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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骑术(1 / 1)

秣陵,大校场。

这里是城内唯一可以纵马飞驰而不受法令管束的场所,当然,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有空闲场地能够练习骑术的地方,毫无意外,羊羽士带着凌峰来到了这里。一旦认真起来,还真没有丝毫转圜的余地,并不多讲废话,他先指示凌峰立于场外,自己则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舞动着马鞭,以极快的速度绕着整个校场内奔跑了一圈,尔后英姿飒爽的归来。

“怎么样,看清了吗?”

凌峰小鸡啄米似的不住点头:“看清了,看清了!羊大哥你真厉害……咳……那个,你看我什么时候可以像你这样纵马飞驰?”

“哼!像我这样,你还有得练。”

丝毫不给凌峰任何的面子,将马儿牵到了他的跟前,一丝不苟的说道:“刚才给你演示,是为了让你有个念想,你最初需要学习的既不是怎么策马飞奔,也不是潇洒利落,而是……”说着,将马儿的缰绳递给了凌峰。

后者愣了了愣:“牵马?”

羊羽士点点头,双手抱着臂膀,身形挺立的问道:“你以为牵马就不要学了吗?我来问你,你知道怎么牵马?”

凌峰紧张的咳嗽了一声,直直的拉着马头往前走,嘴里道:“大概就是这样吧。”

“停!照你这个样子的牵法,没三天,这马就得给你牵死了。”羊羽士小跑着过来,劈手就从他手中夺过僵绳,然后摸了摸马儿的头,又捋顺了它的毛,亲昵的靠在了一起。

“你现在好好看著,牵马,人需要站在马儿的左侧,进行牵引,是牵引,不是你这样‘拉’着走。牵马的时候要注意,眼睛不要紧盯着马儿看,否则通常马儿都会不高兴,它也就不会跟着你走了。”

通过羊羽士的一番解讲,清楚了原理的凌峰也能小心的牵着马儿悠闲的向前走了,顿时让他高兴的跳了起来,不过没一会儿,那匹棕黄马又站在原地,死活不肯动弹,不得已,只能把眼神投给后边的行家。

羊羽士没有藏拙,解释道:“一般而言,经过训练的战马,只需要简单的进行牵引它都会愿意与你同行,不过,马儿也同人一样,有时候会闹情绪,会不高兴,这时候……”他突然扬起了一直攥在手中的鞭子,在马的面前微微一晃,又用另外一只手放在马的胁腹部抚摸,然后带着一股前推的劲力驱赶战马,马的前肢微微抬腿,羊羽士立即拉动缰绳,牵着它前行。

凌峰看得清清楚楚,不由暗赞:看来哪个时代,也免不了‘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果然,恩威并威才是王者之道。

也就在羊羽士教凌峰骑术时,整个校场闻讯的人越来越多,毕竟昨日间的一场庆功酒宴著实让后者名气大增,他们有意无意的围绕着两人,暗暗的观察他们的练习,私底下议论纷纷。

场景转过,由木头堆搭成的点将台前,一个矮壮的身影稳稳的坐定下来,眼神直视着校场中正抱着马脖子一脸惊慌的凌峰,轻蔑的笑了笑。

身旁的亲信见状,立刻贱笑着上前:“将军,这小子莫不是那个凌峰?”

那唤作将军的正是秣陵城中,薛礼麾下第一勇将于兹,日前,他看不惯凌峰作派,欲想揭穿,谁知让薛礼强行压下,等同平白丢了脸面,如何能不恼怒。

摸了摸两撇八字胡,回应道:“不是他还能是谁?哼,一个白身的小子,自以为得了些赏赐就飞上了天,拿到手中的战马还没有捂热,就敢牵出来显摆。”

亲信将身子压得更低,做了个手势:“将军,要不要派人给他点教训?”

于兹眼睛闪过一丝光芒,起身背负双手,凝视远方:“小小的教训一下就是了,不要弄出事来,不然主公那里……也不好交待。”

亲信省得,拱了拱手,正要去安排,于兹却皱了皱眉头,止手说:“等等!看来不需要出手了,自然有人会教训他……”

亲信疑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场景再度回转到凌峰这边,羊羽士在教会凌峰牵马以后,继续教他如何上马,然后还简单的讲解了一下‘马具’,所谓马具就是骑手为了能够更好的控制马匹所使用的一些辅助器物,大致可以分为马辔、马缰、马鞍、马蹬、马鞭这么几种。看似简单,但从牵马中,凌峰就领略了‘世事洞明皆学问’,看似简单的马具当中却承载了华夏骑术的发展史,不是光用眼睛看着就能学会的,而是需要努力的钻研。

正当他欲向羊羽士请教时,侧里突然窜出一人来,一把抓住了缰绳,那人嘿嘿冷笑道:“大哥,就是这小子!”

