复这抑或是已经重复了千百年的老话,俗话,无聊话。
他们俩现在谈的在我看来都是无聊话。
想不到赵小华居然跟我妈也能这么聊得来。我真不得不佩服他,到底是社会上混过的人,见什么人就会说什么话。
不过,这倒是省了我不少的事。有了他,不用怕老妈闷得慌会找我唠叨。
我还真的很佩服老妈旺盛的精力。一大早下了飞机,一刻也不歇着就帮我们收拾着房间。更要命的是,本来想,她刚来给她洗洗尘出去找家好饭店吃饭,她却硬是不让,非要自己做。说什么以后有的是机会出去吃,而我很久没吃过家里的饭菜了,再累也要亲自给我弄一顿,让我解解馋。说实话,自从徐中走了后,我整天出去吃早就吃得反胃了。再说,似乎天底下也只有自己老妈做的饭菜虽然不敢说是最好吃的,但绝对是最合自己口味的。
“买菜多烦人啊。”饭我愿意吃,可是买菜我可不干。
“不用你去,告诉我在哪,我自己去。”妈说。
“嚯,你真行啊!才来几个小时,你以为是在家呀?这可是澳洲!”
“澳洲怎么了?卖菜能卖出花来?我就不信,它能有什么不一样。”
“首先人家就算是卖大葱的也是讲英文的洋鬼子呀。”
“你也太小看你妈了吧。想当年你妈在大学里英文可是拿过第一的,我就算每天丢一句,这二十几年下来怎么也还剩下一点吧!别瞧不起人。”
“阿姨,我看我跟你一起去吧,也好带个路。”赵小华一旁热心地说。
那可就太好了!我打心底里偷笑。
嗯,赵小华,好!
老妈的手艺就算到了澳洲似乎也一点没有任何改变。除了抱怨火小之外,对着这些不熟悉的锅碗瓢盆,丁哐一阵照样是风格依旧。我着实对老妈又多了一分敬佩。
看来有真本事的人,不论到了什么环境都能一展拳脚,身手如故。
不能不说老妈这套“锅铲拳”打得的确炉火纯青。大宇跟老赵吃得赞不绝口,那些吹捧的词简直就是在赞美古今少有的“食神”一般。大宇更是不付出实际行动不快,把所有装菜的盘子都用饭狠狠地蹭上几遍,然后扒拉到饭碗里,唯恐遗漏下一滴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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