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三爷等人,项易又几次回头确定对方没有跟过来。
“这就是变强的感觉吗?”
项易抚摸着自己的双手,刚才同时与三四十人的战斗,即便有其他人看见也会觉得恍惚吧。
人有穷力之时,双拳难敌四手,并不是空穴来风。
这是在现实之中,电视剧里面演得夸张点的一个人打五六个人已经是极限了,更别提都是手拿武器。
不过项易也能看得出来,刚才自己与之战斗的那群人,混迹街头,真正擅长的还是威逼利诱恐吓他人,并没有多强的战斗能力,若是一拳重重击打在要害,就能瓦解其战斗能力。
虽说项家在文山县也是很有权势,但与项易此刻个人匹夫的强势是完全两种概念。
当时那种力量倾泻的快感,从内心底处生出的激情,以及将冲动发挥得淋漓尽致。
在某一刹那,项易当真有一怒杀人的恶念。
……
就在项易与三爷等人战斗的同时,另外一场战斗更显得无比诡异。
距离项易居住地方的几千米外有一处废弃楼道,周围堆满各式垃圾。
平常绝不会有人会来到这种地方。
一条模样温顺的黑犬突然出现,十分普遍的那种,一路上走走停停,像是在等待什么,后面跟着一位醉酒的流浪汉。
“不要走,今天我就要吃了你。”流浪汉满脸胡子渣,一手提着酒瓶晃晃荡荡:“已经很久都没吃肉了,今天就拿你打牙祭!”
流浪汉半醒犹醉,黑犬行走丝毫不急。
在这几百米的距离中。
一人一狗很有默契地走入废弃楼道中,流浪汉脸上的笑容更足了,关上老旧的房门,举起手中的酒瓶就要杀死黑犬。
终于可以不用乞讨就能吃一顿肉了。
“其实我也不想吃你的。”流浪汉打着酒嗝自顾说道:“毕竟生活不易,相信你也能够理解!”
流浪汉的这番话自然不是为了给自己减轻内心的罪恶感,到了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什么道德仁义早已抛弃,若不是没有机会没有能耐,他早去干些犯法的事了。
之所以这样说,也只是想自娱自乐一会。
“湾仔一向我大晒,我玩晒,洪兴掌菅一带,波楼鸡窦与大档,都睇晒,陀地至高境界,论背景至强大,论劈友我不言败!”流浪汉哼出一首歌曲,满口酒意。
在这当下,一首豪情歌曲能更激起自己的乐趣:
“刀光剑影让我闯为社团显本领,一心振家声就算死也不会惊,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嗅……嗅。”一股腐臭的味道传入鼻中,流浪汉忍不住四下打量。
那是!
这一看,流浪汉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意全无。
在楼道的尽头,正躺着一个人的尸体,腿上、颈脖处都是被撕裂的伤口;更远处,是另一具已经快要腐烂了的人类尸体。
这里竟然会有死人!
流浪汉顿觉毛骨悚然,彻彻底底心寒。
第一反应就是杀人弃尸,可尸体上明显的抓痕和伤口又显得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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