早在凌峰和羊羽士练习骑术时,周围便已经围满了参观的士兵了,他们一是羡慕,第二自然是妒忌,要知道在军中战卒的待遇也是分好几种的。

就拿步兵和骑兵来说,步卒每天所领取的口粮大概只够自己糊口,而骑卒除了自己吃以外,战马还能够再领一份粮食。马儿多金贵,只有多不能少,就算吃不完还能够拿到后整部去更换口粮。再说说穿,骑卒穿的都是上好的铁甲,此时的黑漆铁甲有一个极为拉轰(风)的称呼,唤作‘玄甲’,不但防护力比普通步卒的皮胸甲高出许多,而且因为骑兵需要在马上活动,所以去掉了手臂附近的防护,使之更加轻便灵活。

在江东这片马比金子还珍贵的地方,一场战斗中,主将是绝不可能派骑兵出现在正面战场和敌人死磕的,只有胜仗时,会用来乘胜追击,而败仗时,用来掩护逃跑。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人家吃好的,穿好的,打仗还挑轻松的上,有功劳了让骑兵拣,虽说万一打了败仗需要骑兵进行掩护断后,可人家四条腿,跑得快啊,任务完成,撒开蹄子就跑,两条腿的追也追不上,只能跟在后边吃灰。

也正是在这些士兵们带着羡慕妒忌恨的时候,远远的就有两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众人一见他们,再一看凌峰与羊羽士,顿时明白了,不由暗暗幸灾乐祸起来,要知道眼前这两位,乃是军中出了名的刺头,一个叫潘璋,一个叫马忠,年纪不大,但皆是虎背熊腰的兖州大汉,常人看了,别说打架,吓也吓死你,看他们今天这阵势,十有八九就是来找凌峰麻烦的。

果不其然,马忠二话不说,冲将上去制住了战马。潘璋则没有说话,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场中的二人。

羊羽士性子豪气而不刚烈,但极为韧劲,是那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角色,但若是有人故意来找碴,万万不会退缩,当即发怒,幸好凌峰眼疾手快,直接纵身跳下,不着声势的拦在了他面前,抱拳朝对方两人行了个礼,笑着说道:“两位兄弟……”

“屁的兄弟!谁是你兄弟,俺们认识你吗?不认识就胡乱攀关系。”

两人明显便是来找事的,那叫潘璋的一言不发,先由小弟马忠出声,三言两语间就能听得出来他在胡搅蛮缠。

其实在军队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军一营的战友,皆是‘兄弟’,因为士兵是死亡率最高的职业,谁也不知道下一秒谁就会永远躺在地上不起来,因此在某些军旅前辈看,大家有缘相处不容易,自然四海之内皆兄弟。

听见对方否认,凌峰暗自压制,改了称呼道:“那……两位,不知有何见教?”

马忠瞪了瞪眼,喝道:“什么见教不见教,俺们书读得少,别文绉绉的掉书袋。不怕告诉你,今天俺和俺大哥,就是来教训你的。”

凌峰眼角微抽,咬着牙强忍下怒气,到底是读过书的人,不与别人三言两语就动手,更何况这里又不是后世的街头斗殴,要知道汉代人极是勇武,他们不斗则已,打起架来,势必要分个你死我亡,绝非简单的意气之争。岂不闻当世的‘古之恶来’典韦为友杀人,夏侯惇因人辱其师,遂杀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凌峰不想穿越过来还没几天,再‘死’一次,到时候能不能再穿回去,谁也拿不准。

他摊了摊手道:“这便奇了,我与两位素不相识,既无交情,也没有恩怨,两位却来找我的麻烦?”

那马忠还要说话,一旁的潘璋却挥了挥手,示意他退后,上前自顾自的说道:“俺叫潘璋,字文珪,兖州人氏,想必你应该听说过俺。”

凌峰一惊,潘璋此人他于军中颇有耳闻,这家伙是个刺头,曾不止一次听说他不服管教,甚至连自己的长官都敢下手殴打,当然,他最出名的还不是这个,因为他脾气大,得罪人太多,有一次他的对头邀了十来个人对其进行围堵,谁知他和兄弟马忠两个不但没有逃跑,赤手空拳反将那十余人打得落花流水,从此威名于远扬。

这等凶人,不知哪里惹着了他。

“俺平生最服天下有志、有节气的英雄豪杰,最不服的就是你这种尸位素餐,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后台,但俺不怕,今日俺就是要来教训教训,让你知道,这军中不是有人就能行的,万事还得靠这个……”他扬了扬拳头,没等凌峰反应,呼的一声便砸了过来。

凌峰尚在思考他到底为什么来找自己的麻烦,压根没有料到对方突然出手,被铁锤似的一拳击中胸口,踉跄倒在地上。

潘璋见他半晌也没爬起来,咧开嘴轻蔑的笑了笑,马忠见状,顿时高声欢呼:“潘大哥威武!就是要让这等小人瞧瞧,没本事就别学人出来混迹,老老实实夹着尾巴过活。”

羊羽士又惊又怒,喝道:“你们干什么?”

有心要冲上去为凌峰报仇,但看了看后者,赶紧去扶他,刚走半步,就见躺在地上的身影缓缓起身,捂着胸口咳嗽了几声。

“嘿……嘿……什么狗屁好结交天下英雄,原来不过是个偷袭的卑鄙小人。怎么,施了暗手就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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